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为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地质矿产勘查工作。根据地勘经济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山东省地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一)。
(二)报名条件: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⑵热爱地质事业,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野外地质工作;
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要求。
二、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11月11日
报名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74号省地矿局人事处
应聘人员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开始。报名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山东省地矿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1寸彩色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属在职人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经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后,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二)笔试。应聘初级岗位、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中级岗位的人员须参加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岩土工程中级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级岗位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4的比例确定。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三)面试。初级岗位和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中级岗位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4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对外公布并通知本人。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等内容。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高级岗位和岩土工程中级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四)考核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局审核批准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