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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负
债
1.6.1负债的概念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符合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1.6.2流动负债
1、流动负债的概念与特征
流动负债,是指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流动负债有如下特征:
①偿还期限为在债权人提出要求时即期偿还,或一年内或一个营业周期内必须履行的义务;
②一般这项义务要用企业的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清偿。
2、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
3、流动负债的核算
(1).短期借款的核算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人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其目的或是补充流动资金的不足或是用于抵偿某项债务。
(2).应付账款的核算
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物资、设备或接受劳务供应,以及出包工程而应付给其他单位的款项。应付账款属于流动负债的重要组成部分。
(3).应付票据的核算
企业按照合同或者协议进行延期付款的交易业务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时,购货方签发、承兑汇票后即构成一种债务,所签发、承兑的商业汇票为应付票据。
(4).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 1.6.3
非流动负债
1、非流动负债的概念及特征
非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以上或者超过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非流动负债除了具有负债的共同特点外,还具有以下特征:
①债务偿还的期限较长,一般超过一年或者一个营业周期以上。
②债务的金额较大。
③债务可以采取分期偿还的方式。分期偿还利息,或者待一定日期后在偿还本金;或者待债务期满时一次偿还本息。
2、长期负债的核算
在会计实务中,将长期负债分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等。
(1)长期应付款的核算
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为了反映和核算各种长期应付款的增减变动情况,按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长期应付款”科目。发生的各种长期应付款及利息记人贷方;偿还长期应付款及利息时,记入贷方。余款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各种长期应付款。
1.7
所有者权益
1.7.1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一股东权益。所有权收益包括投资者对企业的投入资本以及因此形成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 1.7.2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为了全面反映企业所有者权益的构成及其增减变化情况,会计上应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1、实收资本的核算(公司又称为股本)
实收资本是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各种资本,包括投资者投入企业的各种实物资本、无形资本和货币资本。它与注册资本不是同一概念。原则上企业的实收资本应等于注册资本,但从某一特定期间来看,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可能产生差额。企业应设置“实收资本”科目,反映实收资本的变化情况。
2、资本公积金的核算
资本公积金,是指企业由于接受捐赠、资本溢价、法定资产重估增值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属于企业所有者权益,并且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转增为资本。
3、盈余公积金的核算
盈余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公积金。它与资本公积金一样都属于企业所有者的权益。盈余公积金,一般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前者是按国家规定的比例(10%),从企业当年盈余中提取形成;后者是指企业根据需要,按比例从企业当年盈余中提取形成。
4、未分配利润的核算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 1.8收人 1.8.1收人的概念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它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或企业负债的减少,并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1.8.2收人的确认
收入的确认实际上是指收入在什么时候入帐,并在利润表上反映。我国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根据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建造合同等分别规定了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准则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人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8.3
收人的核算
企业设立“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对收入进行核算,产生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1.9
成本费用
1.9.1 成本与费用的概念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直接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商品进价和其他直接费用,直接计入生产经营成本;企业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间接费用,应当按一定的标准分配记人生产经营成本。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为销售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销售费用,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 1.10利润及其分配 1.10.1利润的概念及其构成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1.10.2利润形成的核算
企业应设置“本年利润”科目,核算企业利润(或亏损)总额。该科目借方登记由“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和“投资收益”(借方余额)等损益类科目转来的数额,贷方登记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投资收益”(贷方余额)等损益类科目转入的数额。 1.10.3利润分配的核算
利润分配是对企业一定时期的净利润(所得税后的利润)进行的分配。企业当年的净利润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是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的50%时可不再提取。
(2)提取公益金。提取比例可由企业自行制定。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在提取公积金、公益金之前,企业不能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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