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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区捡块黄龙玉犯法吗?
近日,北京市民王小姐向记者反映,今年端午节小长假期间,带家人到西九华山旅游,在溪水边捡到一块黄龙玉打算带走,遭遇九华山风景区保安的强行没收,在争夺黄龙玉的过程中,王小姐受到保安的推搡,不仅玉石被没收,自己的手机掉水里了。王小姐告诉记者,她就是不明白,自己在风景区捡到玉石该不该带走?犯了哪条法??目前,她已经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但目前还没有结果。
西九华山风景区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说,此事的调查结果已经出来,是王小姐在溪水边捡到黄龙玉想占为己有,我们的保安在反复劝说未果的情况下才发生冲突,黄龙玉本来就是国家的财产,不应该落到个人的手里。我们的保安做法确实欠妥,我们已经让保安给王小姐公开道歉了,希望王小姐看在保安涉世未深的份上原谅他。
关于捡到黄龙玉犯法吗?捡来的东西到底该不该交公这个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个市民。市民赵先生告诉记者,王小姐捡到黄龙石没犯法,但是如果占为己有就是犯法了。保安打人是不文明的行为,应该受到惩罚。另外,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何况价值连城的黄龙玉,所以应该“完璧归赵”。
市民白小姐表示,保安应该向王小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服他把黄龙玉交上来,不应该动手打人。风景区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对拾金不昧者给予必要的奖励。
对于如此价值连城的宝物,无论谁捡到都不舍得交出来。但是,毕竟黄龙石是在九华山风景区捡到的,理所当然地归还给风景区管理部门,不能占为己有。
那么大家说玉石到底该归谁,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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