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事业在改革中思变地质产业在发展中创新
郑述平
安徽省地勘局黄山市332地质队QQ826262807
选择从公益地质中突围,是地质事业、地质产业在新一轮发展方式转变中走出困境的关健。
众所周知,国家对公益事业的投入,目的是要在商业运作中实现盈利。
公益地质事业投入目的,是要用商业地质手段来达到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必须的矿产资源地供给,在拉动矿业经济繁荣的同时,带动社会公益事业、公共及民用基础设施建设对商业地质勘查的需求。
为此笔者在认真研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1999}37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 精神,认为展开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以下五点必须达成共识:
一、从理论上区分国家公益地质事业与公益地质工作关系,解决地质事业对地质产业中公益地质投入,如何在商业地质运作中取得回报;
二、市场运作上用找矿权作为公益地质与商业地质联系纽带,在确保公益投入安全回收前题下,合理投放区域国土资源基础地质调查业权,确定找矿靶区创设找矿权。
三、生产施工中找矿权一旦创设挂牌,由市场决定商业地质找矿、探矿的勘查阶段划分,在确保投入资金安全,后续挂牌可回收前期投入的前题下安排预查、普查、详查、勘探。
四、区域地质调查业权、找矿权是国家指导性、指令性计划、任务,由中国地质科学院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联合研发,进入公开市场招标,人、集体、单位只能从公开地质市场取得找、探、采矿业权从源头上控制矿业权市场总量投放。
五、确保国家矿产资源安全前题下,停止发放个人、集体、单位创设的找、探、采矿业权和国家生产过剩和暂时无法利用的矿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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