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登录
地信网论坛 返回首页

 

日志

野外地质填图的原始地质编录要求

已有 667 次阅读2012-3-9 08:24 |个人分类:地质类|系统分类:技术交流| 工作, 技术

野外地质填图是整个地质工作中最基础,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地质工作之一,那么其技术要求、地质填图中的编录要求有哪些呢,请参照如下:

    一、根据所确定的矿区填图单位,用穿越法、追索法或二者结合的方法填图。采用地质观察点、观察路线相结合的形式编录。同时辅以必要的探矿工程揭露,将地质界线等要素填绘在相应的地形图上。

    填比例尺为125 000110 000(矿区另有更大比例尺地质图)的地质图时,地质观察点及一般地质界线用半仪器法定位,矿层(体)等重要地质界线用仪器法定位;大型沉积矿床的110 000地质图及比例尺为1500012 00011 000的矿区地质图则均用仪器法定位。

    填图所用的地形底图的精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比例尺应大于或等于填图的比例尺。还要防止野外手图及清图的图纸在工作过程中伸缩变形影响精度。

    二、地质填图时对原始地质编录的要求

    1、地质观察点和地质观察路线的原始地质编录可用活页记录表格或野外记录簿记录。使用自动化制图系统时,可用数据采集代码作记录,路线上的地质现象及表上未包括的项目要作补充文字描述。编录内容除{实测地质剖面时,要仔细观察各种地质现象,测量各种数据并记录,主要内容是:岩石名称、岩石特征(颜色、风化特征、成分、结构、构造等);古生物及遗迹化石;蚀变及矿化现象;岩(矿)脉的岩矿石名称、岩性、穿插关系及产状、厚(宽)度;地质体及地质构造(褶曲、断裂、破碎带等)的产状、接触关系、垂直及水平方向上的变化等。原则可根据出露情况计算,也可直接测量。有意义的地质现象要作放大素描和补充描述,或用照片、录像等记录。}规定的以外,还应包括点号、位置、露头描述、路线上地质情况及地质界线在空间的连接等等。

    2、地质图上的界线及断裂必须在野外实地连接,综合各种天然的和人工的露头观察资料,航片、卫片资料,物、化探资料,按实地走向连线,并明确标示实测和推测的界线。

    掩盖面积大,仅有零星露头的矿区,要填露头分布图,露头边界用仪器法(矿部分)及半仪器法(非矿部分)定位,实地连接成图;如露头太小,可适当放大填在图上。

   3、地质填图时要注意采集反映重要地质现象的标本、样品。在矿区已有系统标本时,一般标本、样品可以不采。

   4、有条件时应采用声、象记录手段,其资料的采录和整理要求应在设计书中规定。在采用自动化制图系统时,必须有图象记录资料。

   三、整理

   1、地质填图时要逐日整理原始的现场编录资料(含标本、样品及声象资料),补正文字记录,编制实际材料图。

   矿区或某地段填图结束时,要编好阶段性的地质图和露头分布图,将手图转绘成清图、并按规定整饰。随工作进展,人工露头资料的充实、补充,并根据综合研究成果,逐步修正阶段性地质图直至该勘查阶段结束,编出矿区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

   2、涉及一些特殊的情况和矿种,可填绘、编制如地貌图,第四纪地质图等专门的图件,补充或取代矿区地形地质图。各种专门图件的填绘、编制和对原始地质编录的特殊要求,按有关标准或规范,或在设计书中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四、注意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有条件的矿区采用自动化制图系统时,由大队总工程师确定实施办法。

坑探工程的原始地质编录要求

10.1.1 揭露矿化、蚀变带,矿层(体)和物、化探、重砂等异常是坑探工程施工的最重要的目的。要仔细观察研究地质现象与矿化及富集作用的关系;采取系统的标本和各种样品;研究、收集矿层(体)及顶、底板围岩的工程地质现象和构造、断裂的破坏作用和影响;要充分考虑矿床存在共生或伴生矿产的可能性。注意对它们进行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

    用于揭露掩盖地段和地下地质情况时,要详细观察研究和记录所揭露的地层、岩石、构造等地质现象,采取标本和样品。 

10.1.2 坑探工程的基点以测量坐标定位,素描图及记录以基点及以基点为起点的基线定位。基线的布设,要考虑能反映更多的地质现象及采样。素描图可用电子计算机绘制,野外现场编录的表格按规定的方式填写,并有必要的文字描述。

