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精讲班第44讲讲义
模拟试题下
三、报告改错题(共1题,40分。本题包括一个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其中存在多处错误,请认真阅读报告,并指出错误,每指出一处错误并能简述原因的,得3分,最高得分40分;只指出错误但没有说明原因的不得分。请在卷纸右边空白处答题)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第一部分总述
一、估价项目名称
X 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涉及法律诉讼的土地价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X 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受托估价方(略)
四、估价目的
根据X 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权利人为X 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已设定抵押权,抵押权人为X X银行,因未能按期还款,估价对象土地已由X X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现受委托评估土地的市场价格,供委托方确定拍卖价格提供参考;同时也为市国土资源局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时,了解该土地交易价格是否合理提供决策依据。(1.估价目的不能同时有两个目的,如为两个目的,应分别出具报告。)
五、估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5.《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6.委托方及案件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7.委托评估函
8.《国有土地使用证》[X X字(1998)第X X X X X号]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X X土地出让合同字第X X X号]
10.《关于X X商品住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X X计投X X号]
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X X规地X第X X X号]
12.其他有关资料
13.估价人员实地勘察、调查资料
六、估价基准日
2004年7月5日
七、估价日期
2004年7月5日至7月14日
八、地价定义
本报告提供的土地价格是2004年7月5日住宅用地使用权市场价格。
(2.地价定义不清,应明确对应的土地用途、使用年期、土地开发程度等内容。)
九、估价结果
经评估,待估宗地于估价基准日在现状条件下67年4个月使用期限的土地使用权价
格为:
土地单价:4562元/平方米
总价:10237128元
大写:壹仟零贰拾叁万柒仟壹佰贰拾捌元整(人民币元)
十、需要特殊说明的事项
1.本估价报告提供的评估结果是在全部限制条件下于估价期日的公开市场价值,所谓公开市场价值指评估对象于估价基准日在市场上出售并按以下条件可取得的合理价格。
(1)买卖双方不因任何特殊利益抬高或降低土地真实价值;
(2)有一段合理交易时间;
(3)在此期间土地市场保持稳定;
(4)房地产买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2.由于待估宗地的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划拨,考虑到未来转让土地的需要,本评估价格中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根据国家规定,该划拨土地转让时,应交纳土地出让金。
(3.需要特殊说明的事项中,待估宗地的土地权属为国有划拨,与后面描述的土地权利状况为国有出让前后不一致,说法有误。)
3.本报告的评估价格系全部限制条件下求得的。根据X 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土地已设定抵押权,因抵押人未能按期还款,该土地已由X X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考虑到本次评估是为法院处置该土地提供价格依据,所以未考虑抵押权对价格的影响。
4。本报告自估价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十一、土地估价师签字
姓名    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号    签字
    王**    ****    (签字)
    李**    ****    (签字)
十二、土地估价机构(章) (4.土地估价机构盖章栏,没有估价机构负责人的签字。)
二OO四年七月十四日
第二部分估价对象描述及地价影响因素分析
一、估价对象描述
1.土地登记状况
根据X 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人为X 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出让。该宗地已设定抵押权,抵押权人为X X银行,因未能按期还款,估价对象土地已由X X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估价对象土地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为2001年11月19日至2072年11月18日,自评估基准日起还剩余67年4个月。
(5.土地登记状况中描述的内容与登记状况不符,此中描述的内容应为土地权利状况的内容。)
(7.估价对象的土地使用期限2001年11月19日至2072年11月18日有误,超过了法定最高年限。)
2.土地权利状况
