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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有储量
是地质采矿学名词,指探明储量减去动用储量所剩余的储量,即探明的矿产储量,到统计上报之日为止,扣除出矿量和损失矿量,矿床还拥有的实际储量。它是矿产储量平衡表中重要的一项储量,可作为矿山企业扩大生产能力、编制采掘设计的依据,亦可作为上级机关编制建设规划、总体设计的依据。
保有储量指一定时间内(截止报告日期)矿山所拥有的资源实际储量。是评价矿产资源经济价值的重要指标。
计算时要考虑经地质勘探和其他调查后,矿山(矿床、矿区)的累计探明储量因受新探明储量和已采量等影响而出现的增减等因素。其计算公式为:报告期保有储量=期初累计保有储量±本期因地质勘探、重新计算所造成的储量增减数-已采量-地下损失量-其他损耗量。式中地下损失量系指采矿时无法采出或虽可采出但很不安全、不经济,只能遗弃的储量。如矿柱损失、顶底板损失,以及经批准因构造断裂、地下水淹没或现有采矿技术所限无法开采所占有的储量。
保有储量的计算、确定,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矿山)资源现状的科学评价具有重要意义。最新的保有储量数据,常作为制定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国土开发与整治规划、区域规划、厂(矿)址选择、工厂(矿山〕的新建与扩建以及环境保护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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