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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所有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3.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4.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机,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5.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6.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7.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8.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9.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10.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11.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12.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13.清理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14.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合适,附属设备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焊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15.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6.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起码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在正在运中的刮板链。
17.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8.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机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9.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20.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输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21.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机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22.试机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撤离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机。
23.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4.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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