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天津市环保局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在本网公告建设项目情况及报告书评价结论简介,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对公告内容提出真实、客观、科学、合理的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
天津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力桃园项目
建设单位
天津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建设地点
(四至情况)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北至外环线500米绿化带的南边界,东至微山路延长线,西侧及西南为红勘房地产公司的领世郡别墅区,东南侧为开发区国际学校天津分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居民住宅17栋,其中24层5栋,25层2栋,27层2栋,28层8栋。其他配套设施换热站、变电站等设在地下。
公建主要由会所、小学和商业及酒店式公寓的综合体组成。总建筑面积137320m2。位于本项目南侧中间部分的会所和物业用房,为2层高的建筑,总建筑面2720m2,其中会所1459m2,物业(公建和居住)1261m2。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本项目建于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内,项目所处地块为住宅用地,符合该区总体规划要求,选址可行。
2、建设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尚可,具备本项目的建设环境条件。
3、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结论如下:
4.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建成后居民、公寓炊事燃气产生的废气中主要污染物SO21.58kg/d,NOx4.82kg/d,烟尘0.79kg/d。学校食堂炊事燃气产生的废气中主要污染物SO20.038kg/d,N0x0.011kg/d,烟尘0.018kg/d,油烟经处理后小于2mg/m3。地下车库中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总烃3.16kg/d,CO7.51kg/d,NO2 0.15kg/d。汽车尾气由地面排气口排出,本项目地下停车场所设的地面排气口出口距离最近居民楼15本项目居民、公寓炊事燃气、学生食堂炊事经治理后,地下停车场所排放的废气不会对小区居民及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4.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居民住宅、学校、公建等用房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学校产生生活污水43m3/d,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CODcr产生量3121.8kg/a,氨氮332.2kg/a;商业用房产生生活污水381m3/d,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CODcr产生量32904kg/a,氨氮4788kg/a;居民住宅和公寓产生生活污水956m3/d,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CODcr产生量139576kg/a,氨氮12227.5kg/a;
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为49.556万m3/a,废水中污染物产生总量为:CODcr175.6t/a、氨氮17.35t/a。本项目拟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经处理后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分别为:CODcr40mg/l,BOD510mg/l,氨氮2mg/l。生活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经治理后CODcr排放量为19.8t/a,氨氮的排放量为0.99t/a。
4.3声环境影响:根据设计规范要求,电梯设计时不应与卧室
紧邻设计,应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避免对楼内居住环境带来不利影响。换热站及制冷机组均设在小区南侧商场一层设备间内,经过计算本项目商场设备间对20米处的居民住宅的影响值为42dB(A),不会对居民住宅造成声环境影响。
4.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本项目全年产生生活垃圾1248t/a。均有合理的处理、处置去向,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5.本项目拟建地区环境现状质量尚好,具备建设本项目的环境条件,项目选址适宜。本项目在施工期和使用期在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均可控制在环境要求范围以内,本项目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显著,本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