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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县山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文本&说明书(评审稿)
清新县山塘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一月
目 录
前 言 1
1 土地资源及利用状况 2
1.1 土地利用现状 2
1.1.1农用地 2
1.1.2 建设用地 2
1.1.3 未利用地 2
1.2土地利用的特点 3
1.2.1 土地利用类型的多样性 3
1.2.2土地利用的集约性和适度规模性 3
1.3 土地利用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3
2 规划目标 4
2.1 规划目标 4
2.2 具体目标 4
2.2.1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4
2.2.2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 4
2.2.3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目标 5
2.3 土地利用原则、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 5
3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6
3.1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6
3.1.1 原则 6
3.1.2 调整方案 6
3.2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9
3.2.1 农用地 9
3.2.2 建设用地 9
3.2.3 未利用地 10
4 土地用途分区 11
4.1 基本农田保护区 11
4.2 一般农地区 11
4.3 林业用地区 12
4.4 城镇建设用地区 12
4.5 村镇建设用地区 12
4.6 独立建设用地区 12
5 耕地和优质农用地保护 14
5.1 耕地保护 14
5.1.1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利用各种渠道补充耕地 14
5.1.2 改善耕地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14
5.2 确定合理的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14
5.2.1 数量结构 14
5.2.2 空间分布 14
5.3 管护措施 15
5.3.1 经济补偿 15
5.3.2 政策引导 15
5.3.3 公众参与 15
5.3.4 监控监督 15
6 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16
6.1 允许建设区 16
6.2 有条件建设区 16
6.3 限制建设区 16
7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18
7.1 工业项目用地 18
7.2 交通水利和能源项目 18
7.3 社会事业项目 18
7.4其他项目 18
8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 20
8.1 土地整理与复垦 20
8.1.1 25度以下园地改造 20
8.1 土地复垦 20
8.2 土地开发 20
9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21
9.1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21
9.2 土地生态规划建设 22
9.2.1 基础性生态用地规划 22
9.2.2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 23
9.3 土地生态建设的保障措施 23
9.3.1保证生态型用地,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24
9.3.2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治理力度,防止工业污染和其他公害 24
9.3.3 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因地制宜改善生态环境 25
9.3.4加强环保意识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到生态保护工程中 25
10规划实施对策与措施 26
10.1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26
10.2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26
10.3 科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力度 26
10.4 加强土地用途管制 27
10.5 推进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规划的动态管理 27
10.6 建立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强化公众监督职能 27
10.7 提高相关法律意识,切实加强土地规划执法监察 28
附 表 29
附表1 山塘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30
附表2 山塘镇基本农田结构分解表 31
附表3 山塘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2
附表4 山塘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33
附表5 山塘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34
附表6 山塘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面积统计表 35
附表7 山塘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36
附表8 山塘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38
附表9 山塘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39
说 明 书 40
1 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41
1.1 上轮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 41
1.2 上轮规划取得成效分析 41
1.3 上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2
2 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43
2.1 经济转型期对土地合理利用的要求 43
2.2 科学发展观对土地合理利用的要求 43
2.3 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需求 43
3 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 44
3.1 准备阶段 44
3.2 资料收集、实地调研与数据分析阶段 44
3.3 综合协调平衡和编制规划方案阶段 44
3.4 成果验收与上报审批阶段 44
4 规划指标思想和原则 45
4.1 指导思想 45
4.2 规划原则 45
4.3 规划依据 45
5 规划基础资料与数据来源说明 47
5.1 主要社会经济基础数据说明 47
5.2 土地基础数据说明 47
6 土地利用现状 49
6.1农用地 49
6.2 建设用地 49
6.3 未利用地 49
7 规划期间土地供需状况 50
7.1农用地供需情况 50
7.2建设用地 50
7.2.1城乡建设用地 50
7.2.2 交通水利用地 51
7.2.3其他建设用地 51
7.3未利用地 51
8 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 53
8.1 社会经济指标的确定 53
8.2 建设用地规模的预测 55
9 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说明 58
10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分区的说明 59
11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的依据 60
12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安排的依据 61
12.1 土地复垦项目安排 61
12.2 土地开发项目安排 61
13 规划协调情况 62
13.1 与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说明 62
13.2 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说明 62
14 规划实施措施制定的依据 63
14.1 法规条例依据 63
14.2 相关规划和资料依据 63
14.3 理论依据 64
15 规划方案的可行性评价 65
15.1 规划基础数据可靠,规划依据充分 65
15.2 规划重点突出,用地布局较为合理 65
15.3 规划控制指标合理可行,切合清新实际 65
15.4 扩展边界划定合理,有利于规划期内的用地布局调整 65
16 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 66
16.1 技术路线 66
16.2 影响识别 67
16.3 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破坏 67
16.4 规划实施对环境的正面影响 67
17 规划成果 69
17.1 文字成果 69
17.2 表格成果 69
17.3 图件成果 69
17.4 数据库成果 69
前 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和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生态三者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 51号)以及《清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编制。
本次规划修编之际,山塘镇面临发展用地瓶颈,因此,本次规划修编的任务是:在用地指标约束的前提下,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落实县级规划划定的城乡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把县级规划中提出的各类用地指标分解到村委会,落实到地块。
本规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础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近期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本次规划范围为山塘镇所辖全部土地,面积为86.93平方公里,包括共14个行政村:低地村、岗坳村、恒屏村、花岗村、回正村、金亭村、马安村、山塘村、胜利村、松岗村、塘湾村、西沙村、西尾村和新兴村。
1 土地资源及利用状况
山塘镇位于清新县,东与清城区相望;南接三水市;西与三坑镇相连;北邻太平、太和镇,距清远市区18公里,水陆交通方便。土地总面积86.93平方公里,辖14个村委会和1个居委会,地势南高北低,南为丘陵,北为北江冲积平原,北江流经东部。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1.1—21.6℃,一月平均气温12℃,七月平均气温28.6—28.8℃,年降雨量2200-2400毫米。清四公路北部横贯,水陆交通方便。
全镇2005年总人口54931人,农业人口50587人,非农业人口 4344 人,城镇化水平7.91%。镇内经济以农业、旅游业为基础,扩大相关服务行业的发展。
1.1 土地利用现状
1.1.1农用地
2005年,全镇土地总面积为8693公顷,其中农用地657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75.64%。农用地中面积最大的是耕地,为484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3.60%;其次为其它农用地,面积138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1.01%;林地和园地面积分别是296公顷和58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4.51%和0.89%。
1.1.2 建设用地
2005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为80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9.27%,其中面积最大的是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66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3.05%;其次是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2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5.12%;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86%。
(1)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其中城镇用地面积为5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7.92%;农村居民点57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86.10%;采矿用地0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4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5.98%。
(2)其他建设用地:全部为特殊用地,面积为1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86%。
1.1.3 未利用地
2005年,全镇未利用地的面积为13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09%。
1.2土地利用的特点
1.2.1 土地利用类型的多样性
山塘镇的土地利用类型多种多样,主要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一级用地下又分为不同类型的用地,且每类用地又有优劣之分。多种类型的土地具有生态整体性、多宜性和多用性等特性,因此要按照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规划管理,以提高土地综合生产力和综合效益。综合山塘镇自然要素和经济发展状况,现时山塘镇农用地的绝对数量占优势,建设用地在不断增加中。
1.2.2土地利用的集约性和适度规模性
山塘镇农用地与城乡建设用地都有一定的合理利用的集约度,受土地报酬的递减性影响,若土地超过合理利用的界限会出现报酬递减,从而限制最优、较优土地的无限利用,出现适度规模性。
1.3 土地利用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主要体现为双重用地现象较突出。
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农村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重不断减少,理论上农村居民点占全镇居民点用地的比重应逐年减少,但山塘镇农村居民点比重仍呈逐年增加之势。主要的原因是移居城镇的农村居民在城镇和农村均占有用地,双重用地现象的存在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
对此,应进一步推进城镇化进程,积极引导两栖用地的村民开展土地整治工作。产生两栖用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尽管越来越多的农民在城镇里就业、居住,但城镇并没有给予他们足够的归属感和安全感,对这部分村民而言,保有农村居民点是一种最坏打算时的基本保障。此外,应加快城镇化进程,制定保障农民在城镇里居住无忧的各种政策,使其安心在城镇里居住,不再以农村居民点作为一种备用的用地保障。
2 规划目标
2.1 规划目标
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及用途管制,合理调整和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保障山塘镇的粮食生产能力。
通过规划控制和经济机制的引导,保障土地的有效供给,提高“解难题,保发展”的能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形成。
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加强土地整理复垦,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2.2 具体目标
2.2.1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山塘镇2005年末耕地面积484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55.67%。