    坑探工程用于揭露矿层(体)或地质界线时,素描图的比例尺为1100,其它则可用1200,对非矿的、无特殊意义的人工露头则可用1500,而对某些有特殊要求的矿种和地质现象,可在设计书中规定放大到150。必要时,对矿层(体)与其顶底板的界线及其它重要的地质界线,要用仪器法实测定位。

    对有意义的现象,要用放大素描或照片,录像等记录,并在素描图上标出位置及编号。

10.1.3采用自动化制图系统时,必须有图象记录资料。应用声象手段记录地质现象时,录音中要说明地点、日期和被录音人;图象资料要记录图象左、右两端方向或镜头指向,图象中要有标尺或已知尺寸的参照物,现场要作简略的示意图和文字说明。

10.1.4 工程完工或大型工程如深井、深坑在季末或年末,在原始地质编录检查验收后,要整理成坑探工程地质综合表,并根据基点坐标和基线展绘到实际材料图(或采样平面图,剖面图等)上,它主要反映样品位置,矿层(体)展布,是连接矿体和储量计量的基础资料,比例尺与储量计算图相同。

10.1.5 坑探素描图的图上要有基点坐标表,样品成果表和编录人、检查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有关图、表均可用电子计算机编制。

10.2探槽的原始地质编录

    适用于探槽,样坎,剥土,采场及其它地表的天然和人工露头。

    探槽素描图绘一壁及底。首选正北壁、北西壁、北东壁或正东壁,对此矿区应有统一规定。基点、基线、标本、样品均应布在绘图壁或底上,并在素描图上标出。必要时加绘另壁全部或局部地段素描图。记录描述以基线读数为准。

    基线方向变化时,应设置基点(拐点)并顺序编号。槽壁的地质现象及标本、样品位置均沿地质走向投影到包含基线的斜面上绘制,斜面斜度大于75°时,按铅直面处理,否则应在备注中记录其倾斜角。槽底按正投影绘制。槽壁上标明基线位置及方向,但槽壁轮廓高低变化可简化。槽底按平均宽度绘制或简化。如探槽过长、坡度较大,则可在明确标明基点及基线位置、方向、坡度及连接情况下,将槽壁素描图分段垂直上(下)移,绘成锯齿状,同时附有小比例尺的复原图。

    采用自动化系统绘图时,不作手工素描图,素描图的槽壁绘成以基线为顶线的等高的长条形,界线、标本、样品等位置,均沿地质走向投影到基线上。槽底为以基线为(图)上方边线的等宽正投影。

10.3探井的原始地质编录

    适用于浅井、竖井、小圆井、各种用途的天井、盲竖井、大于45°的斜井(坑)。

    深井的素描图绘两壁及底(含等距或不等距的井底掌子面。下同)。必要时可加绘其它壁全部或局部素描图。基点布置在第一壁的左上角。基线自基点铅直布设。大于45°的斜井(坑)为自基点沿勘查线方向或平均的长边方向布设。第一壁首选正北壁、北西壁、北东壁或正东壁,矿区应有统一规定。邻壁按逆时针方向展开。标本、样品在绘图壁上采集,并在图上标示。记录描述以基线读数为准。井壁上的地质现象等沿地质走向投绘到包含基线的长壁的铅直面上。铅直面与勘查线方向的夹角小于15°时,用勘查线方向,否则用平均方向。井底按正投影绘制。井壁及井底轮廓可简化。井下开岔坑时,岔坑按坑道方法编录,在图上应连成一体,坑道基线应与探井基线相连接。如坑道或探井深度较大,可在明确标明基点、基线和深度的情况下,截成几段,同时附有小比例尺的复原图。

    采用电子计算机自动制图时,不作手工素描图,只绘第一壁,地质界线、标本、样品等位置均沿地质走向投影到绘图壁的基线路上。素描图为以基线为左边的等宽柱。底为该井深掌子面的正投影。

    圆井基点设在勘查线与圆井轮廓交线的正北,北西,北东或正东端。基线自基点铅直布设。取定值直径或平均直径经基线作逆时针展开,图上应标出过基线直径另一端的位置。底绘正投影。采用自动化系统制图时,不作手工素描图,可按深井绘成矩形截面。

10.4坑道的原始地质编录

    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探矿和采准、采矿坑道,工程隧道、涵洞,以及坡度小于45°的各类斜坑等。

