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dragstart="return false" onbeforecopy="return false" oncopy=document.selection.empty() onselect=document.selection.empty()>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精讲班第9讲讲义
(一)土地规划的概念与类型
一、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土地规划管理的概念和内容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土地规划的概念与类型
2.土地规划的作用
3.影响土地利用的因素
4.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准则
5.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概念
6.土地用途管制的作用和意义
7.土地用途管制的内容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意义
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
1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
1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程序
1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审、报批、修改
14.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15.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16.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与管理的途径
17.土地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
18.土地利用计划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土地用途管制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目的、作用和内容;
熟悉: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及土地利用详细规划的概念和内容;
了解:其他土地专项规划的概念和内容,土地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
四、内容辅导: 
本部分大纲主要变化:增加土地规划类型。
(一)土地规划的概与类型
1、土地规划的概
土地规划指人们为了改变并控制土地利用方向,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产出率,根据社会发展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所作出的具体部署和安排。
2、土地规划的类型
土地规划按时限不同可分为长期规划、中期规划和短期规划。长期规划年限达10年以上,短期规划年限小于5年,中期规划介于两者之间。我国现阶段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长期规划,它是编制中、短期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的依据。
按规划范围大小,可将土地利用规划分为国家规划和地方规划,在我国通常按行政区域范围将规划分为全国、省级、地市级、县(市)级、乡(镇)级五个层次。在各个层次之间,还可以根据需要,按自然区域范围或经济管理区域范围进行不同层次的跨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
按规划性质,土地规划可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图的比例尺大多是小于1:1万的;而对于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布局调整大多是在大比例尺上进行,其比例尺通常大于l:1万。
(二)土地规划的作用
土地利用规划在强化城乡土地统一管理、生产力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土地保护、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以及对于缓解人口,增长、资源短缺、环境恶化与区域发展的矛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具体地说,其作用主要表现在对土地利用的控制、协调、组织和监督三个方面。
1、控制作用
  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严重不足。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各部门、各行业都需要占用土地,这势必加剧人地矛盾。因此,为了保持人口与土地,特别是人口与耕地的平衡关系,国家必须通过土地利用规划,控制部门、行业的用地结构和规模,对土地利用实行有效的控制。
2、协调作用
  通过土地利用规划,一方面实现区域内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另一方面通过对区域内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用地量的合理分配,解决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土地需求的矛盾,保证各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
3、组织和监督
  组织土地利用是土地利用规划最基本的功能。它在宏观上就是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给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合理分配土地资源,并在用地上加以具体落实,正确处理好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间的关系,通过法律形式予以固定,成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共同遵照执行的规范;微观上,则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的细部配置,为专项土地利用提供依据。同时 以土地利用规划为依据,对各部门的土地保护、利用、开发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例题:按规划性质,土地规划可分为(    )。    
A.短期规划
B.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C.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D.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E.长期规划
答案:BCD 
解析:按规划性质,土地规划可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三)影响土地利用的因素
1、自然因素
  土地利用直接受制于自然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主要包括气候、地貌、水文、土壤、植被、矿藏、景观和位置等。
2、经济因素
  自然因素决定了不同土地利用的物质基础,而不同的经济因素则决定了土地利用的方式、结构及如何利用。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投入水平等。
3、制度因素
  制度、人口、法规、政策、教育、技术乃至风俗和宗教都对土地利用构成较大的影响。其中,土地制度、人口和国家政策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尤其明显。
  (四)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准则
 1.生产性准则,即保持或增加生产和服务;   
2.保护性准则,即保护自然资源,防止土地和水质的退化;
3.社会可接受性准则;
4.安全性准则,减少生产的风险性,保障稳定生产;
5.经济可行性准则。
 
(五)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概念
(五)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概念(掌握)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通过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使用土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合理利用,从而保证耕地数量稳定。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规定土地用途,明确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实行用途变更许可的一项强制性的管理制度。其核心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用途转变实行严格控制。 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特别是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就要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供地,严格把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关,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的补偿制度,严格依法征地和执行征地补偿安置制度。
土地利用规划是实施用途管制的依据,而用途管制是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的手段和措施。
例题: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    )确定的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    
A.《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B.《土地管理法》   
C.《建筑法》
D.《城市规划法》    
答案:B 
解析: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
(六)土地用途管制的作用和意义(掌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目的和作用在于强制性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保障粮食安全、保障经济发展、保障生态安全,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在我国目前人地矛盾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有其现实的必然性和重要意义。
(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一种比较先进的土地资源管理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程度提高,土地的不合理利用和浪费现象十分严重,必须强化土地利用的政府调控力度,逐步形成了以土地规划为依据,对土地用途变更实行严格控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可以解决我国分级限额审批制的弊端。
(3)土地利用整体效率最大化;   
(4)协调“吃饭”与“建设”的矛盾;   
(5)消除土地利用中不利的外部性影响,保护环境,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七)土地用途管制的内容(掌握)
 (1)按用途对土地进行分类
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土地管理法》将土地按用途分为三大类型,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同用途的土地,其用途管制的具体内容不同。
