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完成2014年探矿权年度检查工作 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检查工作是葫芦岛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履行的一项重要行政职能。为了加强探矿权管理,规范探矿权人的勘查行为,保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近日,对行政区域内(不含绥中县)设置的探矿权进行年度检查。
) S+ U' x/ |- o 1、截止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九日葫芦岛市辖区内共有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122个,其中国土资源部发证4个,省国土资源厅发证118个。应检探矿权勘查项目数73个,实检探矿权勘查项目数72个,年检率98.6%。
' ^1 G1 X. r# Y. v* O* k 2、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实地核查的勘查项目数为53个,实地核查率为72.6%。: `4 |& c, ?: t0 k7 Y& e
3、2014年度葫芦岛市抽检探矿权勘查项目数8个,抽检率10.95%。8 l& R# M9 q; x& g' k: g2 @
4、2014年度葫芦岛市勘查总投资2150.12万元,勘查投入技术人员150(人/月),缴纳探矿权使用费20.9026万元。
+ U8 {* y, K6 Q1 E% R3 {! f 5、全年共查处2起探矿权人以采代探行为,对探矿权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没收非法所得,探矿权人整改结束,经验收未发现新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