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法 (考纲要求) 剩余法 (一)考试目的 测试应考人员对剩余法的基本原理及其应用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剩余法概念 2.剩余法的基本公式 (1)公式的内涵 (2)公式的表达式 (3)公式各变量的含义 (4)各公式的适用条件 3.剩余法估价步骤 (1)最佳开发利用方式的确定 (2)开发完成后不动产价值的测算 (3)开发成本的计算 (4)利息的计算 (5)利润的计算 (6)土地价格的计算 4.最佳开发利用方式 (1)最佳开发利用方式的选择依据 (2)确定最佳开发利用方式所要确定的项目 5.开发完成后不动产价值的测算 (1)开发完成后不动产价值的概念 (2)不同条件下不动产总价值的计算要求及方法 6.开发成本 (1)开发成本的概念 (2)开发成本的构成及计算依据 (3)不同条件下开发成本的计算要求及方法 7.利息 (1)剩余法中利息计算方式及其区别 (2)单利与复利的计算方法 (3)传统方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4)利息率的选取依据及确定方法 8.利润 (1)利润的概念 (2)利润的计算依据 (3)计算利润的参数确定、计算方法 9.土地价格的计算 (1)适用公式的选择 (2)土地价格的计算公式与方法 10.剩余法适用范围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剩余法的概念、公式、估价步骤及各项参数的求取; 熟悉:剩余法的应用特点、适用范围;现金流量折现法和传统方法的区别; 了解:剩余法的应用领域。 (内容详解) 剩余法概念 (一)基本概念:剩余法(又称假设开发法、倒算法、残余法或余值法)是在估算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正常开发的建筑物建造费用和与建筑物建造、买卖有关的专业费、利息、利润、税收等费用后,以价格余额来确定估价对象土地价格的一种方法。 (二)适用范围 1.开发房地产或待拆迁改造后再开发房地产的土地估价或测算项目预期利润、项目最高控制成本费用; 2.将土地开发整理成可供直接利用的土地估价(建筑费为整理费用); 3.现有房地产中地价的单独评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