1)农用地用途管制
可分为农地农用管制和农地非农用管制两个方面。农地农用管制是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用地用途使用土地,农用地内部地类变更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进行;农地非农化管制在于限制农地转化为非农地,特别是严格限制耕地转化为非农地。
2)建设用地用途管制
是要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土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少占农用地;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
3)未利用地土地用途管制
包括禁止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土地开发;鼓励对未利用地进行科学的开发利用;鼓励对废弃渠道、公路、零星坑塘水面、盐碱地的利用,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土地整理。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
国家通过法律途径赋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高度的调控权威。全国性和省级规划是在全国或省域范围内从宏观上统筹安排用地,重点是制定土地利用政策、确定土地利用约束性控制指标,确保各类用地结构、规模与布局的宏观控制,实现土地的合理利用。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上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和本地的土地利用状况、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状况划分土地利用区,确定各区利用规模与布局,制定分区管制规则,为土地用途管制提供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分的土地用途分区一般有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田区、园地利用区、林业用地区、牧草地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农村居民点用地区、工矿用地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区、生态保护用地区等。
(3)土地登记注册土地用途
土地用途登记是土地用途管制的权利保障。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要求明确土地权利人的土地用途,进行土地用途登记,使权利人土地用途的权利内容在法律上得到保障。这样,即保证土地权利人的土地权利,又规定权利人土地用途义务,在土地权利登记中实现土地用途管制。城镇土地登记中土地用途主要分为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每类用地中还可以进一步细分。农村土地登记中土地用途主要有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参照城镇用地用途划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土地用途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用途和面积进行登记。
(4)土地用途变更实行审批
农用地转用审批是实现土地用途管制的关键。建设需要占用农用地的,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按照法定审批程序和权限,依法批准后,方可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予批准,确需占用的必须按《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对不按照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的行为进行处罚   
国家制定严厉的土地管制法律,特别是对国家如何管理耕地应有法律依据,法律责任是土地用途管制的强有力后盾。对于非法占用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
例题: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按用途划分,我国的土地分为(    )。(2000年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耕地
B.农用地
C.建设用地
D.未利用地
E.已利用地
答案:BCD 
解析:在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三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
(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掌握)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现阶段土地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保护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其目的在于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并为土地利用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是确定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它的作用是宏观调控和均衡各业用地,重点是确定关系国计民生的土地利用约束性控制指标,实施土地利用宏观控制,划分土地利用区,为土地用途管制提供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质是对有限的土地资源在国民经济部门间的合理配置,即土地资源部门间的时空分配(数量、质量、区位),具体借助于土地利用结构加以实现。
例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有(    )。(2002年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B.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要求
C.土地供给能力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要求
D.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答案:ABC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保护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意义(掌握)
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解决各种土地利用矛盾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国民经济顺利发展的重要措施。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1.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与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土地利用长远规划,因此它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和依据。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土地利用处在无规划的盲目利用状态,以致造成森林植被破坏,草原退化,水土流失加剧,土地沙化和盐碱化面积扩大,耕地质量下降,非农业建设用地乱占滥用,浪费土地现象严重,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土地资源未能充分利用等种种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防止土地利用的短期行为继续发生,使土地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迫切需要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方向、结构、布局作出符合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宏观规划,  借以指导各个局部的土地开发、利用、整治、改良和保护,为改善土地利用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创造良好的条件。
例题:编制和实施(    )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2000年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B.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C.国土规划
D.城市规划    
答案:A 
解析: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土地是一切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土地和人均耕地面积仅及世界人均面积的1/3左右,而且农业后备土地资源不足。在人口持续增长、经济迅速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乡建设用地势必进一步扩大的形势下,对数量有限的土地资源如不做出统筹兼顾的长远安排,不加控制,任其自由占用和随意扩展,必将制约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过去我国土地利用无宏观长远规划,导致土地利用宏观失控的后果,已经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教训。因此,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和1991年全国人大七届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都提出了尽快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实行用途管制的基础
    国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土地管理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可见,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必须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基础和依据。
4.协调人地关系和各部门用地矛盾
我国后备土地资源不足,人地矛盾尖锐,要保证吃饭与建设的需求,协调各部门用地矛盾,保证国家“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保护环境”的土地利用基本方针的贯彻落实,必须编制好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为各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土地条件,实现国民经济稳定、协调、持续发展。
5.是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的手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龙头”,它对土地利用具有宏观控制和指导作用。有了科学的规划,也就有了土地利用的总战略、总布局,土地管理工作就有了明确的方向和目标。
例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    ) (2000年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答案:√ 
解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实行用途管制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