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精讲班第20讲讲义
土地经济系数计算方法
 (七)土地经济系数计算方法
    土地经济系数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分指定作物计算
    (1)初步划分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
    外业调查前,应根据收集到的统计资料,以村为单位计算“产量一成本”指数,按照各村“产量一成本”指数的大小,初步划分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各等值区应满足以下条件:
    a)等值区“产量一成本”指数有明显差异;
    b)等值区的边界不打破村级行政单位的完整性。
    (2)计算土地经济系数
    依据初步划分的等值区,在所有的行政村内分不同产量水平,分层设置一定数量的样点,并根据以下步骤计算出样点的指定作物土地经济系数:
  a)计算“产量一成本”指数
  用按规定获取的投人、产出数据,分样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aj=Yj/Cj
    式中:aj——样点“产量一成本”指数;
    Yj——样点第j种指定作物实际单产;
    Ci——样点第j种指定作物实际成本。
    将计算结果填人表格中,表格样式参见本章附表1。
    b)确定指定作物的最高“产量一成本”指数
    各省组织有关专家在省内分区确定的第j种指定作物的最高“产量一成本”指数Aj
    c)计算样点指定作物土地经济系数
    样点的指定作物土地经济数据下式计算
    Kcij=aij/Aj
    式中:Kcij——第i个样点第j种指定作物土地经济系数;
    aij——第i个样点第j种指定作物“产量一成本”指数;
    Aj——省内分区第j种指定作物“产量一成本”指数的最大值。
    将计算结果填人表格中,表格样式参见本章附表5。
    (3)计算等值区土地经济系数
    a)计算村内各样点指定作物土地经济系数的几何平均数或加权平均数,作为该村的指定作物土地经济系数,具体计算方法参见前面行政村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数的计算,将计算结果填人表格中,表格样式参见本章附表5;
    b)根据初步划分的等值区内各村的指定作物土地经济系数,采用几何平均或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等值区的指定作物土地经济系数,具体计算方法参见前面等值区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数的计算,将计算结果填人表格中,表格样式参见本章附表4、6;
    (4)修订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
    以指定作物土地经济系数基本一致为原则,参考其他自然、经济条件的差异,对初步划分的等值区进行边界订正。订正后的等值区要满足:
    a)等值区各样点经济系数值又X±2S之间(X表示平均值;S表示差);
    b)等值区间经济系数平均值有一定差值;
    c)等值区边界两边的经济系数值具有突变特征。
    (5)编制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图
    根据修订后的指定作物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编制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图。
    2.综合计算
    实际工作中,也可以不区别指定作物,直接编制综合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图。
    步骤如下:
    (1)依据标准耕作指定和产量比系数,计算样点的标准粮实际产量Y=∑(Yj,βj)和标准粮实际成本C=∑Cj,再计算出样点的综合“产量-成本”指数a=Y/C;
    (2)各省内分区的最大产量成本指数A;
(3)计算样点的综合土地经济系数。
   Kc=a/A
   式中:Kc——样点综合土地经济系数;
   a——样点综合“产量-成本”指数;
   A——各省内分区的综合最大“产量一成本”指数。
   将计算结果填人表格中,表格样式参见本章附表5。
   (4)编制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图;
   (5)计算各等值区的土地利用系数。
   将计算结果填人表格中,表格样式参见本章附表4、6。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概述
第三章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
    第一节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概述
    一、土地分等定级的含义和对象
    土地分等定级是在特定的目的下,对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进行综合鉴定,并使鉴定结果等级化的过程。在土地评价科学的范畴里,它是土地评价的一种类型,并以其对土地的自然、经济属性全面地进行综合评定,最终取得不同比例尺要求下的等级化评定的结果。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是土地分等定级的一部分,是根据城镇土地的经济和自然两方面的属性及其在城镇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综合评定土地质量,划分城镇土地等级的过程。
    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城镇土地分等定级是土地利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土地分等定级是以土地质量状况为具体工作对象的,它是衡量土地质量好坏的必要手段,也是土地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土地分等定级的对象是城镇建成区和近郊区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土地分等定级工作以城镇整体为单位进行,其中,土地分等对象为城市市区、城镇镇区,而土地定级对象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城镇以外的独立工矿区、开发区、旅游区等用地也可一同参与评定。
