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0-2011中国互联网安全研究报告》显示,有近28%的互联网用户遭遇过虚假钓鱼网站、诈骗交易、交易劫持、网银被盗等针对网络购物的安全攻击…… 山东省市网监部门近日发布安全警示,网上购物走红,让某些计算机病毒集团瞄上了互联网,他们通过植入木马病毒程序,控制计算机来窃取财物,把网购人群当成了自己的“摇钱树”。
警方有关人士介绍说,当前网上诈骗数量直线上升。据《2010-2011中国互联网安全研究报告》显示,有近28%的互联网用户遭遇过虚假钓鱼网站、诈骗交易、交易劫持、网银被盗等针对网络购物的安全攻击。
受害人多爱“贪便宜”
网民的防范意识,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自己会否成为骗子的“摇钱树”。
据调查,网络诈骗的受害人一般是喜欢上网买便宜货,或在互联网上寻找商机的人,受害人往往不具备网上防诈骗的常识,对互联网上信息真伪甄别能力较差,轻易相信网上信息或打开非法链接,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虚假网站频频“换脸”
不法分子通过“换脸”的手段,来达到继续欺诈消费者的目的。
据介绍,不法分子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面广的特点,依附一些知名购物网站,或直接制作虚假购物网站,大肆发布虚假信息,利用人们的贪便宜心理以低价引诱进行诈骗。一些虚假购物网站使用一两个月后,马上更换了新网址,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也全都改变了,只有网页上所有骗人的内容一成不变。原来汇款购物的消费者当然无法找到它了。
宣传内容都是“超便宜”
这些诈骗多以“超低价”或“海关查没品”为诱饵诱骗消费者。
消费者登录虚假购物网站后,网上的商品应有尽有,而且价格都低得出奇,一般都低于市场价50%。虚假购物网站看上去都相当正规,有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有的还留有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和信用资质等。面对如此“正规”的网站,难免会有善良的消费者上当受骗。
骗钱理由不断“翻新”
在收到消费者的第一笔汇款后,不法分子骗钱的理由就会不断“翻新”。
警方提醒说,诈取消费者款项的手法有时是直接联系受害人。当消费者汇了第一笔款后,骗子会来电声称,要么商品不零售和批量购买,要么还需交保证金,要么要求汇款人再汇余款、风险金、押金或税款之类的费用,否则消费者收不到货,也不会退钱。一些消费者迫于第一笔款已汇出,只好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再汇。
据了解,不少不法分子将网上交易付款方的电脑种上交易劫持木马,木马通过劫持篡改网购订单,强行将买家在线购物的款项转到自己的账户。
转载:http://news.xinhuanet.com/jiadian/2011-04/07/c_121276086.htm
2011年04月07日 10:39:20 来源: 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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