规划到201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面积为4480公顷,到规划期末2020年耕地保有量面积不低于4495公顷。
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360公顷。
2.2.2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
山塘镇2005年末建设用地面积为8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7%。
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10年控制在1379公顷以内,2020年控制在1387公顷以内。2010年前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不超过36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25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山塘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93公顷以内,其中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02公顷以内。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到2020年山塘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95公顷,其中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04公顷以内。
交通水利用地规模:到2020年山塘镇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为262公顷,其中2010年交通水利用地规模控制在256公顷以内。
其他建设用地规模:2020年的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1公顷,其中2010年的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公顷以内。
2.2.3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目标
规划期内山塘镇将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山塘镇土地土壤图层厚度较深,肥力较好,并且耕地面积较多。根据发展趋势,在土地复垦中主要对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用地和废弃特殊用地进行整理,土地复垦面积为7公顷;在土地开发中主要对未利用地进行开发,土地开发面积达10公顷。规划至2020年,山塘镇可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面积为13公顷。
2.3 土地利用原则、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重点保障镇区发展用地,保障重要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社会公益性项目用地,适当控制一般城镇发展;加强土地生态建设与保护,防治地质灾害;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社区安全便利、环境友好健康、资源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体系,保障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3.1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1.1 原则
(1)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在充分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基础上实事求是预测各业用地需求;
(2)以供给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
(3)盘活存量土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4)注重土地管理,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3.1.2 调整方案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将土地利用现状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和十一个二级地类类型,根据山塘镇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目标,对土地利用现状结构作出调整,详见表3-1。
表3-1 一级类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
项 目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总面积
基期
(2005年) 面积 6575 806 1312 8693
比重(%) 75.64% 9.27% 15.09% 100%
2010年 面积 6119 1379 1196 8693
比重(%) 70.38% 15.86% 13.75% 100%
2020年 面积 6227 1387 1079 8693
比重(%) 71.63% 15.96% 12.42% 100%
2006~2010年 面积增减 -457 573 -116 0
2011~2020年 面积增减 108 8 -116 0
2006~2020年 面积增减 -348 581 -233 0
(1)农用地
2005年山塘镇农用地总规模 65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75.64 %;到2010年调整为61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70.38%,比基期年减少457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62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71.63%,比基期年减少了348公顷。其中:
2005年耕地面积4840公顷,2010年调整为4673公顷,比2005年减少了166公顷;2020年调整为4507公顷,比2005年减少了333公顷。
2005年园地面积58公顷,2010年调整为65公顷,比2005年增加了7公顷;2020年调整为73公顷,比2005年增加了15公顷。
2005年林地面积296公顷,2010年调整为421公顷,比2005年增加了125公顷;2020年调整为546公顷,比2005年增加了250公顷。
200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1381公顷,2010年调整为958公顷,比2005年减少了423公顷;2020年调整为1101公顷,比2005年减少了280公顷。
表3-2 农用地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指标 年份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它农用地 合计
面积 2005 4840 58 296 1381 6575
2010 4673 65 421 958 6119
2020 4507 73 546 1101 6227
面积增减 2006~2010 -166 7 125 -423 -457
2011~2020 -166 7 125 142 108
2006~2020 -333 15 250 -280 -348
占农用地比例(%) 2005 73.60% 0.89% 4.51% 21.01% 100%
2010 76.38% 1.07% 6.88% 15.66% 100%
2020 72.39% 1.17% 8.77% 17.68% 100%
占总面积比例(%) 2005 55.67% 0.67% 3.41% 15.89% 75.64%
2010 53.76% 0.75% 4.84% 11.03% 70.38%
2020 51.85% 0.84% 6.28% 12.66% 71.63%
(2)建设用地
2005年建设用地8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9.27%;2010年调整为1379公顷,比2005年增加5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5.86%;2020年调整为1387公顷,比2005年增加5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5.96%。其中:
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669公顷, 2010年调整为1102公顷,比2005年增加433公顷;2020年调整为1093公顷,比2005年增加424公顷。
2005年交通水利用地122公顷,2010年调整为256公顷,比2005年增加134公顷;2020年调整为262公顷,比2005年增加140公顷。
2005年其他建设用地15公顷,2010年调整为21公顷,比2005年增加了6公顷;2020年调整为31公顷,比2005年增加16公顷。
表3-3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指标 年份 城乡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合计
面积 2005 669 122 15 806
2010 1102 256 21 1379
2020 1093 262 31 1387
面积增减 2006~2010 433 134 6 573
2011~2020 -9 8 10 8
2006~2020 424 140 16 581
占建设用地比例(%) 2005 83.05% 15.12% 1.86% 100%
2010 79.91% 18.56% 1.56% 100%
2020 78.83% 18.92% 2.25% 100%
占总面积比例(%) 2005 7.70% 1.40% 0.17% 9.27%
2010 12.68% 2.94% 0.25% 15.86%
2020 12.58% 3.02% 0.36% 15.96%
(3)未利用地
2005山塘镇未利用地13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09%;2010年调整为11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75%;2020年调整为10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42%,比2005年减少233公顷。
3.2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规划期内,山塘镇的土地利用布局没发生大的变化,仅是一些小的局部进行了调整。
3.2.1 农用地
规划期间,山塘镇将对农用地布局进行合理的调整,对点状分散布局、生产率较低等利用不当的农用地按发展实际和农民意愿实行内部结构调整整合或变为其他类型用地,同时将其他类型用地适当开发复垦和整理为农用地,以进一步优化农用地布局,提高农用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规划到2020年,山塘镇农用地基于其地形特点和优势,形成片区发展格局。其中,耕地连片分布在镇域内,只有镇域东部带状水域和南部岗坳村分布较少;园地主要分散分布在西尾村、山塘村等;林地主要大片分布于南部岗坳村,另外马安村、松岗村、金亭村、低地村、回正村等也有零散分布。全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在山塘镇域内除了东部的北江流域和南部岗坳村滩涂和林地,大片分布在山塘西部、中部各村。
3.2.2 建设用地
(1)建制镇用地布局:建制镇主要分布在松岗村、新兴村,规划期内建制镇面积呈略有增加。
(2)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农村居民点呈增加趋势。主要沿北江流域两岸分布。
(3)采矿用地布局:山塘镇采矿用地只有9公顷,分布面积小。
(4)交通用地:主要为通村道路。
水利用地:主要分为水库水面和水工建设用地。重点项目建设中,主要有清远水利枢纽工程、山塘内坑清淤工程、茅舍岭五孔闸、水利枢纽工程农民自留用地的建设。
(5)其他建设用地布局:目前其他建设用地布局全为特殊用地,且面积仅为15公顷。规划至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增至31公顷,全部为特殊用地。
3.2.3 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呈减少趋势。未利用地中主要为河流水面、滩涂、荒草地,荒草地等未利用地的主要分布在岗坳村、低地村等,河流水面、滩涂主要分布在镇东的北江流域,规划期内主要把未利用地开发为耕地等。
4 土地用途分区
4.1 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主要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规划的土地用途区。本区总面积4565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52.51%。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4.2 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现有成片的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种植园用地;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城镇绿化隔离带用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活动增加的集中连片成片耕地和园地;为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除已列入基本农田,林业用地、牧业用地、城镇村、独立建设等土地用途区内的耕地外,其余耕地原则上均应划入一般农地区。主要分布在生产条件较差的耕地,本区总面积1126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12.95%。使用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4.3 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指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分布在南部丘陵一带,总面积549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6.31%。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禁止占用区内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4.4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70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0.80%。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和建制镇建设规划;
(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5 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899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10.34%。
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
(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6 独立建设用地区
独立建设用地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159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1.83%。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5 耕地和优质农用地保护
5.1 耕地保护
5.1.1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利用各种渠道补充耕地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好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将实施严格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政策,各重大项目选址尽量少占耕地甚至不占耕地,保证规划期末山塘镇的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395公顷,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403公顷。
规划期内,积极开展耕地补充工作,利用各种渠道增加耕地面积,将通过土地整理工作增加耕地3公顷,对未利用地开发增加耕地10公顷,对农村居民点复垦可增加耕地0.35公顷。
整个规划期内,全镇耕地数量保持动态平衡、质量不降低。
5.1.2 改善耕地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规划期内从根本上改善耕地的生产条件,确保耕地稳产。综合治理,改造中低产田,解决秋冬农田用水;扩建提水工程;种地养地,科学施肥,培肥地力;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5.2 确定合理的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5.2.1 数量结构
