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组织机构组建情况通报 截至2010年5月14日,全国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成立省(流域)级水利普查领导小组17个,分别是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松辽水利委员会,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河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等省(区、市)。已成立省(流域)级领导小组数占需成立省(流域)级领导小组数量的38.6%,领导小组成员286人。已成立省(流域)级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12个,分别是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松辽水利委员会,河北、辽宁、吉林、江苏、河南、海南、重庆、陕西、宁夏等省(区、市)。已成立省(流域)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占需成立省(流域)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数量的27.3%,办公室成员254人。
截至2010年5月14日,7个试点省(区、市)中江苏和湖北省尚未成立省(流域)级水利普查机构。
截至2010年5月14日,各省区共有7个地市成立地级普查领导小组(辽宁2个,河南3个,甘肃1个,宁夏1个),占需成立地级普查领导小组数量的2.6%;有7个地市成立了地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3个,河南3个,宁夏1个),占需成立地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数量的2.6%。
截至2010年5月14日,有38个县市(辽宁5个、江苏2个、江西2个、河南8个、湖北5个、重庆6个、贵州2个、陕西1个、宁夏7个)成立了县级普查领导小组,占需成立县级普查领导小组数量的1.9%;有42个县市成立了县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5个、江苏4个、江西2个、河南8个、湖北5个、重庆6个、贵州2个、陕西1个、宁夏9个),占需成立县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数量的2.1%。
该贴已经同步到 后勤部长的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