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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电气、机电、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园林景观、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15人;
具有高空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2人,起重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1人。
以上人员都能提供。工程师诚心找兼/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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