规划期内,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为4360公顷,由上一轮规划的基本农田范围内的耕地、优质园地和养殖水面,以及新调入的土壤肥力较好、远离污染区的耕地组成,其中上一轮基本农田范围内的优质园地23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2.92%,养殖水面127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0.53%,耕地4210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95.56%。
5.2.2 空间分布
全镇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西沙村、大同村、金亭村、花岗村、回正村、低地村和岗坳村,七个村的基本农田面积占全镇基本农田总面积的66.55%。
5.3 管护措施
5.3.1 经济补偿
采取有效的经济激励措施,改变种植业比较效益较低的弱势地位,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一是应当建立耕地保护奖励基金,根据耕地开发和保有量、粮食播种面积、农业生产贡献率和基本农田保有量,按照一定的奖励标准,奖励给对耕地保护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和农民;二是应当完善区域性耕地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与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挂钩,使工业开发和农业生产能均等的享受财政奖励,使保护耕地同样得到经济实惠。
5.3.2 政策引导
从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耕地保护基金,专项用于耕地质量和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积极推进农业集约化、产业化经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继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投入力度,使耕地占补平衡真正达到数量和质量并重。进一步加大对水土流失、耕地沙化、盐碱化等的治理力度,建设环境友好的耕地生态系统。
5.3.3 公众参与
依托网络、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加大对耕地保护法律法规、耕地保护形势、耕地资源忧患意识、耕地保护成效、耕地保护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资源消耗、生态成本纳入政绩评定体系之中,增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保护耕地的观念,在全社会树立起保护耕地的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5.3.4 监控监督
应加快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和利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涉及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使其违法成本远超出现行征(占)地相关税费及补偿安置费用的总和,使耕地红线真正成为一条高压线。
6 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6.1 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全镇允许建设区的面积为1404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16.15%。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6.2 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结合山塘镇规划期内经济发展趋势,全镇有条件建设区总面积为4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0.04%。
有条件建设区的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6.3 限制建设区
山塘镇的限制建设区是指山塘镇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以外的区域,主要包括规划期间拟改造为农用地的建设用地、现状的一般耕地、园地、林地、未利用地等。限制建设区的面积为7285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83.80%。限制建设区内要以保护为主,限制建设开发活动。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发展,也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主要区域。
(2)区内限制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7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规划期内,山塘镇将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指导下,严格规范执行全镇的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化用地。
7.1 工业项目用地
规划期内,山塘镇将进一步加快工业化进程,积极打造工业强镇,将新建或扩建以下重要工业项目:清远长科电子有限公司、域图建材制品有限公司、普科电路板有限公司、潮胜五金实业有限公司、新鸿厚制衣设计有限公司、清新县丽通鞋业公司、清新县远建皮革公司、正汇洗水有限公司、山塘镇研磨材料工业基地等。
7.2 交通水利和能源项目
规划期间,全镇重点交通项目主要有清四一级公路扩建工程、清新西环路升级改造、X365线回澜至山塘公路、X780线六二至山塘公路、X365线山塘至大布公路、清新建材码头(山塘)、汕湛高速、清西通自然村道路硬底化工程、佛-广-从高速、清西大道扩建工程、山塘至三水六和公路、煤炭、矿石码头(回澜)、公路基层站场建设和农村公路建设等。
水利项目主要有黄岗围加固工程、清远水利枢纽工程、山塘内坑清淤工程、茅舍岭五孔闸、迳口灌区改造工程、清新县清西围达标加固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水利枢纽工程农民自留用地。
能源项目主要是110kV井塘变电站建设项目。
目前已确定的建设工程中,清四一级公路扩建工程新增用地面积2公顷,占用耕地1公顷;黄岗围加固工程新增用地0.32公顷,占用耕地0.27公顷。
7.3 社会事业项目
规划期内三坑镇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开展以下社会事业项目:有线电视网络、清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乡镇垃圾中转站、科学发展观马安村圩镇用地、县社会福利中心和综合市场规划用地 。
7.4其他项目
规划期内山塘镇除了建设好以上重点项外,还将开展以下项目的建设,以进一步加强城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有示范农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项、修缮正江塔和山塘镇恒屏村委会生态公墓等项目。
8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
8.1 土地整理与复垦
8.1.1 25度以下园地改造
三坑镇规划期内将适度开展农用地整理工作,将25度以下的低效山坡地整理成耕地。规划至2020年,全镇开发整理25度以下低效园地3公顷,可补充耕地3公顷。
在实施整理工程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采科学的工程和生物措施,发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提高对部分25度以下低效园地的改造整理能力,提高土地产出效率,缓解耕地保护压力,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为了更好地实施整理计划,必须采取以下措施予以保障:
(1)强化园地山坡地改造的规划管理。改造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实施和检查验收都必须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2)强化资金投入,积极筹措社会资金参与。在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以产业化为突破口,积极筹措社会资金参与园地改造工作。
8.1 土地复垦
山塘镇土地复垦项目主要有“三旧”改造的复垦项目和废弃特殊用地的复垦项目。
“三旧”改造的旧村庄复垦复绿,将补充耕地0.35公顷。旧厂房复垦复绿,将补充林地6公顷。
将废弃特殊用地复垦复绿,将补充林地1公顷。
8.2 土地开发
规划期内,山塘镇将采用各种技术对未利用地进行开发,提高全镇土地利用率。整个规划期将开发10公顷未利用地,有效增加耕地面积10公顷。荒草地、滩涂苇地等未利用地的主要分布在岗坳村、低地村等。开发未利用地应符合目前经济技术水平并在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进行。
9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9.1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总目标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实现国土综合整治,促进可持续发展,参与全球生态环境保护。各区域土地生态建设规划必须服从全区的总体利益,并建立在对区域有关生态和经济方面众多因素进行综合生态经济评价的基础上,通过各区域间的相互协作,对生态建设工程进行合理布局,实现总体利益的最大化和长远化。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山塘镇粮食稳产高产、产业兴旺发展的保证,是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因此山塘镇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尤为重视。但随着建设用地需求的不断加大,山塘镇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导致自然生态系统面积在土地利用结构中所占比重变小,而人工系统中居民点、工矿、交通水利等建设用地面积比重却不断上升,由此必将导致生活污水、工业三废等的排放量加大、噪音和辐射污染加强,土壤环境、水环境、景观空间关系和生物多样性等也随之变化。
如果这种情况不在适度范围内,生态系统的失衡将妨碍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发挥,可能带来严重的生态灾难。相反自然环境的恶化会反过来制约经济尤其是农业和旅游经济的发展,甚者更长期困扰人群健康,对人类生活生存造成威胁,造成生态、经济和社会等多重损失的局面。因此,应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指导下,科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模式,协调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有效促进人地复合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形成经济生态双赢局面,最终促进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的协调发展。
山塘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的发展,保证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此次规划将生态理念贯穿于规划修编与实施的始终,以制定出更为科学可行的“绿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模式。
规划将保证一定的生态用地保护规模,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的建设和生态源区的保护,加强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建设,确保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过程的有序、功能的高效以及生态系统的连通,确保实现区域发展与生态空间安全体系的协调,以形成保证山塘镇生态空间安全格局的生态网架。
9.2 土地生态规划建设
土地是各种陆地生态系统的载体,也是引起生态变化环境变化的最重要因子。土地利用结构和水平的变化可以引起各类生态系统类型、面积以及空间布局的变化。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直接影响生态系统所提供服务的种类和强度,但由于这些服务大多为公益性的,间接影响人类经济生活,所以短期内尚无法通过市场反映出来。
9.2.1 基础性生态用地规划
基础性生态用地是指在合理利用条件下能够直接或间接改良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区域人地关系(如改良气候、提高土地质量、减少水土流失、增强蓄调水能力等)的用地类型,包括林地、水面、未利用地的一部分等。规划期间,山塘镇将进一步加大对天然林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视,保护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和滩涂等生态地类,严格控制对天然林和湿地等的开发利用,稳定镇域内生态用地的规模与结构比例,并统筹生态用地布局,切实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在土地利用结构方面,山塘镇确保基础性生态用地规模得到稳定发展,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规划到2020年,山塘镇农用地面积达6227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71.63%,比2005年减少348公顷;耕地面积为450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51.85%;园地面积为73公顷,占全镇总土地面积0.84%;林地面积为54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6.28%;其他农用地为1101公顷,占全镇总面积12.66%。建设用地138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5.96%。未利用地107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2.42%。农用地数量动态平衡,结构合理,实现了生态用地的动态平衡。
为稳定生态用地的发展,山塘镇在规划期内将继续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深挖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潜力,对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采取占一补一策略,实现农用地占补平衡。规划期间,共补充耕地13公顷,有效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稳定生态用地数量和质量。
土地用途分区方面,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4565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52.51%,主要分布在西沙村、大同村、金亭村、花岗村、回正村、低地村和岗坳村;林业用地区面积为549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6.31%。耕地、基本农田和林业区等生态用地保护情况良好,且与建设用地布局协调。
9.2.2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
基础设施建设除了带给当地人们福利改善、出行方便、运输快捷、收入增加、信息畅通、思想解放等方面的深刻影响外,也会带来诸如侵占农田、水土流失、拆迁及噪声扰民、生态分割、野生动物生境破坏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交通设施对山塘镇经济产生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促进了山塘镇产业结构布局的调整,使山塘镇迅速融入区域经济体系范畴。与此同时,还将促进土地资源结构的整合,全面提升土地资源价值和城镇整体价值水平。
这些基础设施作为区域社会经济联系的纽带,同时也是区域生态廊道。如果一味依附高速公路发展产业,而缺乏对生态环境有效的控制,那么结果导致以牺牲环境质量和生态多样性为代价的发展模式。山塘镇在大力发展工业的同时必须注重环境保护与治理,积极配合清新县创建“旅游强县”的建设工作。在发展产业经济特别是工业的时候,应注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总的来看,待建及已建的公路从镇内经过,这将为山塘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契机。可利用高速公路提供的便利条件进行城镇功能、产业类型和土地结构的全面调整,努力使自身的功能向区域化功能分工靠拢,择机扩大山塘镇经济规模,带动山塘镇地区的经济发展与产业发展。
