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 ⒈ 保证生产,指导生产,监督生产。 ⒉ 矿山地质测量工作是矿山企业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 ① 在原有地质勘探工作的基础上,对已知矿体(脉)进行储量升级勘探,并不断扩大远景增加储量,延长矿山服务年限,为开采设计提供地质依据。 ② 建立矿区统一的地面和地下测量控制系统,及时准确地进行矿山各项工程的测设,建立矿山有关基本测量原图,并定期进行补充修绘,提供矿山生产所需的各种测量资料。 ③ 随着矿山生产的进展,及时系统地收集地质原始资料,对矿山地质资料不得进行补充和修正,开展综合研究工作。 ④ 定期计算并分析地质储量和生产矿量的保有变动情况,开展贫化损失计算工作。根据国家矿产资源保护条例及有关的矿产技术政策,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实行检查监督。 ⑤ 参加矿山企业年、季、月度采掘作业计划的编制,负责地质探矿与生产探矿工程的设计,并随着采掘工程的进展,及时提出修改和补充上述设计和计划的建议。 ⑥ 执行矿山各项经济技术政策,根据采掘作业计划,定期对采掘作业量进行验收和监督,促使矿山采掘作业按质按量全面完成。 ⑦ 开展矿山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工作,观测矿山地压活动。参与编制矿区内建筑物保护规程,协助进行建筑物及水体下矿体(脉)的开采工作,并按保护规程进行监督验收。 第二章 矿山地质 ⒈ 矿山地质工作是矿产勘探工作的继续,其主要工作内容为:基建勘探、生产勘探、回采地质和矿床地质综合研究等。(工程布置原则:自上而下、先疏后密、由近到远、由已知到未知)。 ⒉ 在矿产开发的全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地质编录、采样、加工、化验、储量计算等矿山地质工作。 ⒊ 矿床最终开采完毕后闭坑报告的编制。 第三章 矿山测量 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坑道或露天采场测量原图。 第四章 矿产储量管理 ⒈ 生产矿量应进行月统计,半年计算,全年总平衡。 ⒉ 地质储量每年计算一次,并编制矿产平衡表。 ⒊ 生产矿量是否平衡是衡量矿山企业采掘(剥)作业是否执行“采掘并举,掘进先行” 及“大小、厚薄、难易、贫富” 兼采的原则等矿山技术政策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监督验收和资源保护 第六章 计划管理和技术管理 ⒈ 矿山地质测量的各项工作都应进行技术设计并编制工程预算。 ⒉ 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和各类台帐。 ⒊ 建立完整系统的地质测量图件、表格。 第七章 综合研究 ⒈ 矿山地质技术工作、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成矿规律、成矿预测。 ⒉ 测量方法、测量精度、贫损计算、地压观测。 ⒊ 矿床充水因素、水力联系、地下水埋藏条件、补给排泄条件等。 第八章 组织机构 矿山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⒈ 矿山应按勘探程度及开采准备程度的不同,定期进行地质储量和生产矿量的计算统计与平衡工作。 ⒉ 矿产储量均应按矿种、类型、品级、分矿体(脉)、中段、矿块进行计算,并建立相应的台帐。 第二章 储量分类与级别划分 ⒈ 地质储量:平衡表内储量与平衡表外储量两类。工业储量:A、B、C三级;远景储量:D级。 ⒉ 生产矿量是平衡表内储量的一部分,按开采准备程度的不同,可分为开拓、采准、备采三级(露采分开拓、备采二级)。 ⒊ 生产矿量保有期限一般规定如下: 第三章 储量计算的方法和参数确定 第四章 储量管理 第五章 储量报销 第六章 储量上报与审查 矿山地质原始编录、取样及样品加工暂行规定第一章 地质原始编录 地质原始编录是矿山地质工作的基础,它在矿山地质工作中是最日常最主要的工作之一。是研究地质构造规律、矿床地质特征、修正地质勘探资料、布置勘探工程、指导采掘和矿山开采设计的基础资料。 第二章 地质取样 矿产地质取样是研究矿床矿物组份的分布规律,确定矿产工业利用价值,圈定有用矿物的工业品位,矿石质量级别,岩矿接触关系,矿产储量计算,贫损计算,矿床成因,普查找矿,地质综合研究的重要手段。 第三章 取样加工及成果检验矿山贫化和损失的计算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贫损率是衡量采矿方法合理程度的重要指标。 第二章 贫化和损失的计算管理原则 第三章 贫化和损失的计算方法及参数确定 第四章 贫化损失的计划指标与计算资料的整理 地质测量业务监督检查验收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督范围 第三章 监督方法 第四章 矿山地测人员的监督职权 第五章 采掘作业验收标准 ⒈ 井下坑道验收标准 ① 坑道验收一律以坑道中心线量其进尺数。 ② 坑道坡度标准以千分比表示,开凿坑道的实际坡度与设计坡度比较相差最大限度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