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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快的向交通部说不
目前,我国共有出租汽车134万辆,年客运量达401亿人次。打车软件最火时,日均接单量超过1000万,现在每天也有约300万人次使用打车软件。对这一创新的互联网服务模式,政府到底该不该管,如何管?
市场管还是政府管?
对打车软件的迅速发展,到底是应该交给市场任其发展,还是应该政府出手规范引导?
对此,交通部门的意见是,“对出租汽车手机召车软件总体上应当支持鼓励发展,但应对存在问题进行调整规范”。
打车软件的运营商在总体上支持有关部门对行业发展作出规范的同时,也表达了自身的忧虑。
“滴滴打车”运营商——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王欣表示,基于移动互联技术的打车软件,特点是人与人的沟通,方便快捷,软件升级换代也很快。但如果把所有电召模式统一到一个平台,并统一车载终端设备,一方面会导致今后设备升级缓慢,一方面像现在各软件服务商的差异化竞争模式将难以体现。
“政府建立一个监管平台可以,关键在于政府是不是还利用这一平台负责统一调度?另外政府负责搭建平台,建设方和运营方是分离状态,能否适应今后市场的需求?移动互联网产品的创新性如何体现?”王欣说。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杨英俊表示,无论是打车软件,还是电话、互联网约车要全面发展,构成一个立体的电召模式。发达国家出租车70%通过电召提供服务。我国出租车发展目标,也要由传统方式向电召转变。
他说,一些中老年人打车可能习惯传统方式,对智能手机操作不熟悉,当市场几乎完全被打车软件占据后,传统电召方式几乎被“摧毁”。
杨英俊说,当前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统一接入和管理,我理解只是统一运转平台和硬件终端设备,但并不改变各个软件的功能,也不影响各个软件之间利用各自优势进行充分竞争,而同时有利于政府监管和双方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这方面大家不要误解。
到底应该怎么管?
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地交通部门应当逐步实现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统一接入和管理,实现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网络约车等各种方式提出的召车需求信息,通过统一的平台运转,并推送至统一车载终端播报。
此外,对于软件客户端的管理,明确要“验明正身”,保障使用者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对防止出租车司机利用打车软件趁机加价、安全使用打车软件、加强服务监管方面,意见也相应做出了规范。
“包括客户端的认证、行车安全管理,在技术上不难实现。在接受政府监管方面,其实‘滴滴’在北京、深圳、重庆等地也进行了实践。我们把自身平台上的数据做到实时与地方交通部门共享,基本解决了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王欣说。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提出,用“看得见的手”规范市场秩序,让“看不见的手”更好地发挥作用,但前提是充分调研论证、多方听取意见、公开透明决策。如果仅仅用两周时间征求意见就通过,未免草率,建议对征求意见稿从不同角度讨论出多个修改版本,充分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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