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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对珍贵、稀有和其他具有重要科学、社会价值的古生物化石,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分为两级:
(1)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
①已经过正式研究发表的古生物种属的模式标本;
②化石保护区内所赋存的各类化石;
③特殊意义的化石层中赋存的化石标本;
④保存完整或者较完整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包括古人类化石);
⑤在生物进化及分类中具特殊意义的化石;
⑥国内稀有或者缺少的古生物化石;
⑦在化石保存现场的大型或集中产出的骨骼化石堆积、硅化木森林、脊椎动物足迹、蛋化石及其他遗迹化石;
⑧在各类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机构收藏、保存、尚未经组织认定的化石标本。
(2)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
①已经专家研究发表的,保存状况一般,且数量较多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植物化石;
②具有一定科学价值的古生物化石;
③保存精美,具有明显区域特色和一定科学价值的无脊椎动物化石和植物化石;
④初步判定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古生物化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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