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目录
·陈雷部长听取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组织机构组建方案汇报
·水利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在京召开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编码方案专家咨询会在京召开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项目经费预算专家审查会在京召开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试点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陈雷部长听取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组织机构组建方案汇报 2010年3月10日,水利部陈雷部长主持会议听取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组织机构组建方案的汇报。水利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部长矫勇,水利部副部长周英,水利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部总规划师兼规划计划司司长周学文参加会议。水利部人事司、水利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水利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普查组织机构框架、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办公室内设机构、以及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分工等内容的汇报,并进行了研究讨论。
该机构组建方案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精神,通过对近年来已开展普查的有关行业的普查组织机构设立情况调研,结合水利普查的特点,研究提出的。
陈雷部长及有关部领导基本同意水利普查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普查机构组建方案,并对下一步尽快做好办公场所落实、人员择优选拔等事项进行安排和部署。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组织机构筹建工作全面展开。 水利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在京召开 2010年3月2日,水利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在京召开。水利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水利部副部长矫勇主持会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部总规划师兼规划计划司司长周学文出席会议。水利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前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普查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水利普查数据处理方案的汇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
矫勇副部长指出,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是水利普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查成败的关键。近期,普查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短时间内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数据处理方案,内容完整、逻辑清晰,经修订后能够满足水利普查工作的需要。
矫勇副部长要求,普查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数据处理工作,根据会议研究确定的有关意见,尽快修改完善水利普查数据处理方案,进一步落实数据处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抓紧启动普查软件开发工作,为普查试点相关工作的开展奠定好基础。会议还研究了水利普查其他有关工作。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编码方案专家咨询会在京召开 2010年3月6日,水利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京组织召开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编码方案专家咨询会,研讨水利普查对象和指标编码方案。会议由水利部副总工程师庞进武主持,水利普查前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与会专家和代表认为,对普查对象和指标进行编码是为保障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普查数据质量的通行和有效做法,信息编码在普查工作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编码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普查的顺利进行,乃至成败。
与会专家和代表建议,水利普查编码体系和编码规则首先要能够满足本次水利普查工作的需要,要能够保证普查数据的不重不漏,实现数据快速上报、汇总、分析等应用。在普查数据处理过程中,要考虑与现行水利相关编码标准的衔接和协调,又要通过后期普查成果的标准化,进一步完善相关编码标准。
各位专家和代表针对水利普查编码的原则、编码体系的建立、编码对象的分类、编码规则的制订等内容,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完善建议。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项目经费预算专家审查会在京召开 2010年3月7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项目经费预算专家审查会在京召开。水利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部总规划师兼规划计划司司长周学文出席会议并讲话。特邀专家、水利普查前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发展研究中心等项目承担单位对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预算的汇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
周学文总规划师指出,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了解水利发展状况,提高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保护,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至201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水利部领导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2009年启动前期工作以来,水利部已经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经过反复研究讨论,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
周学文总规划师强调,这次经费预算审查,各位专家要本着对水利建设事业和国家财政资金高度负责的态度,查遗补缺,确保不缺项漏项;对照有关定额和国家财政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查,确保水利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会议经过认真的质询、答疑,专家认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目标设置合理,经费预算与项目工作任务匹配。项目预算根据项目任务、内容、组织方式、技术路线和相应的保障条件编列,符合项目实际需求。项目预算经费编制基本符合财政部有关规定,预算编制依据比较充分,支出结构基本合理,符合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同意该项目经费预算方案通过专家组评审。同时,专家组还对《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项目经费测算报告》和申报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试点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10年3月9日,水利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试点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近期水利普查试点有关工作。长江、黄河水利委员会2个试点流域,辽宁、江苏、河南、湖北、广西、重庆、陕西、青海等8个试点省(区、市)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水利普查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个水利普查的进展情况、普查总体方案和试点工作方案介绍,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就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是充分认识水利普查试点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水利普查试点的有关要求。各试点地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圆满完成水利普查试点各项任务,为本地区正式开展普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抓紧落实普查试点县(市)名单。各试点省份要根据国家开展试点工作的统一要求,按照代表性、针对性和统筹性等原则,尽快研究提出试点县(市)名单。
三是尽快成立普查组织机构。各试点地区要根据水利部《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水规计[2010]034号)的有关精神,抓紧做好部门沟通协调,提前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负责水利普查试点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四是组织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各试点地区要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试点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试点工作内容和特点,制定相应的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实施方案要逐级报送上级水利普查机构审核。
五是提前做好试点地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遴选。试点县(市)名单经水利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各试点地区要根据本地区制定的试点实施方案,遴选一定数量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人选,为普查员培训、聘用工作做准备。
六是全面启动普查试点宣传动员工作。各试点地区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紧紧围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试点的内容、方法以及试点时间安排、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组织开展试点宣传工作,以取得试点区域内广大普查对象对试点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努力营造一个领导重视、群众参与、社会关心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宣传,使参加试点的广大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感,认识工作重要性,全力投入试点工作,以保证高质量地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试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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