9.3 土地生态建设的保障措施
为做好预防和减少规划实施中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山塘镇将综合采取合理的政策、管理和技术等措施,协调生态环境和人口、经济、社会间的协调发展。
在经济生产和人们生活工作中,应做到:
9.3.1保证生态型用地,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要协调生态环境,重点是保证一定量的生态型用地(包括林地、水面及未利用地的一部分等),严格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生态保护区,谨慎开发未利用地,提高土地质量,增强蓄水调水能力,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特色产业。
在土地利用管理中,应因地制宜地调整各类用地格局,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严格控制非生态型用地占用基础性生态用地,也不能单纯为保证耕地数量而盲目转变农用地中的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的用途,要协调农用地中耕地、园地、林地等的比重关系。因为相对耕地而言,林地、水域生态系统受人类活动的影响相对较小,对生态环境具有更重要的调节作用。山塘镇生态资源丰富,应大力支持天然林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做好护林环保措施,必要时可通过封山育林等措施来修复和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大力保护和恢复水环境的自然生态,推进自然生态型河道的建设;加强绿化建设,为生物提供更多的生存空间,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9.3.2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治理力度,防止工业污染和其他公害
在建设用地利用和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应注重绿化建设,保护绿地。合理调整乡镇企业用地布局,鼓励其向工业基地集中布局,保护环境、节约用地的同时还有助于提高乡镇企业的规模效益。同时,在招商引资时应避免低能高耗工业的入驻,促进产业升级,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地;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三废处理自觉性,并在技术、资金上予以一定支持;加强对低效建设用地的整理和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
另外,相关部门应制定合理可行的规章制度和奖罚机制,以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基准,综合采取经济、政治和技术手段,实行标准化管理。可通过税费优惠、技术帮扶等奖励政策,提高企业的环保积极性;另一方面,应严格控制工业生产中的三废排放和生活排污、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监管好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利用,尽量减少旅游用地开发以及旅游观光过程中旅客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严格实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9.3.3 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因地制宜改善生态环境
针对不同分区,切实制定差异化的区域政策,因地制宜地改善生态环境。
对于允许建设区,要引导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结构层次和竞争力;实行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和环保标准,大幅度减少污染排放;实行更严格的建设用地增量控制。
对于有条件建设区,要合理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完善其基础设施建设,保持其环境承载能力,做到增产减污,真正适应本镇经济发展趋势和实现生态保护。
至于限制建设区,要重点增强对其用于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能力,支持其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缓解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状况;引导限制建设区发展特色产业,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扩张,坚持保护优先,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和保育。
9.3.4加强环保意识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到生态保护工程中
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全民工程,因此应当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可以通过媒体公益广告、告示牌、宣传册子、会议学习、学校教育等方式,以情动人、以理服人。鼓励公众参与到生态保护工程中,从点滴做起,相互监督,积极举报生态破坏和污染行为,共同创建美好家园。
10规划实施对策与措施
10.1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围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力度,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列入考核指标体系和责任体系。继续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考核,稳定耕地面积,确保耕地总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任务;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禁止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护责任,逐地块落实到乡、村、组具体负责人,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进一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行先补后占,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同时加强对补偿耕地的检查和验收,强调耕地数量与质量保护并重。
10.2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鼓励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鼓励利用未利用地,鼓励利用地上和地下空间;鼓励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积极探索改革农民建房节约集约用地的新办法,通过旧村改造、集中连片建房、节地挖潜等有效途径切实解决“空心村”、一户多宅等土地浪费问题;统筹城乡用地,积极实施农村居民点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政策,推动农村居民点整理。
10.3 科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力度
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清新县山塘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力度,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严格限制破坏生态环境的开发利用活动保障区域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加大对重点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力度,减少或避免其对生态环境及土地资源的破坏,实现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性利用。
10.4 加强土地用途管制
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以土地利用分区为基础,规定各用途区的主导、鼓励、控制和禁止用途,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农用地转用受规划约束和指导,必须符合规划确定的用途方向,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服从规划确定的开发利用方向,遵循农用地为主、耕地优先的原则。
10.5 推进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规划的动态管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及其实施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处理的信息量大、数据关联复杂,从基本图件的制作、各类数据的提取、资料的使用与归档到日常的管理等工作都相当繁琐。没有现代技术体系的支持,该项工作的开展就存在困难。运用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系统,落实各项监督措施,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使规划落到实处。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系统的建设,为包括山塘镇府职能部门、社会公众、土地需求方或使用方、新闻媒体等在内的各方建立起一个高效的监督、监管、沟通和参与的平台;使土地管理部门能够实时跟踪、掌控各区域土地利用的动态变化,适时进行管理和调控,从根本上改进土地利用监管的水平,提高管理效率。
10.6 建立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强化公众监督职能
建立规划公众参与制度。让公众真正成为规划的主体,政府主要发挥引导和协调功能,为规划提供信息和资料,以此作为政府和公众沟通的渠道,提供他们发表意见的途径和空间。让政府理解公众的意图,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务求政府与公众之间相互沟通。公众参与主要起着弥补政府、规划专家考虑不周的作用,使得规划方案更完善。
继续推行和完善规划公示制度。采用电视、报纸和正式的公告等方式进行公示,便于各利益人了解规划背景、发展方向与区域布局等。
建立规划管理公开制度。将规划的内容、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以及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的结构等向公众公开,同时,要建立专门的途径接受与处理公众的反馈意见,并将这些意见及时传递到决策者手中,实现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
10.7 提高相关法律意识,切实加强土地规划执法监察
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按照全国县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积极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法律法规;重点抓好全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6•25”土地日宣传等工作,切实提高全民的国土资源法律意识。
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察。通过扎实开展动态巡查,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违法违规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认真落实新修订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加大问责力度。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执法监察,保障规划的依法实施。
附 表
附表1 山塘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单位:公顷
指标 基期年 2010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总量
指标 耕地保有量 4840 4480 4495 约束性
基本农田面积 4740 4360 4360 约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806 1379 1387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669 1102 1093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93 204 195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137 277 294 预期性
增量
指标
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0 / 预期性
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0 /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 0 / 约束性
附表2 山塘镇基本农田结构分解表
单位:公顷
地类 所在村 耕地 园地 养殖水面 总计
低地村 223 2 54 280
岗坳村 764 0 0 764
恒屏村 131 0 0 131
花岗村 244 0 0 244
回正村 164 0 0 164
金亭村 398 1 17 415
马安村 623 0 0 623
山塘村 119 2 12 134
胜利村 103 0 0 103
松岗村 295 0 0 295
塘湾村 513 0 0 513
西沙村 253 16 11 280
西尾村 174 2 33 209
新兴村 117 0 0 117
镇政府 87 0 0 87
合计 4209 23 127 4360
附表3 山塘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 类 基期年 近期年 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土地总面积 8693 100.00% 8693 100.00% 8693 100.00% 0
农用地 合计 6575 75.64% 6119 70.38% 6227 71.63% -348
耕地 4840 55.67% 4673 53.76% 4507 51.85% -333
园地 58 0.67% 65 0.75% 73 0.84% 15
林地 296 3.41% 421 4.84% 546 6.28% 250
其他农用地 1381 15.89% 958 11.03% 1101 12.66% -280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合计 669 7.70% 1102 12.68% 1093 12.58% 424
城镇用地 53 0.61% 58 0.67% 69 0.79% 16
农村居民点 576 6.62% 898 10.33% 900 10.35% 324
采矿用地 0 0.00% 4 0.05% 9 0.10% 9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40 0.46% 142 1.63% 117 1.34% 77
交通水利用地 122 1.40% 256 2.94% 262 3.02% 140
其他建设用地 合计 15 0.17% 21 0.25% 31 0.36% 16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 0.00% 0 0.00% 0 0.00% 0
特殊用地 15 0.17% 21 0.25% 31 0.36% 16
建设用地合计 806 9.27% 1379 15.86% 1387 15.96% 581
未利用地 1312 15.09% 1196 13.75% 1079 12.42% -233
附表4 山塘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单位:公顷
项目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 规划期间净增(+)减(-)
期限 增加合计 土地整理 土地复垦 土地开发 其他 减少合计 建设占用 灾毁 其他 耕地
近期
规划 2.79 2.79 2.79
远期
规划 10.49 0.35 10.14 9.96 9.96 0.53
年均
增减 0.56 0.04 1.00 0.66
规划期合计 13.28 2.79 0.35 10.14 9.96 9.96 3.32
附表5 山塘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
项 目 2006年-2010年 2011年-2020年 规划期间
合计 耕地 非耕地 合计 耕地 非耕地 合计 耕地 非耕地
