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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供地计划备案审查技术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为了加强供地计划备案审查,省厅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制订了《供地计划备案审查技术要点》,现印发给你们。 《供地计划备案审查技术要点》是对各市州及县市区供地计划进行备案审查的主要依据文件之一,也是各技术承担单位编制供地计划的重要参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省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供地计划备案审查技术要点》开展供地计划备案审查工作。
附件:《供地计划备案审查技术要点》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印制
附件: 供地计划备案审查技术要点
1审查目的 1.1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等技术规范。 1.3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安排土地利用时序及供应方式等。 1.4根据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土地市场状况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进行综合平衡。 1.5保障重点项目及民生工程等用地需求,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审查原则 2.1合法合规原则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应当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0]180号)要求。 供地计划中的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国土资发[2006]296号)以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增补本)》(国土资发[2009]154号)等文件要求。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符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文件要求。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2.2总量控制原则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要以当地的土地供应能力为基础,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相适应。 2.3综合平衡原则 根据区域土地供应能力和需求状况,综合协调确定供应计划。有重点地保障民生项目、重点工程等的用地需求。供应必须有合理来源,需求必须是有效需求和合理需求。在总量平衡的基础上,力求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时序得当。 2.4节约集约原则 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同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不得对禁止项目供地,减少对限制项目供地;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湘政发[2007]1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29号)要求,制定相应措施,提高准入条件和土地利用强度、投入强度以及产出强度。 2.5区域统筹原则 根据全省及各市县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各行政区域土地供应计划,在区域土地市场内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适当考虑区域外土地市场的供需关系。做到区域统筹、城乡统筹、自求平衡。 3审查依据 3.1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等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国土资发[2006]296号)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增补本)》(国土资发[2009]154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 《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湘政发[2007]1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29号)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0]180号) 3.2技术规范依据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建设用地定额指标》 3.3社会经济发展依据 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包括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财政收入、税收、人口规模、人均用地、前三年至五年用地基本情况。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4全省综合平衡依据 全省或重点区域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作的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的预测分析。 全省或者重点区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与土地供应量的回归分析。 全省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各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项目及投资安排。 4审查内容 4.1形式审查 供地计划备案材料齐全,包括供地计划文本(含市本级、全市区域)、供地计划编制说明书(含土地市场分析预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草案)、供地计划表、供地计划图。 4.1.1文本 计划文本由封面、目录、正文和附件四部分组成,格式详见附件。 4.1.2说明书 计划编制说明书由封面、扉页、目录、正文和附件五部分组成,格式详见附件。 4.1.3图件 工作底图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或总体规划图为最佳,以供地主体为单元综合或分类出图,图名、图例、指北针、比例尺等地图要素齐全。 4.1.3.1×××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图 按照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一级类上图。同时,将供应计划表、供应宗地表附在图上。 4.1.3.2×××201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图 按照廉租房用地、经济适用房用地、商品房用地、棚户区改造用地、公共租赁房用地和其他用地等分类上图。 4.2实质审查 4.2.1总量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相衔接。供应总量增长要与GDP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与集约利用考核、评价,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三挂钩”。以前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为基数,加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市场供需变化、产业结构调整、宏观调控、特别原因等因素修正。供应总量大于前五年平均实际供地量110%的,应特别说明。新增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大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应特别说明。同时保障重点项目、民生工程以及新型工业项目用地需求。 4.2.2结构 按照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一级类,深入分析土地供应结构。土地供应结构应当以前五年土地供应结构为基础,土地供应结构不合理的,应当进行科学调整。调整结构应当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为依据,体现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和区域产业发展方向和调结构转方式的要求。 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单列。住宅用地按照廉租房用地、经济适用房用地、商品房用地、其他用地等分类分析结构;其他用地中细分公共租赁房用地、棚户区改造用地、安置房用地等;商品房用地中细分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并单独分析保障性住房用地、棚户区改造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等三类用地总量占住宅用地的比例。 4.2.3布局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区域发展规划、环境条件等,合理安排土地供应布局。 4.2.4宗地 宗地规模不能超过国家有关限定。 有具体项目的宗地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建设用地定额指标、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目录、供地政策、区域产业布局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综合审查。 4.2.5说明书 土地供应潜力的调查分析和供应能力的确定要有科学依据并论证充分。 土地需求预测要选用科学的预测方法,建立相关模型并检验;合理审核部门申报的用地需求量;在此基础上综合确定用地需求。 说明书中应包含前五年土地市场分析相关内容。 