根据X 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估价对象宗地编号为:X XX X,图号:X X X X,地号为:X X X X,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总面积1020.0平方米,处于基准地价三级区域。国有土地使用证号:X X X X X X号。
(6.土地权利状况中描述的内容与权利状况不符,此中描述的内容应为土地登记的内容。)
3.土地利用状况
(1)规划指标: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批准建造四层公寓式商品住宅二幢,总建筑面积2244平方米。
(2)地块目前尚未开发,除沿X X路还有三户待拆迁房屋外,其余已于2002年9月拆平。
二、地价影响因素分析
1.一般因素
(略)
2.区域因素
估价对象地块周边公交线路多,交通方便,距市中心直线距离约4千米,四周多为二层或多层住宅,幼托、小学、商店、邮局、银行等公共设施齐全,人均公共绿化面积大,为该城市低密度居住区。
3.个别因素
评估地块基本规则,面积小,土地开发工程建设所需的水、电尚未接通。
第三部分土地估价
一、估价原则
本项目评估遵循土地估价的合法原则、公平公正原则、估价时点原则、供求原则。
(8.估价原则中,缺替代原则、预期收益原则等。)
二、估价方法和估价过程
由于估价对象位于城市低密度居住区,房地产市场和土地市场比较发达,有较多的成交实例可以选择,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并结合估价对象的具体特点,选择市场比较法及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一)市场比较法
根据替代原则,将估价对象土地与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估价对象在评估期日地价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待估宗地价格=比较实例宗地价格×待估宗地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待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期日地价指数
×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1.选择比较实例
估价人员收集了多宗土地成交实例,选择了本市同属基准地价三级地段的3个土地出让实例作为比较实例,比较实例及评估地块情况如下表:
 
评估地块
实例A
实例B
实例C
交易情况
市场价格
正常出让
正常出让
正常出让
土地用途
住宅
住宅
住宅
住宅
土地面积(平方米)
1020.0
5526
8200
6610
容积率
2.4
1.9
2.4
2.2
交易日期
2004.07.05
2003.03.20
2001.3.9
2002.4.21
熟地价(元/平方米)
 
6210
4554
4968
地理位置
接    近
公共交通
公共设施
齐全
齐全
齐全
齐全
环境质量
安静、多绿化住宅区
基础设施条件
配套工程未发生
红线外六通一平
红线外三通一平
红线外六通一平
临街因素
巷内
巷内
一面临街
一面临街
使用年限
67.33年
70年
70年
70年
(9.在市场比较法中对待估宗地的描述容积率计算有误,应为2.2。)
    年份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7月
    物价指数
    100
    101
    102
    104
    106
(10.市场比较法中,采用物价指数作为地价指数,没有说明理由和依据。)
  容积率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修正指数
    100
    105
    110
    115
    120
    125
    130
    135

 
    待估宗地
    实例A
    实例B
    实例C
    交易情况
    100
    105
    105
    105
    期日因素
    106
    104
    101
    102
区域
因素
    地理位置
    100
    100
    100
    100
    公共交通
    100
    100
    100
    100
    公共设施
    100
    100
    100
    100
    环境质量
    100
    100
    100
    100
个别
因素
    基础设施条件
    100
    110
    105
    110
    临街因素
    100
    100
    102
    102
    容积率
    130
    105
    130
    120

 
    实例A
    实例B
    实例C
成交价格(元/平方米)
    4120
    4754
    4968
    交易情况
    100/105
    100/105
    100/105
    期日因素
    106/104
    106/101
    106/102
区域
因素
    地理位置
    100/100
    100/100
    100/100
    公共交通
    100/100
    100/100
    100/100
    公共设施
    100/100
    100/100
    100/100
    环境质量
    100/100
    100/100
    100/00
(11.比较案例进行交易情况修正,依据不充分,因为法院委托评估的也是正常市场价格,不应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12.市场比较法中没有进行土地使用年期修正,有误。)
5.确定待估宗地的比准价格
经测算,三个比较实例经修正后的价格分别是4501 元/平方米、4437元/平方米和4748元/平方米,取三个比较实例修正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待估宗地的价格,即为4562元/平方米。
 
    实例A
    实例B
    实例C
个别
因素
基础设施条件
    100/110
