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是现代大工程中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工程实际当中有些技术人员对这项工作认识不足,根据多手整理工程资料的经验,有多年的现场经验,现就该项问题谈一点浅见。 关键词:工程资料;收集;整理 前言 工程建设从项目提出、筹备、勘探、设计、施工到竣工投产等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资料,都属于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范围,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项目建成后进行生产、维修、改造扩建、事故处理和拆除的必查文件资料,也是工程建设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文件。因此,完整准确地整理好竣工资料,意义重大。 1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含哪几个部分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备案表(一式四份);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城乡规划部门认可文件;消防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环保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验收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地基验收记录及桩基检测认证报告;基础、主体等关键部位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质量原始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许可证;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其它有关资料。 2 竣工资料归档的范围、分类及任务划分 2.1竣工资料的归档范围:项目建设的申请报告、上级批文、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谈判材料、征迁文件、地质勘探报告、设计任务书、设计合同、设计计算书、设计图纸、施工招标、投标、承发包合同、协议书、预算、决算、设备订货合同、设备图纸、设备说明书、合格证及施工管理全过程中的资料。 2.2竣工资料的分类:大体上可分成四个阶段的资料:一是项目提出筹备阶段的资料;二是勘探阶段的资料;三是设计阶段的资料;四是施工及验收阶段的资料。 2.3竣工资料整理任务的划分:原则上由担负工作任务的单位和部门按归档要求收集、整理,建设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统一汇总整理归档。 3 施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归档范围 3.1证书类:施工执照、资质证书、竣工验收证书和质量保修书等。 3.2文件材料: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大事记、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鉴证单、材料代用单、会议纪要、事故处理报告和设备说明书等。 3.3测量资料:主要有建筑物定位、标高、沉降观测和设备安装测试资料。 3.4检查资料:主要有分项工程检查表、分部工程评定表和单位工程评定表。 3.5隐蔽工程资料:包括土方验槽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和桩基施工记录等。 3.6试验资料:主要有水泥、钢材复检报告,砖瓦灰砂石检验报告,防水材料检验报告,混凝土、砂浆试件检验报告和钢筋焊接检验报告。 3.7材料合格证:主要有三材合格证,地材合格证,成品、半成品合格证,设备及备件合格证等。 3.8竣工图部分:主要包括竣工图、竣工图编制说明。 4 竣工图纸、资料的整理、编制要求 4.1竣工资料要做到边施工、边收集、边整理。 4.2资料要签字齐全,字迹清晰,纸质优良,保持整洁。 4.3分类分项明确,封面、目录、清单资料齐全,排列有序,逐页编码。 4.4凡是利用原图编制竣工图的,图面无油污、无破损、图字清晰,并在标题栏右上角空白处加盖竣工图章后方可作为竣工图。竣工图编制人、技术负责人应逐张图签字。 4.5对结构、形式、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由施工单位按照实际情况绘制竣工图。设计变化不大的,施工单位可将变更部分修改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4.6竣工图等资料整理时,必须按工程项目、专业类别和图号组卷,折叠成要求的幅面,露出标题栏,以方便查阅。 4.7图纸隐蔽工程记录等重要资料,必须用碳素墨水绘制和书写,禁止复写和使用复印件。 4.8文字材料以16开纸为准,如左开本左边需留出2.5cm宽的装订线,应用棉线装订。 5 注意事项及结语 对于工程变化较大的一定要重新绘制竣工图,对结构件和门窗重新编号。竣工图绘制后要请建设单位建筑监理人员在图签栏内签字,并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是其它竣工资料的纲领性总图,一定要如实地反映工程实况。设计变更通知必须是由原设计单位下达的,必须要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和设计单位的印章。由建设单位现场监理人员发出的不影响结构案例和造型美观的室内外局部小变动也属于变更之列,但必须要有建设单位工地负责人的签字并还要征得设计人员的认可及签字方可生效。各种签证资料、合同签证,它决定着工程的承包形式与承包资格、方式、工期及质量奖罚;现场签证即施工签证,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及实际施工确认签证:主体工程中隐蔽工程签证;预算外的用工、用料或因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返工费等。其中主体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及时签证尤为重要,这种工程事后根本无法核对其工程量,所以必须是在施工的同时,画好隐蔽图检查隐蔽验收记录,再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收签字,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