    坑道素描图绘一壁及顶,探矿坑道还应等间距或不等间距地绘掌子面素描图。基点及基线布置在坑道顶的中线上。坑道素描图用压平法展开。绘图壁首选正南壁、南西壁、东南壁或正西壁,矿区应有统一规定。标本、样品尽量在顶或绘图壁采取,否则应加绘局部素描图。对重要而微小的地质现象要用大于1 50的素描图或照片、录像记录。坑道轮廓可简化,按设计值或平均值绘制。坑道顶的地质现象按地质产状投到包含基线的“顶面”上,按正投影绘制。坑道壁斜度大于75°时按铅直面绘制,否则应在备注中注明其斜度。坑道方向变化时,拐点要有坐标数据,坑道顶连续绘出,坑道壁相应地裂开或重迭,重迭部分绘采样或有重要地质现象部分,或者是后掘进部分。掌子面的顶和壁的轮廓要与顶和壁的素描图吻合。

    用自动化系统制图时,不作手工素描图。绘成以基线为中线的等宽坑道素描及包含基线的等高铅直面坑壁素描。地质现象如界线、产状,标本和样品位置均沿地质走向投影到坑顶或壁上。掌子面上的界线、标本、样品等沿脉标在坑顶,穿脉标在坑壁。

    整理时,应按坑道实际方位绘素描图。有矿的和有重要地质现象的坑道,以及太长的坑道和未能按实际方位绘制的坑道,还要用相当于采样平面图或储量计算图的比例尺,按实际方位展绘其坑顶平面图。整理的图上要有坐标方格网。

10.5老硐的原始地质编录

    老硐(老窿)是开凿年代久远,现已停、废,又没有地质记录和开采记录,通常坑道的方向、坡度和形状不规则或极不规则,完好程度不等,分布杂乱的民采坑道。

    老硐的调查、清理和地质编录,要根据地质勘查的需要,有选择、有重点地进行。

    老硐调查,包括访问知情人,地方志、碑记、石刻、铭文以及其它历史资料的收集研究。调查内容包括:位置、形状、深度、开凿年代、施工目的、施工方法、开采情况、以及有关矿床地质、水文及工程地质方面的资料,停工原因等。还应注意观察硐口的废石堆。

    在老硐作业时,除要密切注意暗井,防止坍塌、冒顶外,还要严防有毒或窒息性气体的伤害。在老硐的每一岔硐口一定要设置标示出口方向的路标。严禁单人进硐,要两人以上先后间隔入内,硐口要有人留守。

    老硐素描图可因地制宜,综合应用探槽、探井和坑道的编录方法,有意义的要专门进行地勘测绘。除掌子面外,要按一定间距和在老硐的膨大(“闹堂”)、狭缩和转折部分详细观察和采样,对形状极不规则的,还要作剖面式的“空心掌子面”素描。老硐的基点和基线根据方向和形状的变化,可以在顶部布设,也可以在硐壁布设。

    老硐的原始地质编录要整理成平面或中段平面图,也可整理成剖面图。比例尺一般同坑道素描图相同。整理后的图上要有坐标方格网。

 

 

钻孔的原始地质编录要求

 

适用于各种地质勘查钻孔,包括冲击钻孔、采样钻孔、各种深度的机械岩石钻孔和中心采样钻孔(CSR)等。对矿区内专门的水文地质钻孔、工程地质钻孔和物探、化探专用钻孔等,除按各该专业需要按有关标准编录外,应尽可能地按本标准的要求补充原始地质编录。

11.1在钻探施工现场通过对岩心(岩屑、岩粉)的观察研究,对所揭示的地质现象按钻进顺序即孔深进行编录。编录的重点是各种地质界线,特别是标志层、矿层(体)和构造、断裂界线,矿化(包括主要矿产和伴生、共生矿产)、蚀变现象及其后生变化(包括氧化带、混合带、原生带的划分)等等。观察、记录的内容见8.2.2。岩矿心的整理、编号等按DZT0032《地质勘查钻探岩矿心管理通则》进行。