相关论证、分析及预测要切合实际,预测方法的选择运用、参数确定、模型检验及结果分析等过程要完备。 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变化幅度较大的要有原因分析和特殊说明。 4.2.6计划表格 表格数据与文本、说明书、图件保持一致,数据之间无逻辑问题。 4.2.7计划图件 图件表达规范、上图要素齐全。 4.3综合平衡 4.3.1总量平衡 全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等于各市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之和。 4.3.2结构平衡 各区域供应结构与该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 4.3.3布局平衡 依据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安排,适当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布局安排。应当与产业发展布局相衔接。 4.3.4时序平衡 供应时序按照土地市场需求的客观规律和土地供应能力科学合理安排。 4.3.5自求平衡 各市州对城市规划区及所辖市县的土地供应计划进行统筹和综合平衡。 5审查方式 省厅地产处受理各市州上报备案的供地计划,并进行形式初审。 省厅组织专家对各市州供地计划进行备案审查;在主审专家提出初审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专家会审。 会审通过的,走备案的行政程序,下达备案复函。 各市州可参照本技术要点对所辖县市供地计划进行备案审查和综合平衡。 6审查结论 6.1同意通过备案审查 满足以下条件者通过备案审查: 供地计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方式和供应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备案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供用计划编制规范》、湘国土资办发[2010]180号文件和本审查技术要点的要求;土地供应指标及分解科学,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方式和时序合理;供地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有力。 技术路线方法科学、论证充分;土地供应潜力的调查分析和供应能力的确定依据充分;土地需求预测方法科学,过程完备;土地供需平衡、区域协调;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变化说明准确;表格数据与文本、说明书、图件保持一致,数据之间无逻辑问题;图件表达规范、上图要素齐全。 6.2原则通过备案审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通过备案审查,修改后重新上报备案: 备案材料齐全但格式不规范; 土地供应指标及分解科学,但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方式和时序等尚需调整; 土地供应潜力的调查分析和供应能力的确定不充分; 土地需求预测方法科学,但过程不完备; 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变化说明理由不充分; 表格数据与文本、说明书、图件有出入; 图件表达不规范、上图要素不全。 6.3暂缓通过备案审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暂缓通过备案审查,修改后重新上报审查: 供地计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有冲突,土地供应方式和供应程序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符; 备案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供用计划编制规范》和湘国土资办发[2010]180号文件要求; 土地供应指标及分解不科学,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方式和时序不合理(如供应总量过大,供需不平衡;供应结构不合理,保障性住房用地、棚户区改造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等三类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足70%等); 土地供应潜力的调查分析和供应能力的确定欠妥; 土地需求预测方法选择不合理,过程不完备; 土地供应总量增幅过大且无原因说明。
附件一:
×××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市本级或全市)文本格式
一、×××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封面:×××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华文中宋一号 加粗 居中 单倍行距) 单位:×××人民政府(宋体 三号 加粗 居中单倍行距) 时间:××年××月(宋体 三号 加粗 居中单倍行距) 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加粗、段前段后0.5行、首行缩进 二级标题:楷体、三号、加粗、首行缩进 三级标题:仿宋、三号、首行缩进 正文:仿宋、四号 数字:Times New Roman、四号 二、×××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说明书 封面:×××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说明书(华文中宋一号 加粗 居中 单倍行距) 单位:×××人民政府(宋体 三号 加粗 居中单倍行距) 时间:××年××月(宋体 三号 加粗 居中单倍行距) 扉页: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单位、技术人员 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加粗、段前段后0.5行、首行缩进 二级标题:楷体、三号、加粗、首行缩进 三级标题:仿宋、三号、首行缩进 正文:仿宋、四号 数字:Times New Roman、四号
附件二:
×××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市本级或全市)参考提纲
一、计划编制目的、意义和依据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适用范围和实施期限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含新增和存量)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条件(含方式、价格等) 五、住宅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计划指标 六、计划指标说明 七、计划编制和实施的政策导向 (一)严格控制总量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三)优化空间布局 (四)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五)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六)×××××××××××××××× 八、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附件:1、×××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图 3、×××2011年度住宅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图
附件三:
×××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编制说明书参考提纲
一、计划编制背景与内涵 (一)计划编制背景 (二)计划编制内涵 二、计划编制过程 (一)准备部署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二)调查分析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三)草案拟定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四)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五)计划备案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六)综合平衡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七)公布实施阶段(2011年3月31日前) 三、计划编制技术路线与方法 (一)技术路线与方法 (二)技术处理与说明 四、计划指标确定过程和依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调查 2、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析 3、批而未供国有建设用地分析 4、存量建设用地分析 5、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确定 (二)国有建设用地需求 1、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预测 (1)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与走势 (2)土地市场分析预测 (3)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预测 2、国有建设用地需求审核分析 (1)国有建设用地需求审核 (2)重点基础项目用地需求分析 3、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总量确定 4、需求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的调整分析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确定及说明 1、国有建设用地供需平衡分析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指标确定 (1)供地总量的确定 (2)供地结构的确定 (3)供地布局的确定 (4)供地时序的确定 (5)供地条件的确定 3、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指标分解 (四)相关情况说明
附件:中间过程及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