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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对供电提出以下基本要求:
1、供电可靠 供电可靠就是要求供电不间断。在矿山企业中,各种电力负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是不同的,为了能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满足不同负荷对供电可能性的要求,把电力负荷分为三类。
1)一类负荷 凡因突然中断供电,可能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损坏,给国民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或在政治上产生不良影响的负荷,均属一类负荷。如矿井的主通风设备一旦停电,可能导致瓦斯爆炸及井下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一类负荷中影响人身与设备安全的负荷又叫保安负荷。对一类负荷应由两个独立电源供电;对有特殊要求的一类负荷,两个独立电源应来自不同地点,以保证供电的绝对可靠。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2)二类负荷 凡因突然停电,造成大量减产或生产大量废品的负荷。如矿井集中提煤设备、空压机及采区变电所等。
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一般应由上一级变电所的两段母线上引来双回路进行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当采用架空线时,可为一回架空线供电;当采用电缆线路时,应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其每根电缆应能承受100%的二级负荷。
3)三类负荷 三类负荷是指除一类、二类负荷外的其他负荷,如矿山企业的附属车场。对三类负荷供电一般采用单回路供电方式,不考虑备用电源,根据需要各负荷还可用一条输电线路。对电力负荷分类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合理地供电。在供电系统运行,确保一类负荷的供电不间断;保证二类负荷的用电;而对三类负荷则更多地考虑供电的经济性。因此,当电力系统因故障必须拉闸限电时,首先停三类负荷,必要时再停二类负荷,但必须保证一类负荷的用电。
2,供电安全 供电安全就是在电能的分配、供应和使用过程中,不应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设备事故,也不致引起电火灾和爆炸事故。尤其是矿井井下,工作环境特殊,特别容易发生上述事故。因此,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安全供电。煤矿安全供电的三大任务是防爆、防火、防触电。
3,供电质量 用电设备在额定参数下运行时性能最好。因此,要向用户供应质量合格的电能,其电压和频率必须稳定。对于额定频率为50Hz的交流电,其频率偏差不允许超过-50~+50Hz。供电频率由发电厂保证,用电企业无法改变。
4,供电经济 供电的经济性一般考虑三个方面:尽量降低企业变电所与电网的基本建设投资;尽可能降低设备、材料及有色金属的消耗量;尽量降低供电系统的电能损耗及维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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