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6、2007年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考试情况,以及2008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本课程相对2007年课程做了部分调整,调整后课程内容更符合考试科目的内容。2008年课程涵盖了考试大纲:第三部分
地价理论、第四部分 土地估价方法 、第六部分 地上附着物及其他财产评估、第十三部分
土地估价行业管理等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第三部分
地价理论 第一章 土地价格
一、考试大纲要求:
一、土地价格的概念
(一)考试目的
测试应考人员对土地价格理论的基本内涵、基本特征及类型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土地价格概念
(1)土地价格的内涵与外延
(2)我国土地价格的形式
2.土地价格的主要特征
(1)土地价格是权益价格
(2)土地价格不由生产成本决定
(3)土地价格主要由土地需求决定
(4)土地价格呈上升趋势
(5)土地价格具有明显的地域性
3.土地价格的类型
(1)按土地权利分类:土地所有权价格、使用权价格、租赁权价格、抵押权价格和其他他项权利价格
(2)按土地价格形成方式分类:交易价格、理论价格、评估价格等
(3)按政府管理手段分类:申报地价、公告(示)地价等
(4)按土地价格表示方法分类:土地总价格、单位面积价格、楼面地价等
(5)按土地的存在形态分为:生地价格、熟地价格、毛地价格、净地价格
(6)按土地交易的方式分为:拍卖价格、招标价格、协议价格、挂牌价格
(7)按土地价格使用目的分为:买卖价格、租赁价格、抵押价格、课税价格、征地价格等
(8)其他一些划分方法形成的土地价格
4.我国土地价格的主要类型
5.我国土地价格理论的发展历史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土地价格的定义,土地价格主要特征和我国土地价格的内涵;
熟悉:不同分类方式下的土地类别,我国土地价格的主要类型及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
了解:我国土地价格理论的发展历史。
二、本章知识汇总: 1.1
土地价格概念:
从内涵上看,土地价格实际上是土地经济价值的反映,是为购买获取土地预期收益的权利而支付的代价,即地租的资本化。购买土地实际上是购买土地的权利,也是购买一定时期的土地纯收益,土地纯收益现值的总和就表现为土地价格。不同的土地权利价格因带给购买者的收益不同而不同,在实际中表现为所有权价格、使用权价格、抵押权价格等价格形式。
我国土地价格的含义不同于一般土地私有制国家,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价格是取得多年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一种代价,而不是土地所有权的价格。它是以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为前提、一次性支付的多年地租的现值总和,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一种实现形式,仅是土地所有权价格的一部分。但由于我国土地使用年期较长,一般都在50年左右,而且在使用期间也同样拥有转让、出租、抵押等权利,又类似于土地所有权,因此,在估价程序与方法上与土地私有制国家又是相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