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要求 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勘查工作的地质依据审查 勘查目标是否明确,勘查矿种与成矿地质条件是否相符。对新申请项目,勘查区以往地质资料收集是否齐全;是否具备成矿地质条件。对延续、变更申请项目,是否反映探矿权人已投入的主要实物工作量、矿体地质特征、工程控制及矿石加工选冶性能等情况。 二、勘查工作的技术合理性审查 勘查工作总体部署是否合理,年度工作安排是否适当;技术路线是否可行,工作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技术要求是否明确、技术手段是否可行;多矿种工作区是否设计了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实物工作量投入能否满足勘查阶段的要求;预期成果是否明确,预期提交的地质资料是否符合相应勘查阶段规范要求。 探矿权人应按照勘查实施方案进行勘查施工,需要对勘查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应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调整工作量缩减l/3以上的,应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决定。 新立探矿权的勘查区块面积一般不得小于1个基本单位区块。申请勘查区域与他人采矿权区域之间应保持合理间距,无法根据地质条件确定间距的,应不少于100米。 新立探矿权有效期为3年,每延续一次时间最长为2年,并应提高符合规范要求的地质勘查工作阶段。确需延长本勘查阶段时间的,应组织进行专家论证,并进行审查,可再准予一次在本勘查阶段的延续,但应缩减勘查面积,每次缩减的勘查面积不得低于首次勘查许可证载明勘查面积的25%。 三、勘查工作的经济合理性审查 经费预算是否达到最低勘查投入要求,是否与设计的勘查工作量相符,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省(区、市)有关规定,各种取费标准是否符合现有行业标准或市场价格。 四、勘查方案的可操作性审查 组织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是否合理;质量保障措施是否完善。 五、评审意见书格式要求 评审意见书格式参考下表。
云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 评 审 意 见 书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编制单位: 评审结论: 评审单位(盖章) 二〇 年 月 项 目 概 况 简 表 注:此表由申请人填写
| 专家评审意见编写提纲 一、主要意见 1. 对勘查目标、勘查矿种及地质依据的评定; 2. 对勘查方法、手段及可操作性的评定; 3. 对工作部署及其工作量安排的评定(如涉及多矿种,要求综合勘查); 4. 对预期地质成果的评定; 5. 对专业技术人员及分工、质量保证措施的评定; 6. 对经费预算合规性、合理性的评定。 二、存在问题与建议(详细意见另附) 三、结论 勘查实施方案是否可行。 专家组组长(签字): 主 审 专 家(签字): 年 月 日 | 评审单位意见 负 责 人(签字): 评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评 审 专 家 组 名 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