一、城乡建设用地 26.07 8.67 17.40 26.07 8.67 17.40
1、城镇 4.96 0.04
2、农村居民点 0.07 0.07 0.00 0.07 0.07 0.00
3、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21.00 3.65 17.35 21.00 3.65 17.35
二、交通水利用地 6.40 1.52 4.88 6.40 1.52 4.88
1、公路 6.40 1.52 4.88 6.40 1.52 4.88
2、水工建筑物用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三、其他建设用地
总计 6.40 1.52 4.88 26.07 8.67 17.40 32.47 10.19 22.28
平均每年占地 1.28 0.30 0.98 2.61 0.87 1.74 2.16 0.68 1.49
附表6 山塘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调整至地类
项目 耕地 园地 林地 合计
1、土地开发(如荒地、滩涂苇地等其他未利用地开发) 未利用地开发 10.14 10.14
2、土地整理(如农村居民点、工矿、农田等用地整理) 25度以下园地整理 2.79 2.79
25度以下山坡地整理
3、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 旧城镇
旧村庄 0.35 0.35
旧厂房 5.65 5.65
废弃特殊用地 0.75 0.75
合 计 13.28 6.4 19.68
附表7 山塘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新增用地面积 所在
村(镇)
合计 占耕地 占非耕地
1、能源 110kV井塘变电站 2006-2020
2、交通 清四一级公路扩建工程 改建 2011-2015 2.48 0.95 1.53 回正村、低地村、西沙村
清新西环路升级改造 改建 2009-2012
X365线回澜至山塘公路 改建 2012-2015
X780线六二至山塘公路 改建 2015-2018
X365线山塘至大布公路 改建 2006-2020
山塘至三水六和公路 新建 2006-2020
汕湛高速 新建 2006-2020
佛-广-从高速 新建 2006-2020
清西大道扩建工程 扩建 2006-2020
清西通自然村道路硬底化工程 改建 2006-2020
清新建材码头(山塘) 新建 2006-2020
煤炭、矿石码头(回澜) 新建 2006-2020
公路基层站场建设 新建 2006-2020
农村公路建设 新建 2006-2020
3、水利 黄岗围加固工程 改建 2011-2015 0.32 0.27 0.05 低地村
清远水利枢纽工程 新建 2006-2020
山塘内坑清淤工程 新建 2006-2020
茅舍岭五孔闸 改建 2006-2020
迳口灌区改造工程 改建 2006-2020
清新县清西围达标加固工程 改建 2006-2020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新增用地面积 所在
村(镇)
合计 占耕地 占非耕地
3、水利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改建 2006-2020
4、工业发展项目 清远长科电子有限公司 新建 2006-2020
域图建材制品有限公司 新建 2006-2020
普科电路板有限公司 新建 2006-2020
潮胜五金实业有限公司 新建 2006-2020
新鸿厚制衣设计有限公司 新建 2006-2020
清新县丽通鞋业公司 新建 2006-2020
清新县远建皮革公司 新建 2006-2020
正汇洗水有限公司 新建 2006-2020
山塘镇研磨材料工业基地 新建 2006-2020
5、社会事业项目 有线电视网络 新建 2006-2020
清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新建 2006-2020
县社会福利中心 新建 2006-2020
乡镇垃圾中转站 新建 2006-2020
科学发展观马安村圩镇用地 新建 2006-2020
综合市场规划用地 新建 2006-2020
6、基础设施 修缮正江塔 改建 2006-2020
7、农田水利项目 示范农田整治 新建 2006-2020
补充耕地项目 新建 2006-2020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项目 新建 2006-2020
11、生态公墓 山塘镇恒平村委会生态公墓 新建 2006-2020
总计 2.80 1.22 1.58
附表8 山塘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土地用途区类型 基本农田
保护区 一般农地区 林业用地区 城镇建设
用地区 村镇建设
用地区 独立建设
用地区 其他用地
村名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低地村 243.17 5.33% 142.84 12.69% 17.46 3.18% 0.00 0.00% 62.28 6.93% 68.67 43.06% 76.10 5.74%
岗坳村 798.57 17.49% 193.62 17.20% 234.95 42.82% 0.00 0.00% 67.35 7.49% 6.59 4.13% 301.80 22.77%
恒屏村 140.80 3.08% 48.82 4.34% 46.89 8.54% 13.59 19.51% 17.85 1.99% 1.78 1.11% 125.66 9.48%
花岗村 262.14 5.74% 207.23 18.41% 2.42 0.44% 2.83 4.07% 104.18 11.59% 2.78 1.75% 117.01 8.83%
回正村 220.99 4.84% 89.26 7.93% 11.05 2.01% 0.00 0.00% 73.62 8.19% 27.82 17.44% 91.28 6.89%
金亭村 411.11 9.01% 9.32 0.83% 18.67 3.40% 2.57 3.70% 53.88 5.99% 2.59 1.62% 17.82 1.34%
马安村 667.84 14.63% 32.10 2.85% 44.26 8.07% 0.00 0.00% 100.00 11.12% 5.55 3.48% 60.40 4.56%
山塘村 127.45 2.79% 27.83 2.47% 4.52 0.82% 0.00 0.00% 48.65 5.41% 2.95 1.85% 115.25 8.69%
胜利村 114.42 2.51% 65.67 5.83% 32.87 5.99% 0.00 0.00% 28.94 3.22% 1.60 1.01% 133.30 10.06%
松岗村 317.98 6.97% 135.29 12.02% 21.19 3.86% 0.00 0.00% 69.25 7.70% 4.24 2.66% 11.58 0.87%
塘湾村 532.57 11.67% 28.82 2.56% 17.41 3.17% 17.62 25.30% 89.61 9.97% 4.97 3.12% 71.50 5.39%
西沙村 289.42 6.34% 64.60 5.74% 13.34 2.43% 1.38 1.99% 71.37 7.94% 6.34 3.98% 10.50 0.79%
西尾村 183.82 4.03% 22.17 1.97% 2.70 0.49% 0.00 0.00% 54.87 6.10% 2.54 1.59% 7.16 0.54%
新兴村 158.85 3.48% 54.82 4.87% 11.53 2.10% 13.70 19.67% 56.94 6.33% 10.08 6.32% 186.31 14.05%
镇政府 95.66 2.10% 3.20 0.28% 69.47 12.66% 17.95 25.77% 0.21 0.02% 10.96 6.87% 0.00 0.00%
合计 4564.80 100.00% 1125.61 100.00% 548.73 100.00% 69.65 99.99% 899.00 100.00% 159.48 100.00% 1325.69 100.00%
附表9 山塘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单位:公顷
地类 规划基期面积 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 期内减少 期内增加 净增减 规划目标年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小计 建制镇 农村居民点 采矿用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土地总面积 8693 6575 6575 58 296 1381 806 576 576 0 40 122 15 1312 8693
农用地 小计 6575 7878 6231 67 479 1101 433 11 236 5 63 106 12 0 8311 7963 -348 6227
耕地 4840 6342 6231 8 104 0 233 6 131 0 31 57 7 0 6575 6243 -332 4507
园地 58 54 0 52 1 0 4 0 1 0 3 0 0 0 58 73 15 73
林地 296 296 0 0 296 0 0 0 0 0 0 0 0 0 296 546 249 546
其他农用地 1381 1185 0 6 78 1101 196 5 104 5 28 49 6 0 1381 1101 -280 1101
建设用地 小计 806 1 0 0 1 0 1322 576 575 0 39 119 14 0 1329 1910 581 1387
建制镇 53 0 0 0 0 0 576 576 0 0 0 0 0 0 576 591 16 69
农村居民点 576 0 0 0 0 0 576 0 575 0 0 0 0 0 576 899 323 900
采矿用地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9 9 9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40 0 0 0 0 0 40 0 0 0 39 2 0 0 40 116 76 117
交通水利用地 122 0 0 0 0 0 117 0 0 0 0 114 2 5 122 263 141 262
其他建设用地 15 1 0 0 1 0 14 0 0 0 0 2 12 0 15 32 17 31
未利用地 1312 84 12 5 66 0 154 4 88 4 15 39 5 1074 1312 1074 -238 1079
期内增加 7963 6243 73 546 1101 1910 591 899 9 116 263 32 1074
说 明 书
1 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1.1 上轮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
(1)耕地保护目标实施情况
上一轮规划《清新县山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确定山塘镇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为5176公顷,规划实施以来,山塘镇2005年耕地面积为4840公顷,耕地现状数比上一轮划定的耕地保有量少343公顷,说明耕地保护的形势非常严峻。
上轮规划(1997-2010年)划定的基本农田指标为5049公顷,至2005年山塘镇的基本农田面积为5013公顷,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上级下达任务得到了很好地完成。
(2)建设用地控制目标实施情况
上一轮规划确定山塘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418公顷,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减少51公顷,交通用地增加40公顷,水利用地增加66公顷。
至2005年,山塘镇建设用地总面积为806公顷,且各种建设用地均没有突破上轮规划中的下达指标。
1.2 上轮规划取得成效分析
(1)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山塘镇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适应了建设发展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山塘镇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保障了全镇GDP快速增长。上轮规划实施的八年是山塘镇历史上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之一。
(2)耕地实现占补平衡
上一轮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把耕地保护放在土地利用与管理的首位。设立耕地开垦专项资金,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实行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政策和鼓励农民自行开发未利用地等方针政策彻底改变了耕地只占不补的被动局面。
(3)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得到切实的加强
上轮规划的实施,把国家关于土地利用的政策方针和管理的基本原则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方案中,解决了长期以来在管理实践中土地利用的基本国策难以具体落实的突出问题,做到了政策方针明确,阶段目标清晰,规划依据具体,管制规则有力。对土地用途的管制方向以规划方案的规定为标准,对土地用途的变化管理以管制规则为依据,不仅解决了土地利用管理依据的问题,并且确立了土地规划在土地利用控制中的强势地位,使土地利用管理的力度大大加强。现在,国土部门才能真正的以规划为依据,以用途管制为手段,加强土地利用管理这一土地管理的核心地位。
(4)土地利用程度提高
山塘镇土地开发利用率和单位土地产量和产值在1997年基础上有了提高。另外,通过积极开展土地整理项目,在补充耕地和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同时,也通过田林路沟渠综合整治,大大提高了土地质量和产出率,对于土地(壤)资源保护起到相当好的作用。
1.3 上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近年的土地利用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耕地保护得到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规划已成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然而,无论就编制或实施而言,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和问题。
(1)规划目标单一,与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要求不相适应
上轮规划编制以耕地保护为核心,遵循以有限供给制约建设用地需求的原则,对耕地保护强调较多,对正常建设用地需求考虑不充分,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生产条件改善重视不够,与社会经济发展所要求的提供全面的土地保障有一定的距离,导致了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制约了规划作用的充分发挥。
(2)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衔接程度不够
按国家规定,上一轮规划注重了与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尤其是依照法律规定对城市、村镇建设用地规模进行了严格审核,落实了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但是由于土地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规划等相关规划分属不同的体系,行业政策与管理方式难以协调和衔接,规划之间统筹协调的机制尚未形成,各相关规划更多体现为部门规划,土地规划对各业的统筹能力偏弱,导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各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力度不够,有的甚至存在突出的矛盾。
2 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2.1 经济转型期对土地合理利用的要求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大的矛盾凸现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供需矛盾将日益尖锐,迫切需要转变现有的经济增长方式,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将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融入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之中,走又好又快、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道路。据此,如何通过更为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引导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和循环经济产业体系的形成,是当前以及今后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难题。
