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收集电子数据和纸质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2)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成果。 (3)不动产登记成果。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 (5)互换土地的协议或土地调整文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有关批准文件及不动产权属证书。 (6)最新行政区划数据、农民集体合并或撤销、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名称或代码发生变化的相关材料。 (7)土地权属争议调解书。 (8)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2020年变更调查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等参考数据。 (9)高分辨率正射遥感影像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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