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所采用的定义如下: (1)固体矿产资源 按照地质可靠程度可分为查明矿产资源和潜在矿产资源。 (2)矿产勘查工作阶段 分为预查、普查、评查、勘探四个阶段。 (3)地质可靠程度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的地质可靠程度可分为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和预测的四种。反映了矿产勘查阶段工作成果的不同精度,分别与上述勘查工作阶段中的勘探、详查、普查、预查相对应。 4.分类及类型 (1)储量(3种类型) 是基础储量中的可采部分(已扣除设计和采矿损失可实际开采的储量)。这部分储量的地质可靠程度必须是控制的或探明的(即经过详查或勘探);可行性评价必须是经可研或预可研;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在生产期内每年的平均内部收益率高于行业基准内部收益率)。 按其可行性评价阶段及地质可靠程度可划分为3种类型(表2)。 (2)基础储量(6种类型) 从表2可看出:①它是探明的矿产资源的一部分,经过详查或勘探,其地质可靠程度达到控制的或探明的;②进行了可研或预可研;③经济意义属于经济的或边际经济的。其中经济基础储量未扣除设计和采矿损失的储量。 基础储量可分为6种类型(表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