2.2 科学发展观对土地合理利用的要求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科学发展观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必须转变土地粗放利用方式,严格保护耕地等战略资源,统筹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用地,统筹城乡和区域土地利用,实现社会、经济、生态之间以及区域之间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2.3 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需求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山塘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及生态效益,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新一轮规划期内,山塘镇社会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上轮规划确定的指标已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迫切需要在新的形势下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从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之间以及区域之间的统筹协调发展。
3 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
《山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修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和国家国土资源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开展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关文件,在《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清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清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指导下进行的。
山塘镇规划修编工作大体上可以分为准备阶段、资料收集和整理阶段、综合协调和编制规划方案阶段、成果验收与上报审批阶段。
3.1 准备阶段
成立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工作范围,明确工作的目的及意义,制定工作与技术方案;召开领导小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部署规划修编工作;召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制定收集资料的目录,规划资料初步收集等。
3.2 资料收集、实地调研与数据分析阶段
到镇各相关部门收集规划修编所需资料;召开镇主管领导与国土所负责人参加的规划修编座谈会;全镇范围实地调研;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汇编及数据分析等相关工作。
3.3 综合协调平衡和编制规划方案阶段
结合县级规划确定的山塘镇各项指标和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编制规划草案,进行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综合协调各业用地需求,形成规划送审方案。
3.4 成果验收与上报审批阶段
召开评审会,聘请专家,由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对镇级规划数据库进行验收,数据库通过验收后,由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对镇级土地利用规划成果进行评审和验收;最后按法律规定上报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
4 规划指标思想和原则
4.1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区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为统领,以“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为出发点,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前提,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主线,以用地控制指标为约束,以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切实转变粗放的用地方式,既要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用地支撑和服务,又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4.2 规划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2)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各业、各区域用地,落实规划的各项约束性指标。
(4)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与相关部门规划充分协调衔接。
(6)公众参与和政府决策相结合。
4.3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43号令);
(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559号令);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 51号);
(7)《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8)《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51号);
(10)《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
(11)《广东省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
(12)《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13)《清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14)《清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15)清远市清新县城总体规划(2004-2025);
(16)清新县旅游十一五规划;
(17)清新县工业规划;
(18)清新县水利十一五规划;
(19)清新县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20)清新县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规划;
(21)《清新县社会经济统计资料》(1997-2005);
(22)规划编制过程收集的其它相关资料。
5 规划基础资料与数据来源说明
5.1 主要社会经济基础数据说明
人口数据:由于山塘镇处于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伴随城镇和产业的发展,必然出现人口增长的趋势,对暂住人口的吸引作用更强,在统计山塘镇现状人口时,采取了常住总人口的统计口径,规划采用的人口数据来源于县公安局。2005年,全镇总人口为5.49万人,城镇人口0.43万人,农村人口5.06万人。
5.2 土地基础数据说明
本次规划修编,主要以两套土地调查数据作为修编的基础参考数据。一套为2005年山塘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这套数据是以清新县1992年第一次土地利用详查获得的数据为基础,经过历年变更得到全县2005年的土地利用数据,再分解至山塘镇。另一套是2005年山塘镇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这套数据是以清新县2004年开展的全县范围土地利用更新调查获得的数据为基础,经过土地利用变更得到全县2005年的土地利用数据,再分解至山塘镇。而本次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的基数,则是以2005年的土地利用变更详查数据为准,更新数据作为参考。
由于统计口径、政策制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山塘镇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数与更新调查数据有比较大的出入。如表5-1所示,2005年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更新数超过变更数518公顷,除建制镇用地的更新数均超过土地利用变更数,而农用地面积由于统计口径等原因的不同,更新调查数据少于变更数,两者差值为292公顷。基于此原因,在今后规划要求做到图数一致的情况下,山塘镇建设用地新增规模必定有所增加。
表5-1 山塘镇2005年变更数与更新数对比表 单位:公顷
类别 变更数 更新数 变更数-更新数
农
用
地 耕地 4840 4557 283
园地 58 64 -6
林地 296 539 -243
其他农用地 1381 1123 258
合计 6575 6283 292
建
设
用
地 建制镇 53 54 -1
农村居民点 576 899 -323
采矿用地 0 14 -14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40 65 -25
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122 260 -138
其他建设用地 15 32 -17
合计 806 1324 -518
未利用地 合计 1312 1087 225
资料来源:清新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2005年笔架山林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表。
6 土地利用现状
6.1农用地
由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构成的农用地面积共计6575公顷(牧草地为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64%。其中,耕地占55.67%,园地占0.67%,林地占3.41%,其他农用地占15.89%。
(1)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面积为4840公顷,占农用地的73.60%。
(2)园地:面积为58公顷,占农用地的0.89%。
(3)林地:面积为296公顷,占农用地的4.51%。
(4)其他农用地:包括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田坎、设施农用地。面积为1381公顷,占农用地的21.01%。
6.2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构成的建设用地面积共8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7%,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占7.70%,交通水利用地占1.40%,其他建设用地占0.17%。
(1)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66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83.05%。其中建制镇5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7.95%;农村居民点57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86.04%;采矿用地0公顷。
(2)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2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5.12%。
(3)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86%。
6.3 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面积共13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09% 。
7 规划期间土地供需状况
山塘镇有着良好的区位条件和经济基础,其地方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和固定资产投资额在近年来一直都稳步提高,城镇人口也在稳步增长;此外,随着山塘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以及农村劳动力人口转移,城乡用地需求迅速加大。
7.1农用地供需情况
山塘镇农业资源丰富,农业占有重要地位,因此要调节好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等之间的矛盾,协调各类用地发展,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土地。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的现象严重,加上农用地的利用不合理导致用地效益较低,农用地供需情况相对较严峻。因此,规划期内山塘镇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保护区,实施严格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政策,实行建设占用耕地与复垦开发耕地挂钩,以实现耕地在控制指标内动态平衡。
规划期内,山塘镇将按照各个村的地质地理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用地量和用地类型,实现农业各种用地结构的动态平衡;同时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等途径,改造其他类型用地为农用地,较好地解决耕地占补平衡问题,力求让规划期内农用地供需达到基本平衡。届时,农用地面积将达6227公顷,耕地面积4507公顷,园地面积73公顷,林地面积546公顷,其他农用地1101公顷。保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395公顷,实现全镇耕地数量的动态平衡,质量不降低。
7.2建设用地
7.2.1城乡建设用地
近年来,山塘镇地方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和固定资产投资额都稳步增长,城镇人口也在稳步增长;此外,随着山塘镇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以及农村劳动力人口转移,城乡用地需求迅速加大。
近年来,山塘经济持续又好又快增长。规划期内,山塘镇建设用地需求集中在城乡发展上,具体为镇区发展用地、新增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工业发展项目用地、综合用地等 ,其中工业发展项目主要有:清远长科电子有限公司、域图建材制品有限公司、普科电路板有限公司、潮胜五金实业有限公司、新红厚制衣设计有限公司、科学发展观马鞍村圩镇用地、清新县丽通鞋业公司、清新县远建皮革公司、正汇洗水有限公司、综合市场规划用地和山塘镇研磨材料工业基地
由此可见,山塘城乡建设用地需求的量和质方面的要求都比较高。
为适应山塘经济发展的加快和人口迁入等的用地需求,规划期末,全镇城乡用地面积1093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12.58%,其中建制镇用地将从2005年的53公顷上升到2010年的58公顷,2020年为69公顷,数量相对稳定;农村居民点用地将从2005年的576公顷调到2010年的898公顷,2020年为900公顷,在动态中保持总体上升;采矿用地将从2005年的0公顷上升到2010年的4公顷,2020年为9公顷,基本变化不大;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将从2005年的40公顷上升到2010年的142公顷,2020年为117公顷,在动态中保持总体上升。
建制镇将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要求,搞好中心村规划,鼓励分散村庄逐步向中心村集中;另外,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和旧宅基地进行开发建设,改造空心村,提倡建楼房,节约用地,确需扩大用地的,应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
7.2.2 交通水利用地
优越的区位条件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特别是工业、商业等的集聚和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交通的通达程度。山塘镇要扩宽工业发展范围和实现规模效益,就必须加强村镇公路的通达工程建设,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期间,全镇交通水利用地将增加140公顷,总面积为262公顷。重点交通项目主要有清四一级公路扩建工程、清新西环路升级改造工程、X365线回澜至山塘公路改建、X780线六二至山塘公路改建、X365线山塘至大布公路改造工程、清新县工业大道、清新建材码头(山塘)等;重点水利项目有清远水利枢纽工程、山塘内坑清淤工程、茅舍岭五孔闸和水利枢纽工程农民自留用地等建设项目;能源项目主要有110kv井塘变电站等。
