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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精讲班第29讲讲义
第一部分行政许可
一、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行政许可法》等土地管理行政法规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行政许可法》
2.行政处罚法
3.《行政复议法》
4.《行政诉讼法》   
5.《国家赔偿法》
6.《反不正当竞争法》
7.国土资源部行政复议规定
8.《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2号)
9.《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三、内容辅导:
第一部分   行政许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主要内容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是颁发行政许可的前提条件。  
第二、行政许可是一种依法审查的行为。行政许可并不是一经申请即可取得,而要经过行政机关的依法审查。这种审查的结果,可能是给予或者不给予许可。审查应当公开、公平和公正,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以保证行政许可决定的确定性。  
第三、行政许可是一种受益性行政行为。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不同,后者是给予法律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一种剥夺和限制,而前者是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权利和资格,是一种准予当事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行为。  
第四、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除了要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并应以正规的文书、格式、日期、印章等形式予以批准。
例题:下列属于行政许可行为特点的包括(  )。
A、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B、行政许可是一种依法审查的行为
C、行政许可是一种受益性行政行为
D、行政许可是不要式行政行为   
答案:ABC
解析: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
   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包括:
1.从事特定活动须经许可的事项:与国家安全有关的事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经济宏观调控的事项;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
2.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权利并且具有数量限制的事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
3.资格资质方面的事项:以公民个人为颁发对象的职业资格制度;有关企业、组织的资格、资质制度。
4.通过检测、检验和检疫等方式对相关物品的审定事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产品、物品的检验、检疫。
5.确定主体资格的登记:企业法人登记和社会组织登记。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例题:下列属于行政许可设定范围的是(  )。
A、与国家安全有关的事项
B、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C、有关企业、组织的资格、资质制度
D、企业法人登记和社会组织登记   
答案:ACD
解析: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三)行政许可的设定权
   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人本地区市场。
   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规定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通过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
例题:(  )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A、法律
B、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
C、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
D、国家部委
答案:ABC
解析:国家部委作为管理部门是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
(四)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1.申请与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2.审查与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捉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1)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2)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3)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例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  )提出申请。
A、行政机关
B、事业单位
C、企业单位
D、中介机构
答案:A
解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期限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许可依法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45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例题: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A、10
B、15
C、20
D、30
答案:C
解析: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听证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   
5,变更与延续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例题: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  )日内组织听证。
A、10
B、20
C、30
D、45
答案:B
解析: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
 
第二部分行政处罚
第二部分   行政处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通过,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主要内容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人身、行为、财产、名誉等形式制裁的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是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质的具体行政行为。它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处罚的对象是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实施的前提是行政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这是它与刑事处罚的主要区别。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坚持"处罚法定原则",即行政处罚的设立权、处罚主体、被处罚的行政行为以及处罚的种类、内容和程序的都必须由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明确。
例题: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    )等形式制裁的行政行为。
A.人身
B.精神
C、行为
D.财产
E、名誉
答案:ACDE
解析:行政处罚是不以精神形式制裁当事人的。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1.人身罚,即短期剥夺或者限制人身自由,主要有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两种形式。  
2.行为罚,即限制或者剥夺行政违法行为人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罚,主要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暂扣许可证或执照。  
3.财产罚,即限制或者剥夺行政违法行为人的一定的财产权的处罚,主要有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  
4.声誉罚,即通过某种形式使违法者名誉、信誉受到一定限制或贬损,主要有警告或通报批评。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例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
A.人身自由罚
B.行为罚
C.行政处分
D.财产罚
答案:C
解析:行政处分不是行政处罚的种类。
(三)行政处罚的设定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例题: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的设定,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B、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C.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D.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答案:ABD
解析:行政法规是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
(四)行政处罚的程序   
   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和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1.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无论采取何种处罚程序,行政主体作出处罚决定都必须是书面形式。
   凡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可适用简易程序。
   不能采取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则需采取一般程序。一般程序的基本步骤为:立案、调查取证、拟定行政处罚决定、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正式作出决定、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行政主体准备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行政相对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但行政相对人放弃听证要求的,行政主体可以不举行听证。
2.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对行政主体作出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行政相对人20元以下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确有的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除当场收缴的情形外,行政相对人应当自行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行政主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后,行政相对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如果行政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主体可采取下列措施: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例题: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说法正确的是(   )。
A、无论采取何种处罚程序,行政主体做出处罚决定都必须是书面形式
B、行政主体做出处罚决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C.对行政主体准备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一律不举行听政     D.不能采取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则需采取一般程序
答案:AD
解析:无论采取何种处罚程序,行政主体做出处罚决定都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采取口头形式;“对行政主体准备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一律不举行听政”是不对的
 
第三部分行政复议
第三部分   行政复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9年4月29日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主要内容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是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重新审定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相对人的一种救济手段,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
例题: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概念,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为
B、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系统内部自我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
C.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一种救济手段
D.行政复议是一种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   
答案:ABD
解析: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是行政相对人一种救济手段,不是行政机关的一种救济手段。
(二)行政复议的范围
   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一般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相对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此外,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这里所指的“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例题: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一般为 (   )。
A、具体的行政行为
B、一般的行政行为
C.特殊的行政行为
D.抽象的行政行为
答案:A
解析: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一般为具体行政行为。
(三)行政复议的管辖
   行政复议的管辖即行政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哪个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并由其受理和审查。
1.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作出的裁决是最终裁决,不能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地区行政公署)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4.对国务院各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最终裁决。
5、对县级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6.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7.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8.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行政复议的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例题: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管辖,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复议的管辖即行政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哪个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并由其受理和审查
B、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C.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AC D
解析:“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都是不对的。
(四)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和决定
   1.申请。申请人应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的形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2.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如果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5日内,没有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也没有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请人依法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行政诉讼。
   3.审理。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自收到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为防止行政主体违反"先取证后决定"的行政程序,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
   对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的对有关行政规定的审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在7日内转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原则,但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情况并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②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③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④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4.决定。行政复议机关经过审理后,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作出以下决定: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应作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决定。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应作出限期履行决定。
   (3)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滥用职权的,应作出撤销决定,变更决定或确认违法决定。
   (4)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申请人据此请求赔偿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作出撤销决定、变更决定或确认违法决定的同时,应当责令被申请人依法赔偿申请人的损失。
    除单行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外,行政复议决机关应当在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
例题:对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的对有关行政规定的审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   )日内依法处理。
A、10
B、15
C.30
D.45
答案:C
    解析:对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的对有关行政规定的审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