    二、土地分等定级与土地估价的关系
    1.土地分等定级与土地估价
    土地分等定级的实质就是依据土地使用价值的优劣,评定出土地等级。这种对土地使用价值,即土地质量的评定,是由土地的主管部门依据影响土地使用价值的土地区位条件、土地本身的自然条件和改良条件等因素,制订评估方法和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定,并据此划分出土地级别,作为土地管理、土地合理利用和土地转移的基础。
    土地估价是在一定的市场条件下,针对某一质量、等级的土地,评估出土地的价格。作为国家、单位和个人进行土地交易、土地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依据。
    2.土地分等定级与土地估价的关系
    土地分等定级和土地估价是从不同角度对土地特性的评定,前者评定的是土地使用价值,后者是评定使用价值在市场上反映出的价格。在理想的土地市场和土地交易中,仅从发挥土地经济效益的原则出发,土地的使用价值优,等级高,地价就应该高;相反,地价就低。但是,在现实的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市场条件下,或从综合效益考虑,以及受交易双方的行为影响,往往出现土地使用价值高的不一定能实现高地价,土地使用价值低的也不一定地价就低等现象。所以,为满足全面、科学、合理地管理土地、有效利用土地的要求,需要对土地使用价值和价格两方面进行评定。对于土地估价来说,土地分等定级是其基础,评出的等级是土地价格稳定的本质表现。因为土地具有的使用价值优劣,决定了土地使用者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而愿意支付的基本地价数额;而对于土地分等定级来说,土地估价是其更灵活的外在表现形式,评出的地价是反映土地使用价值市场特征的更佳指标。因为土地估价除了考虑土地质量优劣、等级高低等特征外,还考虑了市场供求等因素变化,使土地使用价值能更简明、更精确地体现在价格上。由此可见,两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承的。通过土地估价迅速把握土地使用价值在市场上的价格动向,概括出等级演变趋势,细化、修正等级成果;通过土地分等定级掌握价格本质,在众多复杂、变幻的价格中,去伪存真,提高估价精度,掌握合理地价水平。
    因此,这两项工作的成果,对于制订政策,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发挥土地效益都将提供不可缺少的科学依据。
    三、土地分等定级体系与方法
    1.城镇土地分等定级体系
    城镇土地是城镇社会经济活动的载体。由于社会活动的形式多种多样,城镇土地满足程度和方式有所差异,因而表现为不同的土地质量。
    在一定区域内评定城镇土地质量的优劣,一般将城镇作为一个点来看待,区域中的若干个城镇,变成了若干个点。这些区域中的城镇,受到具体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周围经济条件和自然条件的影响,加之人们改造土地、投入资本不同,所以在区域中发挥的作用和所处的地位有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通过土地表现为生产和生活上收益的差异,带来城镇之间的整体的级差收益。
    当独立地对一个城镇进行研究时,城镇土地表现为面状分布形态,由不同类型和利用方式的地块构成。而这些地块由于受人工投入资本、土地的自然条件、现实经济条件和管理方式的影响,所以不同的地块在满足不同职能对土地的要求程度方面有所差异。土地条件优越的地块,被不同的职能部门所利用后,就比条件差的地块得到较高的收益,即土地的级差收益。
    正确反映城镇土地质量的差异,是合理利用城镇土地的基础。为体现城镇土地的上述两个特点,城镇土地分等定级采用“等”和“级”两个层次的划分体系。
    土地等反映城镇之间土地质量的地域差异。它将各城镇看作是一个点,研究整体城镇在各种社会、自然、经济条件影响下,从整体上表现出的土地差异,土地等的顺序是在各城镇间排列的。实际的土地分等工作应考虑分层次进行,相互间既要衔接,也应各有侧重。当全国开展城镇土地分等,应重点考虑对全国范围内重要的设市城市划分土地等;当省域(自治区)开展城镇土地分等,应重点考虑对省、自治区内的城市和县城镇划分土地等;当直辖市域开展城镇土地分等,应重点考虑对市域内的市区、地级和县级政府驻地城镇划分土地等。特别是遇到城市所辖的空间存在与主城区分隔的实体(如独立工矿区、开发区等)时,确定其相应等别,应在城市主城区等别和周边城市(或城镇)分等基础上,经综合平衡划定等别。如果需要,当对跨不同行政区域的城镇进行土地分等时,应注意不同行政区域相邻城市或城镇的等别衔接。
    土地级反映城镇内部土地的区位条件和利用效益的差异。通过分析投资于土地上的资本、自然条件、经济活动程度和频率等条件得到土地条件的差异,并据此划分土地的级别高低。土地级的顺序是在各城镇内部统一排列的。根据研究的对象性质差异,城镇土地定级分为综合定级和分类定级两种。其中,综合定级指对影响城镇土地质量的各种经济、社会、自然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按综合评价值的差异划分土地级;而分类定级则是指分别对影响城镇某种类型用地质量的各种经济、社会、自然因素进行分析,按分类评价值的差异划分土地级;通常涉及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定级等类型。
四、土地定级原则
   土地分等定级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综合分析原则。土地分等定级应对影响城镇土地质量的各种经济、社会、自然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按综合差异划分土地等和级。土地等和级既要反映土地在经济效益上的差异,也要反映经济、社会、生态等综合效益的差异。
   (2)主导因素原则。土地分等定级应重点分析对土地等和级具有重要作用的因素,突出主导因素的影响。
   (3)地域分异原则。土地分等结果要符合城镇本身的经济特征,充分考虑城镇的宏观地理位置,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保持相对一致。城镇土地定级应掌握土地区位条件和土地特性的分布与组合规律,分析由于区位条件不同形成的土地质量差异,将类似地域划归为同一土地级。
   (4)土地收益差异原则。土地等和级的划分应符合区域和城对土地收益明显差别的有关行业进行级差收益地价测算。测算值作为确定土地级的数目和了解行业级差收益的重要参考依据。
(5)定量与定性分析结合原则。土地分等定级应尽量把定性的、经验性的分析进行量化。在确定土地等和级的初步方案时以定量分析为主,土地等和级的调整和最终定案宜依靠定性分析。