7.2.3其他建设用地
山塘镇以农业和工业发展为主,对旅游用地、特殊用地等其他建设用地需求不大。规划期内特殊用地将增加16公顷,到2020年达到31公顷。
7.3未利用地
随着城镇化发展,各类生产生活用地量需求不断增大,人们逐渐关注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另一方面,由于土地开发工作受到重视以及开发技术的提高,未利用地的开发利用量在逐年加大。规划期间,山塘镇将对233公顷未利用地进行开发,适当提高土地利用率,合理满足用地需求。届时,山塘镇未用地面积为1079公顷。
8 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
8.1 社会经济指标的确定
(1)人口指标
本规划的人口数采用人口增长法、指数预测法和灰色系统预测GM(1.1)人口模型对山塘镇的总人口数进行预测。
①人口增长法
传统的人口自然增长法的公式为:
P (t)=P (t0)×(1+r)(t-t0)+Q (t)
上式中,P(t)为规划年人口数;P(t0)为基期年人口数;r为人口年均增长率;Q(t)为人口机械增长量。
根据1997~2005年山塘镇总人口变动情况,将确定的各因子带入公式,计算出预测年份的人口数。通过利用人口增长法进行规划期的人口预测,可以得到2010年全镇总人口为57044人,2020年总人口为58000人。
②指数预测法
采用指数模型y=aebx能较好地体现出山塘镇近期的高速发展的人口增长,故本轮规划中采取指数预测法对未来人口数进行预测。指数模型中,x为预测年份,a、b为参数,y为规划年份人口总数。在总结分析1997~2007年山塘镇人口变化规律的基础上,得到指数模型的计算方程。
利用该模型进行计算,可得全镇2010年总人口为55165人,2020年为55386人。
③灰色系统预测GM(1.1)人口预测模型
1997年以来,山塘镇人口发展的规律性不十分强,人口自然增长率不稳定。另外,由于受到城市人口迁移政策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山塘镇人口的变化更具复杂性,可以将其人口增长看作是一个灰色系统,适合用灰色系统GM(1.1)来进行预测人口的预测。
利用灰色系统预测GM(1.1)模型计算山塘镇规划期内的人口数,得到山塘镇2010年总人口为58382人,2020年总人口60463人。
④人口指标的最终确定
以上方法预测得到的人口数各不同,同时考虑山塘镇人口数据的波动性和经济发展因素对人口增长的影响,对三种方法所得结果赋予一定权重,对预测结果进行调整,确定本轮规划采用2010年56882人,2020年57955人作为规划依据。
(2)城镇化水平
2005年末山塘镇总人口54931人,城镇人口4344人,城镇化水平为7.91%,处于城镇化的初期阶段。
①联合国法(URGD法)
这种方法是联合国人口司推荐的用于预测世界各国城市人口的方法,简称为URGD法(Urban-RuralGrowthDifference)。
URGD法是根据已知的两次统计的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求取城乡人口增长率差,假设城乡人口增长率差在预测期内保持不变,则外推可求得预测期末的城镇人口比重。
由于联合国法最初是用于预测国家级别的城市化水平的,后来广泛用于各种级别的城市化水平预测。本轮规划预测采用可信度较高的公安局提供的清新县1997年到2005年人口统计资料作为基础数据。将这些数据代入相关公式,并参考清新县城总体规划,得到2010年城镇化水平为14.32%,2020年为14.35%。
②自然增长法
利用自然增长法对城镇化水平进行预测,得到2010年山塘镇的城镇化水平为14.01%,2020年为14.52%。
③修正预测结果
城镇是一个社会大系统,一个因素的变动会引起其他众多因素的连锁反应,运用一般方法很难对此作出全面正确的分析和估计。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在规划预测时未能把人口过程、城镇化过程和经济发展过程连结在一起,构成一个互相制约、互相影响的系统,以期对城镇化水平作出准确的预测。
因此,采用这两种方法的平均值作为山塘镇的规划期城镇化率,即山塘镇2010年的城镇化水平为14.16%,2020年提高到14.44%。
综合分析以上方法的预测结果,最后确定2010年山塘镇城镇人口为8057人,农村人口为8366人。
(3)地区生产总值
1997-2005年,山塘镇地区生产总值由4.51亿元增长到9.20亿元,增长4.69亿元,同期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水平由8083元增长到16751元,这说明山塘镇在该时间段内经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本预测结合采用静态规模预测法和趋势预测法,最后得到山塘镇2010年的地区生产总值为16.47亿,2020年为 83.47亿。
(4)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近年来,不断增长的固定资产投资对山塘镇经济增长起了强劲的推动作用。1997~2005年全镇固定资产投资由35889万元增长到281186万元,增长将近8倍,是历史上投资强度增长最快的时期。高强度的投资,有力支撑了山塘镇的经济增长,推动了城市建设的步伐,强化了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
本规划使用自然增长法与多项式拟合法作出预测,得到2010年的固定资产投资为6.5亿元,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20.60亿元。
8.2 建设用地规模的预测
采用科学方法预测未来山塘镇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为规划修编制定科学的建设用地供给指标,同时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做到既保证经济发展又切实保护耕地。
城乡建设用地需求预测是土地需求量预测的一部分,本预测主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各部门人均用地指标,按照城乡用地结构优化的原则,结合山塘镇的实际情况,按照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的要求,确定合理的人均用地指标,运用适当方法对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和独立工矿用地进行分类预测,最后对各类用地进行累加,得出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测结果。
本预测采用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作为基础数据,并采用《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 51号)中的土地规划分类体系。
(1)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增长受各种经济和社会因素的综合影响,为了促进城镇工矿用地的内涵挖潜和土地资源集约利用,规划中结合国家对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的限制及山塘镇预期经济发展情况,对规划目标年的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进行预测。
结合以上的人口、城镇化率等的预测结果,在对山塘镇城市发展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后,确定2010年山塘镇的人均城镇工矿用地253平方米/人,2020年为233平方米/人。山塘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到2010年为204公顷;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95公顷。
(2)农村居民点规模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相当数量的农村人口到城镇居住或转变为城镇人口。规划期内的城镇建设扩大,将使得部分农村居民点划入城镇建设圈内。同时,规划期内山塘镇还将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
根据山塘镇土地利用现状,2005年山塘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576公顷,农村人口为50587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为113.86m2/人。对国家相关规定和山塘镇城镇化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后,本轮规划中山塘镇2010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58.057m2/人,2020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55.12m2/人。山塘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到2010年为898公顷,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900公顷。
(3)交通水利用地
近年来,由于加大农用地的保护,山塘镇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明显加大。
根据山塘镇目前的道路交通状况和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结合《清新县交通局用地规划报告》,2006~2020年山塘镇交通用地规划主要包括地方公路建设和水利枢纽的建设,整个规划期交通运输用地增加了140公顷。
(4)其他建设用地
特殊用地是指居民点以外的国防、监教、宗教、墓地、陵园等用地。山塘镇主要为特殊用地。主要为山塘镇恒平村委会生态公墓的建设,2006~2020年山塘镇特殊用地规划用地增加16公顷。
(5)建设用地总规模
综合以上分析,使用项目累加方法,可以得到规划2010年山塘镇建设用地规模为1379公顷,2020年为1387公顷。
其中,2010年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102公顷,2020年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093公顷。
根据前面的预测结果可以看出,2010年、2020年山塘镇建设用地需求总的来说仍呈增加趋势。
对于农村居民点用地,需要进行空心村的改造和农村住宅用地的整理,未来呈递减趋势。山塘镇正处于发展的加速阶段,如何协调好吃饭和建设的矛盾,综合平衡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是面临的重大问题。
9 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说明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和新一轮规划目标任务,对现状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基本农田的调整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原则要求,调整后的基本农田面积与新一轮规划目标任务相一致,为4360公顷。
(1)现状基本农田的调出
根据相关规定,在本次规划中将低等别、质量较差、田面坡度大于25度的基本农田调出;将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严重、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以及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调出;将现状为非耕地以及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一并调出,共调出基本农田946公顷。
(2)新基本农田的调入
根据相关规定,将现状耕地中高等别的、集中连片的耕地增加到现状的基本农田中,共调入566公顷的基本农田,全部为高等别的耕地。
(3)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情况
调整后,70%的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为26等,其平均质量等别大部分与上一轮基本农田保持一致,小部分基本农田的平均质量等别有所提高;而且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坡耕地比重有所下降;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
10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分区的说明
(1)各类用地结构与用地调整说明
规划期内,山塘镇将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本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协调各业用地矛盾。在规划存量土地进行充分挖掘,确定村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合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规划先行、市场运作”的思路,实施“工业带动、城镇推动、科教强镇、协调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产业升级、自主创新,全面加快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建设,切实把山塘镇打造成现代文明城镇.为促进山塘镇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在充分分析全镇土地利用现状基础上,对各类用地结构进行调整优化。
山塘镇农业基础稳固,发展良好,为保证粮食安全和农业健康发展,规划期间对全镇农用地因地制宜地进行调整,提高土地生产力和农业产业化、市场化水平。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山塘镇将展开土地复垦和开发工作,有效增加农用地。规划期间将10公顷未利用土地开发为耕地;把3公顷的低效园地整理为耕地、0.35公顷的农村居民点复垦成耕地,6公顷的旧工厂用地和1公顷的废弃特殊用地复垦为林地。
(2)土地用途分区说明
综合考虑具体实际,本轮规划将山塘镇按土地用途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和独立建设用地区,共6个主要土地用途分区。
(3)空间管制分区说明
空间管制制度是采用允许建设、有条件建设、限制建设和禁止建设对不同空间进行管制的一种制度,本轮规划将山塘镇的城镇用地、村镇用地区和独立建设用地区划入允许建设区,并划定了一定面积的有条件建设区,由于山塘镇没有符合禁止建设区划定的区域,因此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外的其他地方,均划为限制建设区。
11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的依据
为提高产业发展规模效益,山塘镇规划期间将积极加大工业基地设施用地和交通水利项目的土地利用,全力打造规模适度、集聚效应高的工业基地,扩大发展特色工业项目,并引进有发展潜力、环境友好的项目。此外,为适应城镇化发展,创建宜居城镇,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美化生活环境,还需要加强房地产项目、农村居民点项目和镇区发展用地项目等,加强城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规划期内,山塘镇将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指导下,牢固树立工业立镇、工业强镇的思想,实施以工业带动镇域经济发展的思路,严格规范对全镇的工业项目、能源和交通水利项目、房地产项目、镇区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项目等进行安排。具体是以现状的老城区为中心,沿交通要道扩展,统筹建设发展旧城区、新城区和工业区,加强工业基地建设,实现集约用地、节约用地。
为构建完善的交通骨架,解决镇内各功能区的流量问题,提高产业聚集度,山塘镇规划期内将大力实施交通水利项目,完善升级原有交通干道和水利项目,并根据流量程度,在新城区、经济开发区等处构筑新路网。
规划期间,山塘镇重点建设清远长科电子有限公司、域图建材制品有限公司、普科电路板有限公司、潮胜五金实业有限公司、新红厚制衣设计有限公司、科学发展观马鞍村圩镇用地、清新县丽通鞋业公司、清新县远建皮革公司、正汇洗水有限公司和山塘镇研磨材料工业基地等工业项目,主要沿山塘镇交通干道分布,必将为山塘镇工业发展添色不少。
在项目建设中,山塘镇将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规划先行、市场运作”的思路,以建设工业强镇为目标,实施“工业带动、城镇推动、科教强镇、协调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产业升级、自主创新,全面加快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建设,切实把山塘镇打造成现代文明城镇。
12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安排的依据
为保证农用地数量基本稳定,优化各种农用地结构,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山塘镇在规划期内将深挖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潜力,对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采取占一补一策略,实现农用地占补平衡。