    100/105
    100/110
    临街因素
    100/100
    100/102
    100/102
    容积率
    130/105
    130/130
    130/120
实例修正后价格
    4501
    4437
    4748
(二)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所耗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估价方法。
1.计算公式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利息+利润+税费+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
2.土地取得费
(1)评估地块原为新中国成立前留下的棚户区,密度大,共需拆迁安置51户居民,除沿X X路还有三户待拆迁房屋外,其余已于2002年9月拆平,按当时居民拆迁安置费用平均水平,每户居民平均为12万元。
则:居民拆迁安置费为:12万元/户×(51—3)户=576万元
(2)土地开发费用:场地未平整,建筑垃圾未清理,工程未开工,临时水、电未到位,未发生土地开发费。
(3)管理费及不可预见费:计3%
576万元×3%=17.28万元
(4)利息:利率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5.85%计,该地块动拆迁于2002年3月开始,拆迁周期约0.5年,计算利息为:
576×5.85%×0.5=16.85万元
(5)利润:评估目的为法院处置用,利润不计。
(6)税费:未发生经营收入,税费不计。
(7)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以X 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市国土资源局于2001 年11月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载明的出让金计57.18万元(70年土地使用期限)扣除2年另8个月的土地增值收益计:57.18×67.33/70=55万元。
(8)成本逼近法计算土地价格为:576+0+17.28+16.85+0+0+55=665.13万元。
单位土地面积单价=665.13万元/1020平方米=6521元/平方米。
13.动拆迁费用按当时(2001年5月)的标准计算不妥。应按照估价时点时的拆迁补偿费用水平计算。
14.按估价对象实际的拆迁户数计算动拆迁费用不妥,应按照区域平均拆迁居民密度计算拆迁户数。
15.按估价对象实际的拆迁周期计算利息不妥,应交待该周期是否为社会平均拆迁周期。
16.利息率取值有误,2002年2月起,一年期利息率调整为5.31%。
17.因为是法院处置而不计算利润不妥,应计算利润。
18.估价对象出让时间为2001年11月,估价时点为2004年,以合同所载土地出让金作为土地增值收益不妥,应按照估价时点应有的土地增值收益水平计算。
19.扣除2年零8个月的土地增值收益时采用直线折旧方式不妥,应采用年期修正方式,计算公式为:57.18×[1-(1+r)67.33]/ [1-(1+r)70],r为土地还原率。
20.因实际未发生经营收入而不计税费不妥,应按规定计人有关税费。
21.成本逼近法评估结果应作年期修正,修正系数计算公式:1/[1—1/(1+r)67.33],r为土地还原率。
22.总地价计算有误,应将单价乘以土地面积,而不是建筑面积。
三、地价的确定
1. 地价的确定方法
成本逼近法估价结果为6521元/平方米,市场比较法估价结果为4562元/平方米,说明x x房地产有限公司当初取得此地块成本较高,但考虑开发后利润不大(容积率受控制,可建面积仅2244平方米),结合评估目的,市场比较法结果较能反映现时该类地块的市场价格,故以市场比较法价格为最终结果。
2.估价结果
经评估,待估宗地于估价基准日在现状条件下67年4个月使用期限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为:
土地单价为4562元/平方米
总价为4562元/平方米X2244平方米=10237128元
大写:壹仟零贰拾叁万柒仟壹佰贰拾捌元整(人民币元)
第四部分附件
1.委托估价函
2.待估宗地位置示意图
3.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4.待估宗地所在区域拆迁审批文件复印件
5.估价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7.土地估价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OO四年七月十四日
 
(23.附件中缺土地权属来源文件。)
(24.附件中缺估价对象利用照片。)
三、报告改错题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中存在的主要错误及其致错原因如下:
1.估价目的不能同时有两个目的,如为两个目的,应分别出具报告。
2.地价定义不清,应明确对应的土地用途、使用年期、土地开发程度等内容。
3.需要特殊说明的事项中,待估宗地的土地权属为国有划拨,与后面描述的土地权利状况为国有出让前后不一致,说法有误。
4.土地估价机构盖章栏,没有估价机构负责人的签字。
5.土地登记状况中描述的内容与登记状况不符,此中描述的内容应为土地权利状况的内容。
6.土地权利状况中描述的内容与权利状况不符,此中描述的内容应为土地登记的内容。
7.估价对象的土地使用期限2001年11月19日至2072年11月18日有误,超过了法定最高年限。
8.估价原则中,缺替代原则、预期收益原则等。
9.在市场比较法中对待估宗地的描述容积率计算有误,应为2.2。
10.市场比较法中,采用物价指数作为地价指数,没有说明理由和依据。
11.比较案例进行交易情况修正,依据不充分,因为法院委托评估的也是正常市场价格,不应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12.市场比较法中没有进行土地使用年期修正,有误。
13.动拆迁费用按当时(2001年5月)的标准计算不妥。应按照估价时点时的拆迁补偿费用水平计算。
14.按估价对象实际的拆迁户数计算动拆迁费用不妥,应按照区域平均拆迁居民密度计算拆迁户数。
15.按估价对象实际的拆迁周期计算利息不妥,应交待该周期是否为社会平均拆迁周期。
