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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测绘局管理信息中心的统计,到2007年底,全国测绘资质单位中甲级536个、乙级1652个、丙级3432个、丁级5332个,分别占总数的4.9%、15.1%、31.3%、48.7 %,与上年相比,各等级单位个数均有所增加,但增速不一,乙、丙和丁级增长速度相对较快,甲级增长速度较为缓慢,各等级单位所占比例基本与上年持平。
资质单位从分布地区看差异较大。资质单位数超过500个的有9个省,分别为:河北、辽宁、江苏、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和云南,其中山东最多,有665个;资质单位数低于100个的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为:天津、海南、重庆、西藏、青海和宁夏,其中西藏最少,只有32个;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资质单位数有3270个,占总数的29.9%。由此可以看出,资质单位数量与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和地域面积大小有关,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资质单位数较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或行政区域面积较小的地区资质单位数较少。
资质单位数最多的是建设系统,3139个;土地系统次之,1729个;水电、地矿、交通、煤炭、测绘等系统也都超过了200个。资质单位集中分布在建设、土地、水电和地矿等系统中,对测绘服务需求最多的也是这些系统。
据初步统计,2007年底私营测绘单位数量占测绘单位总数的27.9%。北京、山西、内蒙古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私营测绘单位的比重高于全国比重,其中浙江最高,达到51.6%。测绘资质单位中企业单位相对较多,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数量分别占测绘单位总数的42.6%和57.4%。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单位的比重高于全国比重,其中上海最高,达到81.9%。测绘资质单位共有从业人员244524人,较上年增加20660人,增长9.2%,其中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63783人,占67.0%,同比上升2个百分点。
测绘资质单位数持续增加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各地区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对测绘的需求明显增加,测绘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日益明显,测绘市场越来越活跃,吸引越来越多的单位从事测绘活动。二是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随着测绘市场的不断开放,民间资本不断进入到测绘市场。三是随着体制改革深化,政企分离,使原来依附于各管理部门的单位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进入测绘市场。四是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大测绘统一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各种无证测绘、转借测绘资质证书的行为,测绘法制宣传教育和测绘市场经济秩序整顿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能够自觉按照测绘法的要求,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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