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估价的原则 (一)考试目的 测试应考人员对土地估价原则内涵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土地估价原则 (1)预期收益原则 (2)替代原则 (3)最有效利用原则 (4)供需原则 (5)报酬递增递减原则 (6)贡献原则 (7)变动原则 (8)合法原则 2.不同估价原则适用范围及注意点 3.土地估价各原则的理论依据和产生背景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土地估价原则内涵; 熟悉:土地估价各原则的适用范围及注意点; 了解:土地估价各原则的理论依据和产生背景。 (内容详解) 土地价格是由土地的效用、相对稀缺性和有效需求三者互相作用、互相影响形成的。 一、预期收益原则 土地的价格受预期收益形成因素的变动所左右。所以,土地投资者是在预测该土地将来所能带来的收益或效用后进行投资的。这就要求估价者必须了解过去的收益状况,并对土地市场现状、发展趋势、政治经济形势及政策规定对土地市场的影响进行细致分析和预测,准确预测该土地现在以至未来能给权利人带来的利润总和,即收益价格。 土地价格受预期收益形成因素的变动所左右,土地投资者是在预测该土地在有限使用年期内所能带来的收益或效用后进行投资的,因此,准确预测土地现在以至未来能给权利人带来的利润总和(即收益价格)是预期收益原则的具体表现。 预期收益的估算必须是客观合理的。它要求估价人员必须对价格的形成因素认真分析,并对将来的变动趋势作客观合理的预测,应排除脱离现实的使用或因投机及违法使用土地所获收益的预测。 预期收益原则,对土地估价中的地区分析、交易实例价格的检查、纯收益及还原利率的确定非常重要。在土地估价实践中,剩余法估价及收益还原法估价中土地收益确定,都是预期收益原则的具体应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