12.1 土地复垦项目安排
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复垦土地优先用于农用地。
山塘镇规划期内,将对低效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率,同时又可增加一定数量的耕地。其中将0.35公顷农村居民点复垦为耕地,主要复垦区在北坑村、山心村和秦皇村,其次是郭屋村、龙湾村、车公洞村和石洞村等;将6公顷旧厂房用地复垦成林地,主要复垦区在岗坳村、恒屏村;将1公顷废弃特殊用地复垦成林地,主要复垦区在岗坳村。此次复垦工作共增加农用地7公顷。
12.2 土地开发项目安排
土地开发是指因人类生产建设和生活不断发展的需要,采用一定的现代化科学和经济手段,来扩大对土地的有效利用范围或提高土地的利用深度所进行的活动。
规划期间,山塘镇将对10公顷未利用地进行开发利用,全部用作耕地。主要开发区主要分布在回正村、胜利村、西尾村等。
13 规划协调情况
本次规划的各项指标均与上一轮指标进行了较好的衔接,并充分考虑各相关规划中的要求及限制,同时完全落实了县级规划所分解下达的指标。
13.1 与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说明
(1)建设用地总量控制衔接情况
上一轮规划确定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18公顷。在新一轮规划中,山塘镇继续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充分与上轮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量规模衔接,并根据山塘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预测各业、各类用地的合理需求。本轮规划预测到2010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为1379公顷和1387公顷。因此,本轮规划在近期年能做到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上轮规划建设用地总量指标的目标,与上一轮规划中确定的建设用地总量充分衔接。
(2) 耕地保有量衔接情况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为5176公顷,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所确定的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为4403公顷,2020年的耕地保有量为4395公顷,山塘镇规划至2020年可以通过开展耕地补充工作使镇域内耕地面积达13公顷,继续执行上一轮规划中的严格保护耕地的目标。
(3)基本农田衔接情况
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中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5032公顷,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4360公顷,将上一轮规划期内质量下降或受到污染的基本农田调出,并且对新一轮规划期间经济快速发展形势下保护基本农田的严峻情势进行了充分考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得到较好地衔接。
13.2 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说明
山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完全落实了清新县下达的各项主要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与上一级规划进行了充分的衔接。同时,山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还与城镇规划、环保规划、旅游规划等进行了衔接和协调。
14 规划实施措施制定的依据
在全面顾及山塘镇资源、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土地利用供需情况,规划力求突出重点、兼顾全局,生活优先、兼顾生产,保障用地,集约节约。
山塘镇本次规划以经济、政治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依据,在实施工作措施中做到合情、合理、合法。规划实施措施的制定务必使在保护山塘镇耕地资源的情况下,合理制定和严格执行符合山塘镇社会经济发展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用地指标,保证山塘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合理地利用、保护土地资源,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14.1 法规条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43号令);
(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559号令);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 51号);
(7)《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8)《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51号);
(10)《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
(11)《广东省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
(12)《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14.2 相关规划和资料依据
(1)清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2)清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3)清远市清新县城总体规划(2004-2025);
(4)清新县旅游十一五规划;
(5)清新县工业规划;
(6)清新县水利十一五规划;
(7)清新县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8)清新县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规划;
(9)《清新县社会经济统计资料》(1997-2005);
(10)规划编制过程收集的其它相关资料。
14.3 理论依据
(1)土地报酬原理:在科技水平相对稳定条件下的土地利用中,当对土地连接追加劳动和资金时,起初部分所得的报酬逐渐增加,在投入的劳动和资金超过一定界限时,追加部分所得的报酬则逐渐减少,从而使土地总报酬的增加也呈现递减趋势,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土地报酬递增递减现象”。其揭示了土地的质量状况,并确定土地集约利用的合理界限,提高土地投资的经济效果。
(2)马克思的地租、地价理论:为促进我国的土地利用经济性以及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地租、地价体系,发挥地租、地价作为经济杠杆的作用和对土地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
(3) 区位理论:土地位置是固定的,各地段都处于距离经济中心不同的位置上。为了方便生产和流通,降低产品成本,增加利润,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选择适宜的空间位置,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制定合理用地的政策和规划,使比较利益最大化。
(4)生态经济学原理:土地是一个完整的大生态系统,它是地球生态系统的基础,是组成地球生态系统的核心。生态系统内部、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以及非生物环境之间,在一定条件下保持着相互依存的相对稳定状态,就是我们要达到的生态平衡。掌握了生态经济学原理,运用能流、物流有效的流动,达到既有利于生态的良性循环,又取得越来越好的经济效益的目的。
15 规划方案的可行性评价
15.1 规划基础数据可靠,规划依据充分
规划大纲编制中土地利用现状基础数据采用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的2005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图件采用山塘镇最新的2007年土地利用调查底图,其它资料采用镇统计局提供的经济发展数据或各主管部门的最新调查资料,数据真实可靠。
本规划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清新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及清新县国土资源局下达的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为依据,并与山塘镇城镇规划、旅游规划、交通规划等行业发展规划相协调,规划依据比较充分。
15.2 规划重点突出,用地布局较为合理
规划方案中的指标分解在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保护生态”的基本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坚持以保证关乎民生的重大项目,基础设施为前提,采用系统分析、综合平衡、突出重点的方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区域粮食安全;妥善解决各部门的用地矛盾,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指标的配置,优先保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合理安排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特殊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重点建设项目的筛选均与主管部门多次协调,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动态性、指导性和可行性。
15.3 规划控制指标合理可行,切合清新实际
规划方案从粮食安全、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等的要求以及与城市规划等部门规划的衔接出发,确定的方案对缓解当前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将起到积极作用,既注重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又落实了对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的保障,还在最大程度上考虑了与其他规划的衔接,较真实的反映了规划期间用地变化的趋势,并能应对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对土地需求的变化,规划方案切实可行。
15.4 扩展边界划定合理,有利于规划期内的用地布局调整
规划方案结合山塘镇规划期内经济发展趋势,在镇建成区规模边界处划定了扩展边界,能够较好地适应规划的不确定性,有利于规划的实施。
16 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
16.1 技术路线
环境影响指人类活动(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社会)导致的环境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对人类社会的效应。分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可把规划目标或规划方案分解为若干直接或间接的经济行为,依据这些经济行为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识别,找寻环境影响的“源体”(影响发生的原因)和“受体”(受影响的环境因素)的因果关系,再根据已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构建合适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方案的环境影响做整体综合评价。
技术路线为:
图16-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图
16.2 影响识别
土地利用规划以持续发展的观点,立足全民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土地利用的整体性,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强调各部门用地规划必须服从其整体控制。其具体操作则一方面以土地利用指标和布局来引导和控制土地使用者按规划的设想来使用土地,最终实现规划目标;另一方面,通过土地用途管制制约土地利用,以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因此,山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环境关系密切的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是定量的土地利用宏观控制指标;第二是定位的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第三是定性的用途分区与管制规则。
16.3 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破坏
(1)规划期内的各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将会对环境有一定不利的影响,如公路改建、水利工程建设综合用地、山塘镇区发展用地、新农村居民点等,可能导致环境的影响。
(2)交通用地的增加,最直接的影响是带来一定的噪声及粉尘污染,同时道路的建设还可能将许多连续的动植物生境一分为二,成为许多动物迁徙、植物胞粉运移的屏障。
(3)规划期内山塘镇积极开展未利用地开发工作,有效增加建设用地资源数量,与此同时也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
16.4 规划实施对环境的正面影响
(1)规划的实施将更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土地利用布局的调整以及基本农田布局的科学布置,将使得规划期内全县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受到更好地保护,由此可以保障农田生态系统的良好生态功能的发挥。
(2)规划方案中,提出对三旧用地进行复垦为农用地的改造方案,大部分三旧用地将复垦为林地。这既可以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率,同时又对生态环境破坏区进行修复,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综合来看,山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方案将对实现山塘镇环境保护规划的总目标具有正面作用,将使得主要污染物核定的排放总量逐步减少,使山塘镇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保持稳定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部分指标优于国家标准,全镇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逐步把山塘镇建设成为山川秀丽、城镇绿化、环境优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镇。
17 规划成果
17.1 文字成果
清新县山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及说明书
17.2 表格成果
 附表1:山塘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 附表2:山塘镇基本农田地类构成情况表
 附表3:山塘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 附表4:山塘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 附表5:山塘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 附表6:山塘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面积统计表
 附表7:山塘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 附表8:山塘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 附表9:山塘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17.3 图件成果
 清新县山塘镇土地利用现状图
 清新县山塘镇土地利用空间管制规划图
 清新县山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17.4 数据库成果
 山塘镇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2006-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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