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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理论方法精讲班第6讲讲义
4)分类
4)分类:级差地租按其形成的基础不同,可分为两种形式:
级差地租Ⅰ:是指农业工人因利用肥沃程度高和位置较好的土地所创造的超额利润而转化的地租。
级差地租Ⅱ:是指对同一地块上的连续增加投资,使各次投资的生产率不同而产生的超额利润转化的地租。
级差地租I:土地肥力的差异、土地位置(距离市场远近)差异是形成级差地租I的条件。级差地租Ⅱ:由追加投资带来的超额利润,是级差地租Ⅱ的实体。
2、绝对地租
绝对地租是指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垄断所取得的地租。租用土地的资本家无论土地优劣都要缴纳地租,而租用劣等地的资本家在缴纳地租后还可得到平均利润,则说明绝对地租不是平均利润的一部分,而是农产品市场价格高于生产价格的余额。
农产品不按生产价格而按市场价格出售的原因:①低于工业资本有机构成的农业资本有机构成是绝对地租形成的条件。②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是绝对地租形成的根本原因。农业资本的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使得农产品能够按照高于生产成本的产品价值所决定的市场价格出售,并获取相应的超额利润,而土地所有权的垄断使超额利润转化为绝对地租。因此,绝对地租的实质和来源同样是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
3、垄断地租
垄断地租是由产品的垄断价格带来的超额利润而转化成的地租。
垄断地租的形成,除了土地所有权垄断这个前提外,还因某些土地具有的特殊的自然条件。具有特殊自然条件的土地能够生产某些特别名贵而又非常稀缺的产品。这些商品的生产者凭借垄断经营形成垄断价格,便可获得垄断价格与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即垄断利润。这部分利润经由租地资本家转交给土地所有者后形成垄断地租。
垄断地租不是来自农业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而是来自社会其他部门工人创造的价值。
 
4、矿山地租
4、矿山地租
矿山地租是指工业资本家为取得采掘地下矿藏财富的权利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地租。经营矿山开采业的资本家同样要缴纳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
原因:①各矿山开采的矿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不同。
②矿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由劣等生产条件的矿山的个别生产价格来决定。
③由于存在矿山所有权的垄断,使矿产品可以按高于它生产价格的价值出售。
5、建筑地段地租
建筑地段地租是指工商业资本家和房地产业资本家为获得建造各种建筑物所需土地而支付给土地所有者的地租。建筑地段地租同样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它的来源同样是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超过平均利润的余额,反映了土地所有者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关系。马克思在分析建筑地段地租时指出,农业地租是建筑地段地租的基础;建筑地段地租同样存在着级差地租,同样要“遵循着和农业级差地租相同的规律”。建筑地段地租自身的特征:
(1)建筑地段地租是为了获得生产的场所和空间而支付的。
(2)建筑地段所处的位置对建筑地段地租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3)马克思指出土地的所有者具有“完全的被动性,它的主动性(特别是在采矿业)只在于利用社会发展的进步”去提高建筑地段的地租,“而对于这种进步,他并不像产业资本家那样”对于社会的进步起过一定的作用,“有过什么贡献,冒过什么风险。”
(4)建筑地段地租的另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垄断地租占有显著的优势。
社会主义条件下,仍然存在绝对地租、级差地租和垄断地租等多种地租形式,因此,马克思地租理论仍是城镇土地估价的基本理论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