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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1-04 07:40 作者:王天润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王飞,不仅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还曾是河南省南召县政坛的一颗“明星”。然而,不到7年时间,他就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检察机关长达130页的案件侦查终结报告,清晰地记录下他9次受贿9.5万元、232次侵吞公款11.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妻子和女儿。”2010年12月28日,办理王飞案的南召县检察院检察官对笔者说。
! p- ^/ x c2 C$ t: P 167次侵吞公款用于家庭开支 7 j) V: f, |- c U7 [
2003年10月,王飞被提拔为南召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至2008年6月被“双规”前,他还有4个月就在这一岗位上干满5年了。
4 l+ C- B6 g1 q 笔者在案卷中看到,在4年多的任期里,王飞共实施232次侵吞公款的犯罪活动,其中167次是直接或间接地为了他的妻子。这167次都是王飞通过其司机刘某用公款支付家庭日常开支,共计6万余元。
3 [- C/ E2 C% r, x# y 当侦查人员问及王飞每笔钱的具体开支情况时,他大多以“不知道”或“不清楚”来回答。“贪污公款次数太多了,记不清楚也在所难免。但问题的关键并不在此,我们从刘某的证言里,找到了事情的真相。”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在王飞贪污的公款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刘某直接执行王飞妻子指令的结果。
1 ^' t! B2 \. n/ s+ Y$ p 而王飞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妻子的物欲,对妻子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5 J- ]5 h0 s! o4 W6 F+ B( Z9 A; q
笔者注意到,在这167次如蚂蚁搬家的侵吞公款犯罪活动中,数额最小的只有38元,最大的也只在千元左右。很显然,以这样的规模和速度,也只能支付些琐碎的日常开支。不过,它有一个明显的好处,那就是手到擒来,源源不断。 % i, |) M/ C# A7 S+ `
但要实现大一点的愿望,就必须“另辟蹊径”。于是,王飞的妻子开始帮助他发掘起权力的利用价值来——受贿。 8 K* h. l0 n" O+ z1 p7 |
从2005年3月至2008年春节,王妻伙同或代替王飞先后以晋升职务、安排工作和减免土地违法处罚为由,收受赵某、吴某、徐某等9人的贿赂款共计9.5万元。而这些“收入”,大部分都由其妻子直接支配,用在了与人合伙开办的酒店及新房装修和购置沙发、家电等大额开支上。 6 x+ n1 g; v1 S# R3 F& U/ r
到北京办私事用公款买单
( _8 v7 A0 [0 L3 d4 _ 王飞只有一个女儿,他对女儿是有求必应。 - W4 |9 q/ J4 |1 P) \* a& s# s
自2004年至2008年,王飞的女儿先后65次直接或间接地从王飞的司机刘某手中接受钱物累计达4万余元。
1 ^( j6 o5 [, l7 Y- l. i) J 这还不算,为了让女儿在未来的道路上一帆风顺,王飞更有惊人之笔。2006年4月下旬,为了给正在读本科的女儿考研究生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王飞决定到北京找几所重点大学的教授进行咨询。但他在北京没有熟人,当得知国土局职工李某的同学马某与大学教授有往来时,便决定带上李某一同前往。 . ~* Z" g: d+ u2 _0 y* k4 d3 z
2006年4月21日,王飞带上妻子和李某,由其司机刘某开车,从南召出发,当天晚上抵达北京。次日上午,王飞的女儿也从学校赶到北京。晚上,马某约到了两位教授与王飞等人吃饭。席间,王飞说明了来意,请求两位教授能为女儿的考研指点迷津,两位教授爽快地满足了他的要求。
) V: ^( S' c( P, h/ f4 T* w+ j5 @ 但王飞对他们的“一家之言”并不十分相信。隔日中午,王飞又让马某出面请了另一所大学的两位教授再次进行咨询,直到最后将所有的问题全部弄明白,这才放下心来。 ) z4 ]5 i9 ^; F2 k* b% K! U4 B$ u: S
王飞此次北京之行的全部费用是8983元,都由公家买单,最后被法院认定为贪污款。 + N( E4 H4 Q. v5 i
王飞的心血总算没有白费,2008年,女儿如愿以偿地考上了研究生。
6 ]$ D5 _3 c5 L& j, \( |& d 另外,据王飞供述,2008年春节前收受徐某等人的贿赂共计4万余元,他也全部用在了女儿的学费、住宿费及日常生活费用上。
: L8 Q* @# y9 q. T* d 矢口否认自己受贿
8 J; l; ]1 d* q+ ]7 \4 N 2008年6月,王飞被南阳市纪委“双规”。此后不久,其案件线索被移送至南阳市检察院,后南阳市检察院批转南召县检察院继续侦查,最后由南召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 P0 T1 w k8 f7 z
在法庭上,王飞当庭推翻了自己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对其9次收受贿赂的事实,要么矢口否认,要么辩称案发前已将钱款退还给了行贿人。但是,由于其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将自己以前的供述推翻,且均被证人证言及书证所证实,所以他的努力终是枉费心机,法院最后还是全部予以认定。
4 K3 T7 q* P% W- ?/ m" a4 x 南召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侵吞的手段用公款11.5万余元支付个人家庭日常消费,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9.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
) k) }8 {# @( u- _ 2009年8月,南召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王飞有期徒刑十二年,追缴全部赃款,上缴国库。王飞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 F# I# @# U/ ~3 v3 @* \4 P a 2010年9月,南阳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但鉴于王飞有立功情节,对量刑部分应予改判。遂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王飞有期徒刑十年。赃款21万余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5 w- N3 u* }3 N: O2 l7 Q( B% `- ] 他被最亲的人拖下了悬崖
3 ]1 y8 r) [- l& l, Q7 r# u 2010年10月22日,王飞被投入监狱服刑。至此,由他演绎的一段并不精彩的故事终于结束了。但这一案件反映出的问题,却一直萦绕在办案检察官的脑海里。 2 H1 j4 Q: B% \3 P X. H0 l
办案检察官说,如果王飞当初娶了一位贤良的妻子,他不至于走到现在这一步;如果王飞的女儿是一个懂事的孩子,他也不至于走到现在这一步。然而,这些都仅仅也只能很遗憾地停滞在假设的状态。她们不但没有给王飞以提醒,而且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王飞的悲剧不是他个人演绎的,而是由他的妻子和女儿共同演绎的——他是被最亲的人拖下了悬崖。
6 g W, \4 o2 W6 p “反思王飞贪污受贿案,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预防腐败不能像西医给人治病一样,哪疼医哪,而应该像中医给人治病一样,进行系统治疗。只有从根本上铲除了滋生腐败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预防腐败才会收到切实效果。”办案检察官感慨道。 / i; f2 j/ z2 x5 c' z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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