16.利息率取值有误,2002年2月起,一年期利息率调整为5.31%。
17.因为是法院处置而不计算利润不妥,应计算利润。
18.估价对象出让时间为2001年11月,估价时点为2004年,以合同所载土地出让金作为土地增值收益不妥,应按照估价时点应有的土地增值收益水平计算。
19.扣除2年零8个月的土地增值收益时采用直线折旧方式不妥,应采用年期修正方式,计算公式为:57.18×[1-(1+r)67.33]/ [1-(1+r)70],r为土地还原率。
20.因实际未发生经营收入而不计税费不妥,应按规定计人有关税费。
21.成本逼近法评估结果应作年期修正,修正系数计算公式:1/[1—1/(1+r)67.33],r为土地还原率。
22.总地价计算有误,应将单价乘以土地面积,而不是建筑面积。
23.附件中缺土地权属来源文件。
24.附件中缺估价对象利用照片。
为了考察应试者对土地估价报告质量的认知程度,土地估价报告改错一直是土地估价实务考试(06年为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的重要内容。由于估价报告内容丰富,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应试者既要熟练掌握土地估价报告的规范格式、内容结构及各项具体要求;又要根据不同估价目的和估价对象特点,分析判断报告中估价依据的充分性、估价方法选择与应用的正确性、有关参数选取的合理性等。估价报告改错的过程,即对报告进行评判和审核的过程,在答题过程中,
应试者要注意以下问题。
1.估价报告格式的规范性
一份完整的土地估价报告,要求内容全面、格式规范,各项表述清晰准确。在规范性方面,报告中常出现的错误有如下。
(1)报告内容不全,有明显遗漏或错误。如本题估价技术报告中,缺少估价机构负责人签字和机构盖章栏;估价原则中缺少替代原则、预期原则等;附件中缺少土地权属来源文件、估价对象照片等。
(2)某些关键内容界定不清或有错误。如本题估价技术报告中,估价目的、估价对象和地价定义的表述不够恰当合理。估价目的不能同时有两个,如为两个目的,应分别出具报告;地价定义未说明对应的土地用途、使用年期、土地开发程度等;土地登记状况、土地权利状况的描述内容与标题不相符等。
(3)估价依据不充分,或缺少必要的分析。
2.估价报告的合法性
土地价格是权益价格,土地估价应以估价对象的合法权益为前提进行。在估价过程中,估价对象权属的确定,应以《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等权属证书为依据;估价对象的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等项指标的合法性判断,应以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为依据;估价对象的交易应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在合法性方面,报告中常出现的错误如下。
(1)缺少估价对象权属依据或估价对象权利状况界定与证载内容不一致。如本题估价技术报告中,土地权利状况描述前后不一致,且附件中缺少土地权属证明。
(2)缺少与估价目的相对应的法律法规依据等。
3.估价方法选择及应用的合理性
土地估价方法选择与应用是估价技术报告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常见错误如下。
(1)估价方法选择不当或缺少依据。
(2)公式应用错误。如本题市场比较法中,缺少土地使用年期修正;成本逼近法中,未对土地成本价格进行年期修正;土地增值的年期修正错误地采用了直线折旧公式;地价确定中采用了错误公式:总地价二单位面积地价X建筑面积。
(3)比较实例及比较因素选择不当,因素条件指数取值不合理或缺少依据。如本题市场比较法中,比较实例价格与评估价格同为正常市场价格,对比较实例进行交易情况修正不合理。
(4)收益或费用取值不合理或缺少依据。如本题成本逼近法中,土地取得费(拆迁安置补偿费)不应按实际拆迁户数及当时的取费标准计算,应采用所在区域估价期日的平均拆迁费用标准;土地增值不应采用出让时(2001年11月)的合同出让金,而应采用估价期日(2004年7月)的土地正常增值水平。
(5)参数取值不合理或缺少依据。如本题市场比较法中,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采用了物价指数作为地价指数;成本逼近法中利息率取值与估价期日的银行年贷款利率差距较大,且未说明依据;成本逼近法中,不计算利润、税费的理由不成立。
(6)计算错误。如本题市场比较法中估价对象容积率计算错误。
4.估价报告的逻辑性土地估价过程是模拟市场价格形成的过程,也是分析推理的过程,要求前后一致、合乎逻辑。前后矛盾,不合逻辑的表述是报告中常有的错误。如在本题技术报告,需要特殊说明的事项中,将土地权利状况表述为“国有划拨”;而在后面的估价对象描述中,却又为“国有出让”。
5.答题技巧
关于答案如何书写,在前面答题技巧部分已有述及,这里不再重复。答案叙述要考虑两点,一是指出错在哪儿,二是说明为什么错。有时用一句话即可把两层意思表达出来,有时则需要分别说明。在叙述答案时,应试者需把握好分寸,既要做到语言精练,又不要漏掉必要的说明。
案例分析题解答注意事项:
一道大的综合案例分析题通常包括几道小题,回答时要注意:
(1)写明每道小题的题号,题号与答案要相对应。
(2)答案叙述简洁明了,要一条条写清楚,最好分行书写。
(3)每一小问都不要留空白,把自己能想到的尽量答出来,但也要避免哕唆、重复。
(4)具体如何分析回答,参见本书试题点评部分。
估价报告改错题解答注意事项:
估价报告改错题通常给出一个完整估价报告,其中存在多处错误,要求指出错误井简述原因,做改错题时要注意:
(1)既要指出错误,还要简述原因,切忌仪指出错误不说明原因,否则会影响得分。
(2)答案叙述力求简洁,尽量用一两句话表述,不能说清楚的除外。
(3)需将每处错误逐一列出,编上序号,编号时最好按报告的先后顺序,以方便阅
卷。
(4)为避免因补亢漏掉的错误而影响答案顺序和卷面整洁,可先在报告中将错处作简单标注,待错误全部挑出来以后,再往答题纸-卜写。
(5)对于模棱两可或被遗漏的错误,可写在答案最后,也要按顺序编号。
最后,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2006年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