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分类:级差地租按其形成的基础不同,可分为两种形式: 级差地租Ⅰ:是指农业工人因利用肥沃程度高和位置较好的土地所创造的超额利润而转化的地租。 级差地租Ⅱ:是指对同一地块上的连续增加投资,使各次投资的生产率不同而产生的超额利润转化的地租。 级差地租I:土地肥力的差异、土地位置(距离市场远近)差异是形成级差地租I的条件。级差地租Ⅱ:由追加投资带来的超额利润,是级差地租Ⅱ的实体。 2、绝对地租 绝对地租是指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垄断所取得的地租。租用土地的资本家无论土地优劣都要缴纳地租,而租用劣等地的资本家在缴纳地租后还可得到平均利润,则说明绝对地租不是平均利润的一部分,而是农产品市场价格高于生产价格的余额。 农产品不按生产价格而按市场价格出售的原因:①低于工业资本有机构成的农业资本有机构成是绝对地租形成的条件。②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是绝对地租形成的根本原因。农业资本的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使得农产品能够按照高于生产成本的产品价值所决定的市场价格出售,并获取相应的超额利润,而土地所有权的垄断使超额利润转化为绝对地租。因此,绝对地租的实质和来源同样是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 3、垄断地租 垄断地租是由产品的垄断价格带来的超额利润而转化成的地租。 垄断地租的形成,除了土地所有权垄断这个前提外,还因某些土地具有的特殊的自然条件。具有特殊自然条件的土地能够生产某些特别名贵而又非常稀缺的产品。这些商品的生产者凭借垄断经营形成垄断价格,便可获得垄断价格与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即垄断利润。这部分利润经由租地资本家转交给土地所有者后形成垄断地租。 垄断地租不是来自农业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而是来自社会其他部门工人创造的价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