11.2钻孔施工前,根据按设计孔位及勘查线剖面图编制的钻孔地质技术指示书的地质部分,核查孔口坐标、主轴方位、斜度(天顶角)及岩心(粉)收集装置等。施工中,逐日到现场对岩心(粉)进行观察研究,用规定表格进行编录,并收集声象资料、采集标本、样品;及时按地质情况及钻孔深度、方位和斜度修改钻孔地质技术指标书。预计将钻进矿层(体)或发现矿化现象时,立即用书面或其它方式通知钻探班长及机长。每钻进一定深度,见重要标志层、见矿、处理重大孔内事故后和终孔时,都应进行孔深校测。孔深误差较小时,在最后回次一次校正为校测深度;误差较大时,可在该校测间隔区段,按每回次校正±1cm,将最后回次校正为校测深度,向上配完为止;如误差过大,应由分队主任工程师配合施工方面主管技术人员找出原因后处理。

    编录时要随时检查核对岩、矿心摆放顺序及采取率、孔斜、简易水文观测等质量指标,配合施工方面搞好质量管理工作。

    岩、矿心采取率可按以下公式计算,也可按各工业主管部(局、公司)规定的方法计算:

    回次采取率(%)=(本次岩心长—上次残留岩心长)÷本回次进尺×100

    或回次采取率(%)=(本次岩粉重÷本回次岩心理论重)×100

    分层采取率(%)=(分层岩心总长÷分层总进尺)×100

    残留岩心处理及换层深度计算方法由大队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始地质编录实施细则中规定。

    钻孔终孔后,要及时整理资料,配合有关方面进行钻孔验收,并参与封孔和建立孔口标志等工作。

11.3 钻孔的原始地质记录要在前后系统观察对比后,归并成矿区的统一分层,在检查、复核岩心的基础上,在岩心箱内放置分层标签,并整理成钻孔地质综合表和钻孔柱状图。钻孔柱状图比例尺为11001200;无矿部分可用断开线缩短绘制,但断线上下同种岩性的柱状图不得少于2cm(总共4cm),比例尺可用1200或更小,采用自动化系统制图时,不作手工柱状图。钻孔柱状图是否作为原始编录资料提交,由各工业主管部(局、公司)决定。

 

 

采样的原始地质编录要求

    在地质勘查工作的各个阶段,采集各种标本、样品都必须进行原始地质编录。记录该标本、样品的编号,采集地点、地质位置及产状、目的和采样方法、规格、重量、处理方法、采集人和日期等。还要收集、整理标本、样品的鉴定、测试成果,修正、补充野外现场的肉眼观察记录。

    采样的原始地质编录必须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的不合格样品不得用于储量计算。

12.1采样原始地质编录的要求

    采样的原始地质编录包括填写记录表和标签。标签放置在标本、样品的包装(纸包、纸袋、布袋、塑料袋、木箱……)中,随之转移。整理时根据记录表及标本、测试成果填写登记表,并将标本、样品的位置展绘在实际材料图或采样平面图上。

    由于运输、保管等原因需要装箱(柜),送出鉴定、测试、储存时,要按有关标准或规定填写装箱单、送样单。

    特殊的标本、样品采集前、后要分别编写采样设计和采样说明书,并随同记录表、登记表、鉴定、测试成果等上交。

    矿区采用自动化制图系统时,登记表可由电子计算机输出制表,不再用手工制表。

12.2 编号

    标本、样品的编号方法和代号见7。特殊的标本、样品未规定代号的,可自行拟定,但不要与7的规定重复。

    专门用于切制薄片或光片的标本,不编新号,而在原标本代号后缀小写的bg

    陈列标本编号为矿区代号后编顺序号,原号置备注中。

12.3探矿工程中采样的原始地质编录

    探矿工程采样时,除在素描图及探矿工程原始地质记录表中标示外,还要填写标本样品采样记录表及标本、样品标签。记录表、标签、送样单、装箱单上要写全矿区编号及工程编号,不能省略,其余资料中,可酌情简省。当同一样品编号的样品分几件包装时,每个包装中都要有标签,并同时写明共几件。在运输中出现缺损、短少时,该样品必须重采。原始编录中采样人及装箱人填写在现场布样、装箱的地质技术人员姓名,必要时可附列采样工、装箱工姓名。

    坑探工程中采样时,还要在现场标示样品位置、分段及编号,必要时应有大比例尺素描图、照片、录像等图像记录采样点(样槽)的地质现象。

    钻孔岩心(粉)采样时,也要用样品标签标示样品位置及编号,必要时用大比例素描图或照片、录像等手段记录岩矿心(粉)中的地质现象。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评论 (0 个评论)

在线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