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稀土富渣国家标准(XB/T 107-1995)
产品名称: | 稀土富渣 | 标准代码: | xb/t 107-1995 | 发布日期: | 1995.01.24 | 实施日期: | 1995.01.24 | 标准细则: |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稀土富渣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冶炼稀土合金的稀土富渣。
2 引用标准
gb/t 126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析和方法
gb 2007 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gb 5689 冶金矿产品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按化学成分稀土富渣分为三个等级,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等级 化学成分(%) 碱度(cao-1.47f)/sio2(%)
reo mno tfe
特级品 ≥16 <1.2 <1.0 ≥1.0
一级品 ≥14 <1.5 <1.0 ≥1.0
二级品 ≥12 <1.9 <1.2 ≥1.0
注:当碱度(cao-1.47f)/sio2≥0.9,reo≥14%的稀土富渣,允许交货。
3.2 稀土富渣的粒度为5~300mm,其中大于300mm和小于5mm者均不超过5%。
3.3 产品中不得有明显的非稀土富渣块状夹杂物。
4 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4.1 化学成分分析方法按gb/t 12690 进行。
4.2 粒度和外来杂物的判定以检查人员目测为准。
4.3 产品质量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检验。
4.4 每批产品由同一等级组成。产品按批交货,每批为一检验单位。
4.5 稀土富渣的取样在装车前进行。将渣在场地堆成堆方,每堆方约50t,堆高1m左右,并在0.5m和1m两层平面上九点取样,每点取样量不少于2kg,合成大样。
4.6 将合成大样破碎到10mm以下,然后混匀,并缩分至不少于2kg送化验。
4.7 若无堆方条件,稀土富渣的取样可在车上五点取样。
4.8 需方对产品质量如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供方,并由双方会同重新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判定等级。如需仲裁,有关事宜由双方商定。
5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稀土富渣的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按gb 5689规定执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