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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信能力; 1)注册资本3亿以上。 2)企净资产3.6亿以上。 3)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在5仟万以上。 4)银行授信近三年在5亿以上。 二、企业主要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10年以上工程管理经历。 2)技术负责人15年以上工程技术管理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名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人员配备; 一级建筑师3名、一级结构师3名、注册给排水工程师2名、注册暖通工程师2名、注册供配电工程师2名、建筑中工5名、结构中工5名、给排水中工2名、暖通中工2名、电气中工2名、防护高工3名、防化高工1名、通信高工2名。非注册人员需配备相关专业设计的yeji。 邹工:l83-l23-743-05(v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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