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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土资源网(2011年5月10日)% G! G3 E3 D) y4 X
由北京城建勘测院主编的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修订)日前通过评审,取代原《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307—1999)。 W8 m% F; P# @; y# k2 ~( v( x
据介绍,现行《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是1999年颁布实施的。今天,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已进入快速发展期,需要修建地铁的城市,由当时的少数几个发展到几十个省会城市、大中型城市,原规范已经不能适应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需要,对其进行及时修订十分必要。
8 @% G' _9 C& B1 \, m+ Y" m 城建勘测院作为原规范主编单位,于2007年向当时的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提交了修订申请并获批准后,在其后的2年中,积极组织各参编单位,在广泛收集资料,认真总结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方面成功经验和科研成果的基础上,依据现有技术条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行标准规范,编制新《规范》。 @; c: j( f7 \2 q
4月初,专家组对新标准逐章、逐节、逐条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新修订的《规范》充分总结了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几十年的经验,妥善处理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之间的衔接,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紧扣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特点,各项技术指标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能够满足当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需要,并提供可靠的勘察技术保障,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技术进步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并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经济效益显著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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