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是选拔人才的考试,正所谓“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考生要想成为佼佼者者必须拼尽全力。而一建复习是一个系统的过程,知识覆盖面相对较广,难度较大,复习初期早早进入备战状态有益无害。为了帮助广大一建考生对教材知识点进行梳理,大立教育特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复习考点:建造收入的确认,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建造收入的确认 第一步:识别合同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应同时满足:1.合同各方已批准合同并承诺履行各自义务;2.合同已明确了各方的权力与义务;3.合同有明确的支付条款;4.合同具有商业实质;5.企业销售商品很可能收回对价。 合同的合并与变更(涉及到可明确区分商品与不可明确区分商品)。
第二步:识别履约义务 合同开始时,企业应当识别各单项履约义务属于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 某一时段内履约,企业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履约进度的确认可以采用投入法和产出法。 产出法——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投入法——企业为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企业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应当考虑可变对价、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企业应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合同交易价格应当包括极可能(大于50%概率)不会发生重大收入转回的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时间价值),企业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即以现金支付的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或参照单独售价间接确定)。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金额。 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其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采用市场调整法、成本加成法、余值法等方法合理估计单独售价。 企业在商品近期售价波动幅度巨大,或者因未定价且未曾单独销售而使售价无法可靠确定时,可采用余值法估计其单独售价。
第四步:分摊交易价格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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