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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发出通知,同意陕西省测绘局更名为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 g3 a' ^3 Y' T+ Y; X' ^ 通知中说,你局报来《关于陕西省测绘局更名为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请示》(陕测字[2011]6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陕西省测绘局”更名为“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相应增加“监督管理地理信息获取和应用、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的职责;同时,在所属“国家测绘局陕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加挂“陕西省地理国情信息中心”牌子,增加“负责我省地理国(省)情的收集、分析、存储管理和提供,承担地理省情项目的实施工作,参与地理省情标准、规划的编制工作”的职责。
6 {, u* `( e: ~+ i 此次更名的实现,对于更好地、准确地反映新时期测绘部门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对于加强全省测绘统一监管,切实履行测绘管理职能,推动陕西测绘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合作开展地理国(省)情监测试点协议书的要求,为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测绘服务保障,具有重大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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